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工资约定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汇编3篇)

关于代理合同的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汇编3篇)下载,楼盘销售代理协议,楼盘代理销售合作协议,楼盘销售代理是什么意思,楼盘销售代理有哪几种方式,楼盘代理合同范本大全等问题,希望下文能帮到您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汇编3篇)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汇编3篇)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第1篇

发展商: (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代理商: (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西安市商品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对(以下简称本项目)。

第二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策划推广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期限自20_年 月日起止至20_年 月 日,共计24个月。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终止本合同。如需延期或提前终止,双方协商。

第三条 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见(附件一)

销售进度计划(附件二)

第四条 营销策划、广告宣传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策划推广及独家销售代理工作,销售人员工资、业务费用及售楼部日常办公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本项目所发生的广告制作、发布、售楼资料印制、售楼部内部装修及办公设备、工地围墙布置、样板房装修均由乙方提供方案或建议,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销售成交认定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

代理佣金=底价佣金+溢价佣金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2%

溢价佣金=(实际售价—销售底价)×销售面积×20 %其余80%的溢价收入归甲方所有。

2、业绩考核方式:与客户签定合同,收到全部款项,即达到计算乙方销售业绩的标准。

3、佣金结算方式:客户不需贷款的以甲方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即视为达到

乙方计提代理佣金标准;若需提供按揭贷款的,按揭款到达甲方账户后,达到计提乙方代理佣金标准。若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因特殊原因退房的,则在下期支付乙方佣金中扣除已支付的相应佣金。

若客户未交足定金或交纳定金后弃订,所没收款项由甲方分配,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若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退款。

第六条 房款收取

本项目楼宇销售的合同及收据均由甲方提供,销售合同由乙方填写,甲方审核签字盖章。售楼款项由甲方专人收取,汇入甲方指定账号。乙方不得擅自收取任何款项。

第七条 代理费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申报结算清单,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申报,则按申报日顺延结算日。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次月结算。 结算时首先扣除佣金的20%为保证金,直至壹拾万元整。

乙方当月未完成销售任务,代理佣金按照实际应计提佣金的80%提取。乙方次月完成累积销售任务,上月代理佣金全额结算。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扣除的20%代理佣金不再予以支付。

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甲方须每日按应支付代理费用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账户、本项目现有相关证件、合同文本、相关手续证明、项目情况等资料,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完善并提供。

2、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

3、提供给乙方在楼盘现场装修完毕的售楼部,售楼部室内设施由甲方提供。

4、甲方负责收取包括定金及保留金在内的所有房款。

5、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提供工程进度表,确保楼宇按计划入伙。

6、有权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并指派专人配合协调乙方销售工作,负责审核售楼合同、收款、办理合同登记等手续,落实购房人合理要求等工作。

7、本项目销售的宣传推广费(报纸、电视、楼书、户外看板、促销单等的设计、印制、发布、促销活动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提出发布计划,双方认可后由甲方执行。宣传推广费不低于可销售总额的1% 。

8、每周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参加的项目销售工作会议。

9、乙方销售方案及计划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10、 做好本合同的保密,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 因特殊关系,经甲方总经理批准,甲方享有10套房产的销售权利,该部分房产的销售不计入乙方销售提成,但作为乙方销售业绩计入考核。

12、 甲方有权调整销售底价。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售楼部电话费及乙方日常办公费用,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培训、指导、管理并承担人员工资奖金及提成,和安全工作的责任。

2、乙方以甲方名义按照委托权限进行销售工作,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业务以外的活动。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指标,严格执行甲方认定的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

4、进行项目营销策划,编写项目推广计划提交甲方,拟定项目付款方式、广告安排、促销配合等营销组合,确定项目推广时机。

5、依项目市场定位制定项目销售要点,拟定广告方案,为广告公司确立宣传主旨、提供参考意见,指导及协助广告公司进行本项目的广告宣传制作及发布。

6、负责对售楼部一线销售人员进行专业、专职培训,并定期召开销售工作会议,了解一线反馈信息,随时对一线人员进行指导。

7、每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一次销售情况。

8、在合同期内负责房款的催交。

9、乙方须按甲方意图及要求解释并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充分体现甲方权益。

10、做好本合同的保密,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客户购买的本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工期、质量问题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无故未能按期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甲方须每日按应支付代理费用的 5‰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协商无果并可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乙方合同所得。

3、乙方不得隐瞒、滞留或挪用销售资金,若有此类情况发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赔偿及法律责任。

4、乙方擅自超出甲方委托权限范围的销售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对甲方造成形象、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5、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售或委托他人销售的房屋,销售额应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

6、自正式开盘销售日起,每个月为一考核期。乙方连续三次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项目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壹个月内乙方总销售业绩少于壹百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于20_年12月22日前向乙方提供销售现场,如发生延迟,本考核期向后自然顺延。);从第二个月开始,销售考核按附件二执行。

7、在最后一季考核时,如因乙方销售执行不力,乙方未达到委托销售总套数的90%,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费总额的10%作为处罚。如超过委托销售总套数的90%,按乙方代理费总额的5%作为奖励。乙方销售业绩达到90%后,乙方可选择终止执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需提前一个月进行交接工作,销售执行工作由乙方现场经理负责。销售业绩计入乙方业绩。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予以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x,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x㎡,(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承接方):

地址: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指 (现定名)。

2)营销代理服务费:指甲方付给乙方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

3)成交客户:指已与甲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甲方交纳了所购商品

房首期房款的客户。

4)买卖合同:指《商品房买卖合同》。

5)销售总额:客户购买房款及附属物的总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的策划及营销代理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省 县 ,可售面积约 万㎡。

第二条 委托内容及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建设于本协议第一条列明项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全案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业务。

2、自本协议签订日至销售率达到项目总房源总量的90%。每次推盘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当期销售任务。

第三条 代理底价

委托代理的详细房源及分户底价表以附件为准,对外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底价另行确定。

第四条 全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费

1、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按照月费收取,费用为 万元/月

2、本协议签订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服务费 2 万元(诚意金), 整。(此费用在乙方首月营销策划服务费中扣除)。

3、营销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销售均价,并按该均价制定分户销售价,按该价格售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乙方按销售总款的 2 %提取。如在实际销售中乙方在开盘后2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3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 %提取;4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5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 3 %提取;6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7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 %提取;8个月内达到销售总量的90%则乙方按销售总款的提取;

4、营销代理服务费的付款办法:

1)甲方在乙方每个工作月后的日内支付乙方上月营销策划服务月费。

2)乙方按该项目销售总款的固定比例(第四条第3小条所列营销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计提。甲乙双方同意凡收取首期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视为该套房屋完成销售,并按实际到款额结算营销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

4)若因甲方关系或团购等原因,致使成交价格低于附件中销售价格,则乙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总款的 2 %提取;

5)自该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每月7日前支付乙方上月营销代理费。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一)、乙方

1、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为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完成营销企划工作。

2、配合甲方与各设计部门进行沟通,从市场经营的角度提出各项产品设计方面的有关建议。

3、负责销售管理及客户网络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该项目的销售目标。

4、按策划案要求,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完成开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经甲方审定、确认后予以实施。

5、提供各类创作项工作,包括电视、电台广告创意、各类宣传物料、平面广告的文案及设计(项目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报纸杂志广告等)和软性文章的编写工作,及时报甲方审查。

6、负责项目房源控制与购房人洽谈、封房、定金收取(定金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收取),并与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催交房款。

7、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推广策略、促销策略、销售策略。

8、组建项目小组操作该项目,并负责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佣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9、合作期间,除做好项目的营销策划,应尽量协助甲方地产品牌的塑造与提升。

10、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说辞一致对外,不随便给客户承诺。

11、乙方派驻人员应维护甲方形象及利益。

(二)、甲方

1、甲方向乙方书面提供该项目的有关证件、真实准确的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

2、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户型图,保证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并且无任何法律纠纷。

3、甲方保证按图施工,按期按质完成本案建筑工程。户型、配套、用材等需要变更时,甲方须在第一时间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造成的后果。

4、提供已装修完毕的售楼部一处,提供销售现场空调、电视、音响、沙盘、谈判桌椅等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承担售楼处内发生的水、电、电话、上网费。

5、授权专人 负责与乙方的沟通、协调、交接、确认并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放款等工作。

6、委派财务专业人员和银行按揭专员配合乙方工作,并负责所有合同、协议审核盖章、相关款项的收取、办理按揭贷款等事项。

7、根据本合同之第四条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

8、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以上责任,委托日期的起算日期顺延。

(三)、以下服务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并支付费用。

各类物料(印刷品、喷绘等)的制作与印刷;

媒体广告实施及代理发布;

电视广告、电台广告、网络广告等项目的制作部分;

沙盘制作、样板间装修、CAD效果图(含高精确度带家私户型图)的绘制;

5、消费者及目标客户群调研、座谈、礼品等支出;

6、聘用的售楼处保洁、发宣传单、直销人员的工资及提成等费用。

7、第三地工作所发生的差旅费用、住宿费用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服务费,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逾期两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所欠营销代理服务费。

2、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5日内付清已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营销代理服务费,只签订认购书客户,按乙方应得营销代理服务费的70%支付。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代理销售,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而且已卖出的所有商品房,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比例提取营销代理服务费。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做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合作期内,一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签定地为 市 县 。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约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201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第三佳合同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791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