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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采购合同(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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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采购合同

地板采购合同 第1篇

甲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注:

1.地板计算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供货和包干依据;

2.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风险费、涨价等完成交付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 18103实木复合地板、GBXXX实木地板、 133XXXX1999抗静电木质活动地板、 1573竹地板)规定,且各项指标应达到标准中所规定的优等品要求。(根据产品选择标准)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四.包装标准:(请用是或不是标注):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铺贴完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且甲方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____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____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对供货产品的工艺要求例如:

●含水率严格控制在8%,保证吸水、变形、翘曲、收缩在规范指标控制内;

●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得超过3%,板内甲醛释放量:每100g板重总抽出甲醛量不得超过9g(按GB18580标准为1.5g);

●地板纹理表面应薄厚均匀,每箱中无明显色差、无裂缝、无节疤等瑕疵,且木纹清晰;

●漆面平滑,无气泡,应使用优质环保耐磨漆耐磨漆,耐磨为国家标准优等品标准,0.08g100转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环保进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着力、抗剥离度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规范

●保证不翘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翘曲满足规范及地采暖区域使用的要求;

●基材采用上等的榉木或柳桉,不可用杨木、杨杂或其它杂木混用的基材;

●保证背板选用榉木材料,且背板榉木观感达到无过多疤结(每块不多于2处),无补丁,背面封漆;

●表面观感与样板一致,无过大的色差,颜色要均匀,花纹不能太乱;

●按照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的一次测试、二次复检费用均已经包含在此次报价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费

●规格:XXX

2,表面厚度为

2.0、●面皮树种:枫桦木

●油漆品牌:德国坚弗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胶水品牌:芬兰太尔牌或同等档次的油漆

●地板完全达到各项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

●基材结构要求:

◆第一层:

2.枫桦◆

第二层:

1.7桉木◆

第三层:

1.7桉木◆

第四层:

1.7桉木◆

第五层:

1.7桉木◆

第六层:

2.2桉木◆

第七层:

1.7桉木◆

第八层:0.8榉木

◆结构,纵横交替胶合板结构

◆含水率:68%

◆热压工艺:14g㎝2

◆密度:700 g3

◆芯板含水率10%以内,三次成型,基材养生时间不低于15天;

●主要工艺

◆芯板整理采取先进的拼缝技术,提高面板等级; E1级;

◆二次整理,层层割芯,严格控制叠离芯;

◆锯边对角线误差低于

1,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进入平衡室,确保整片基材含水率达标且均匀。

●涂装:工艺九底两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饱满润泽)

◆五道透明弹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刚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板采购合同 第2篇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三、质量标准:

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总货款的%(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天内,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的%,以此类推;

3、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年月日前付至总货款的______%;

4、余总货款%作为质保金,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______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地板采购合同 第3篇

代购方:_______

施工方:_______

供货方:_______

监理方:_______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从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0xx年9月1日在南充市发改委备案《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B幢招标文件》中p57注明部分装饰材料由校方代购,代购货款共计:肆拾叁万元整,在参考《国税发【1993】149号》、《财税字【1994】26号》规定“材料部分由甲方代购(此种情况甲方主要考虑对材料质量把关,因此要对工程用的材料进行监管和代购),对委托代购,受托方甲方不垫付资金(具体到操作上,通常这部分材料款并不真正打到乙方账户,仅是做往来款项处理),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乙方,并由受托方甲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学校以将全部代购货款于20_年9月15日转帐支付给施工方,其中地板砖材料招标工程量为:1866m,主体竣工后,经学校监审小组对市场考察后,经学校行政会决定将此单价调整为:65元/m,总造价为:

一、具体步骤

1、施工方对照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图,注明装饰部位和数量,报请监理单位复核并以书面形式交甲方确认,甲方接到一周内将调整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施工方和监理重新调整货品数量(偏差值按国家规定执行),最后结算甲方只认可审计认定面积。

2、所供样板经供货方、施工方、代购方签字封样。货到后,由施工方、监理方、代购方三方组织验货,如品种、规格不符合样品规定时,供货方应负责退、换,同时供货方付给代购方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并出具与合同价款相符的正规发票。

3、代购方只对货物质量签字认可,施工质量及安全责任由施工方、监理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三、工程量增减解决方法:

1、工程量增加部分,增加量由审计部门确定,支付金额按施工方(投标报价)和代购方(与投标报价差价)各行支付供货方。

2、工程量减少部分,减少量由审计部门确定,退付金额由施工方按财政评审单价,支付给代购方(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采购合同 第4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板采购合同 第5篇

甲 方: (下称“甲方”)

乙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a) 工程名称:

b) 建设地点:

二.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安装时也应包含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 ,联系方式 。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如安装也由乙方负责,则在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采购合同 第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元地板。其产品名称、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_____元;2、预付款_____元。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及结算方式

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甲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此延误交货时间的,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偿讨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注:木地板属天然材料,自然性色差不预更换)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木地板属半成品商品,只有通过科学的安装方法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商品,甲方对所售地板实行安装的,保修期为一年,安装费另行协商。安装部分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甲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标准的,应按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付款总额的___________承担逾期交款违约金。

4、合同签定后如甲方送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违约金___________。

5、乙方自行施工安装的,甲方负责终身维修,维修费用另行协商。乙方擅自改变安装程序造成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天与乙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可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1、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板采购合同 第7篇

甲 方: (下称“甲方”)

乙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项下货物(以下简称“货物”)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a) 工程名称:

b) 建设地点:

二.

2. 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因地板质量、色差、切割等带来的损耗量,并需要预留不低于供货数量5%的维修量,以备补货。颜色纹路以封样样板为准;

3. 本合同所称价格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固定单价,不考虑价格波动。以上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装车、货到工地现场负责卸车及搬楼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安装时也应包含安装费。)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

1.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种、规格、颜色、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及材料样板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防火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无文件地暖测试报告拒绝使用;

2.防潮垫:品种、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良好的防潮性及脚感,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

3.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放射性性检测标准GB18580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T 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xx实木复合地板、GB15036—94实木地板、LY/T 1330—1999抗静电木质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2.交货地点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和接收方。乙方应于交货日将货物送至: 。

3.乙方在发货前,应提供书面的发货清单至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项目现场,甲方的验收管理人员为 ,联系方式 。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产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方式,因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承诺按照甲方要求送货,避免一次货运量过大,无法消纳和运输。

四.包装标准:

木地板包装必须进行保护性包装,采用纸箱内附带衬垫。乙方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因产品包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导致产品破损或发生其它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因甲方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有权进行现场抽验,抽验率应满足不低于3%;甲乙双方应共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的,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立即退货,并应立即补足因不合格产品所致甲方缺货数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该不合格产品后再进行补足工作。乙方应承担因产品不合格而补换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甲方退换货)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如果乙方对经甲方验收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之检验结果有异议,乙方应在该质量产品到达双方指定地点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本合同约定解决。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在甲方应支付的后续货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货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货物的总价款的60%向乙方支付货款;

3.乙方供货完成(如安装也由乙方负责,则在安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货物总额结算(含补货)应付货款,预留结算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它余款在结算后十天内付清;

4.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其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货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约定期限的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不足部分。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合同事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它约定:

1.备货。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订货数量之外增加10%的产品备货,以备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货物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5%的,该部分货物的供应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本合同之补充协议为准。

2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切割等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但需预留两年的总合同数量3%维修量地板,以备维修保养所需,货品存放在供应地库房处,保证供货的及时性。

3.特殊说明:

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装条款:(加在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中)

(1)木地板进场前必须先送样认可,进场后必须办理报验手续;

(2)根据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须与设计师先协定木地板的铺装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须做好防潮处理并保证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否则不得进行铺板工作;

(4) 拼装木地板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自流平处理木地板铺装前对地面基层必须进行防潮处理,(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需要对地面的平整度进行逐户测量,形成数据表格报给装修总包、监理、总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贴;

(5)木地板的铺装工艺可参照生产商的合理性建议,但最终质量仍由铺装的承包商负责;

(6)木地板施工期间和完工后,须由铺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见成品保护要求。

(7)铺装单位报价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与大理石收口的不锈钢或铜条,材质与节点设计需报甲方确认方可施工)

(8)保洁要求:地板表面保洁时不宜用湿拖把,禁止使用铲刀、美工刀等铲刮;应先用地板专用拖把把灰尘清除,然后用湿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释剂、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脱漆剂等液体接触地板,防止产生化学反应,损伤油漆表面。

(9)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采购合同 第8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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