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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消防施工合同(热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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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1篇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 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2篇

甲方(全称):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 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3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__(标准)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三、工程总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确认的现场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政府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甲方通知。

若甲方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索赔相应费用。

除合同条款另有明确约定的原因,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材料进场甲方付工程价款的30%;穿线完毕消防设备进场后付至工程价款的60%;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5%;经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待质保期满后7日内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_____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八、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4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与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四、质量标准与工程量确认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七、工程变更:

八、工程验收与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管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质量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按《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安全生产法》施工规范作业。如出现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与发包人无关。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消防验收标准,同时要求消防验收一次通过,否则造成返工以及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直至合格为止,承包人应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元,连续十日或无正当理由累计十日不施工作自动解除合同。对已施工项目概不结算,作承包人放弃工程款处理,并承担因此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停工或停延,全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已施工的所有工程量概不结算,并限 日内自行退场。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因该项目对外产生的债务,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偿还,如因该项目导致发包人被起诉,承包人愿意作为此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并向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其它: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国家规定质量保修期满结清保修款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5篇

建设单位: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文件,为明确双方经济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并按照合同严格执行。

一、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范围: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外线、消防泵房、防火卷闸门制安、通风系统及稳压系统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地点:普兰店市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拨付工程予付款,工程进度款,负责施工质量和现场协调。

2、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如:施工用水、电、宿舍)

(二)、乙方责任:

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单位关于安全技术等各项规定,确保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四、工程期限: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_天完工。

2、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被迫停工。

(2)、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以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等原因。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工程造价:壹百零捌万元人民币(¥108万元)。

(二)、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予付工程造价的50%,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电外线、消防泵房、通风系统完成后付工程造价的30%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完成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造价的19%余3%做保修金,保修期一年。

六、竣工验收:

验收时发现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局部整改时由乙方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完成。

七、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双方发生纠纷时由大连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6篇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 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______

2.2 定额执行西宁市2010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西宁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闹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闹事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假证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修等设备提供一年维护期,为保证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协议。

一、服务项目的名称

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修等系统维护项目

服务项目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范围

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配合维修(包含正常损耗的零件更换费用);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系统改造、升级的建议;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甲方认为有需要时)。

三、结算方式

(一)服务费项目详细明细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给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意外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

四、维护方式

电话联系,非紧急情况按双方约定时间维修。特殊情况相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_如系统发生严重故障12小时内响应处理。(24小时内开始维护)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内乙方必须尽职尽责的提供维护项目中的服务内容,甲方要求服务的联系方式为电话联系,甲方在提出服务要求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声进行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调解决。

2、在整个维护期内甲方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

3、乙方在维护设备过程中,如遇上硬件操作无法维修,由乙方负责购买相应配件线材等,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根据产品的正规保修改造保修义务。乙方在维护过程遇到必须购买的特殊工具和软件,由甲方负责费用。

六、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8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贵州省消防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消防自动报警设计施工图、喷淋设计施工图、暖通设计施图所示内容:

1、所有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2、所有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喷淋水泵控制箱);

3、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消防水泵控制箱);

4、所有室内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风机控制箱);

5、消防泵、喷淋泵、风机的电源进线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风机控制箱到风机和水泵控制箱到水泵的到电源配管、配线及调试。

6、地下消防水池的进水部分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7、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材料须甲方认可)的总承包方式;本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另行签证计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根据设计及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达到合格。

五、结算方式

工程款采用预结算方式结算。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另行约定,并严格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执行。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80%的进度款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须达到工程承包总款90%,本工程的消防合格证取得并交给甲方后,一周内付足工程承包总款的97%,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星期内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违约处理。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本工程施工的内容、注意细节和工程要求。

②甲方必须提供详细消防设计图纸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按图纸施工。

③协调施工中各种施工队伍的关系及安装工程中所用器材的堆放场所。

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水,电,照明等。

⑤因甲方原因延误工程验收或导致验收不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乙方款项。

2、乙方责任:

①严格按照甲方、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本消防工程总体验收由乙方负责组织。

②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进行工人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不损坏现场生产设备。

③确保所用材料,设备等符合消防质量标准,并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所用材料经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方可施工。

八、施工组织进度、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理。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主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按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因甲方原因 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②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③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④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⑤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⑥不可抗力;

⑦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工程竣工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等内容。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7、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职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0、工程验收由乙方全权负责相关事宜,并负责提供消防部门验收许可证。

十、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总价款的3%质保金。质保期为取得消防许可证之日起壹年。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失误而延误工期,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④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图纸,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的。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 方:(公章)

甲 方:(公章)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9篇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海省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 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

1.4承包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米,DN150:30米,正负相差不超过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

1.5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6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

1.7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

1.8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2.1合同价款:xx

2.2 定额执行西宁市2010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

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C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

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

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2.7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

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

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流通领域证书、设备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后购买,监理和甲方监督检查质量。甲方有权指定符合消防规定的厂家及品牌。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每月25日,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经甲方认可后,工程进度款于次月10日按审定进度的 50 %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报送竣工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结算完成后10内支付到结算总款的 85 %,结算完成后3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结算审计完成后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款的95%;留 5% 作质保金,维保期2年满后10日内付清尾款。

4.2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可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5.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5.1.1.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的全面监督管理。

5.1.1.2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返工及经济有关事宜。

5.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5.1.2.1职权:协调监理与承包方关系,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管理与经济有关的各项事宜。

5.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人员名单: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并确保在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

6.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由甲方主持,设计、监理、各相关施工单位参加,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3在工程未办理交验手续之前,工程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和看管,如需提前使用,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成品保护:

7.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7.2在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3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搭接点(乙方安表计量)。

8.4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四套,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

8.5协调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工程施工变更或更改方案,签署工程施工变更通知书。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9.2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贯彻执行,保证工程按照合同工期完成,保证安全生产。

9.3保护好建筑物周边设施和按文明施工规定搞好施工保护,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9.4工场地整齐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布置,机械材料的放置,按甲方统一指定地点布置,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9.5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为甲方免费培训2-3名操作人员。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工程不停建缓建的条件下,以本工程整体进度为准,配合装修进度而完工。

10.2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施工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执行(甲方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11.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评定。

11.2质量评审仲裁部门西宁市消防总队及市质检站。

第十二条 违约:

12.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指令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若乙方不能按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在乙方工程进度款总双倍扣回。

12.2由于乙方原因,工地出现民工、群众闹事的事件,或在工地以外出现针对本工程或甲方的闹事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拾日内无条件退场。

12.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月付清当月人工费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同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十日内付清所有人工费,并提供能证明结清人工费的证据。若提供虚假证据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不办理工程结算。

12.4 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保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免费维修及保养。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工程合同一式捌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并按重庆市建委及市消防总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结清财务手续后,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10篇

建设单位: (甲方)

安装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规范要求和甲方的实际,委托广州政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消防安装工程,确保防火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系统进行设计、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防栓系统安装、。

四、承建方式:全包方式,即包工、包料。

五、工程总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价为¥ 元(不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

六、工期:与甲方装修工程同步完成。

七、工程结算办法:以双方协商价为准,工程价包干结算。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工程总造价30%。消防审核意见书出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40%。工程完工,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证后,一次付清尾数。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按图施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验收,评定质量,签证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安装技术资料,即竣工图、系统说明书等给甲方,资料不全,甲方不结算。

3、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费用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长。

十、工期罚则:乙方须按照规定工期竣工交付,如超期,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天按总造价0.5%的罚金。

十一、补充事项:

1、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指定专人为现场防火责任人。

3、乙方未包应急灯、灭火器、走火指示、防火门、主机房、水泵房。

4、甲方提供所有消防报建手续,并同物业公司沟通。

5、为使整项工程近期、按质、按量顺利进行,乙方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负责与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及通过验收。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安装单位:(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消防施工合同 第11篇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 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2012年5月10日开工,至2013年1 月30日,共计 260 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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