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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承包合同(集锦8篇)
种植承包合同 第1篇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元/亩·年,170亩×元
/亩·年×30年=15,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 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商定,签订如下合同:
一时间
合同工期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三种植范围
在甲方厂区内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方种植;
对养护期已死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名称要求数量单价(元)价款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简称甲方)(简称乙方)绿化苗木进行改造。经双方合计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按甲方现有绿化面,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一年中乙方负责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成活率100%。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80%;满一年一周内验收后付清余款。
七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需乙方签证认可;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200元罚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九合同生效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3篇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本着互惠互利、实事求是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签订该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协议宗旨
本协议是对双方签订的 项目,项目建设地点 ,本协议约定,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主体工程分包或转包。专项工程不得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
承包方式: 。
三、工期要求:
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四、工程面积、数量与标准按甲方要求完成。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绿化管网工程合格,苗木种植养护成活率100%,花卉、草坪覆盖密度达到甲方认可景观效果要求。
六、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格为 元。
苗木、绿化管材甲供。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合同价+经济签证+设计变更
“合同价”包括的风险范围:按协商时的施工图纸等所含的全部内容及施工图漏算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金额并不会因任何汇率、薪金、物料价格、人工费、税率、汇率、政府取费、保险费、运输费或其他费用等波动而做出调整。“合同价”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本合同工程所需民扰及扰民费、预埋件费、现场垃圾清运费、与本工程各相关施工单位配合费用、24小时连续施工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各种风险等的全部费用。[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甲方暂定价材料外,合同价一概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甲方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以及经济签证价款计算方法:定额直接费+利润+税金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余留3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期限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再次验收保活率达到合同约定后,甲方向乙方无息全额支付。
八、苗木质量要求:
施工期及质保期内所有苗木浇水、养护、病虫害防治,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以上大树栽植坑深度须超过1米,穴施肥料须保证在20公斤以上。
九、保成活要求及期限
所有苗木保成活率100%,花卉、草坪覆盖密度达到景观要求。
所有苗木保成活期限为1年,保成活期限内乙方负责免费养护,一年后经甲方再次验收合格后为最终合格。
十、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分项、分部项目不合格,乙方必须返修合格。返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现场工程师行使甲方授予的现场管理权利。所有甲方致函及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等均应加盖甲方印章,否则无效。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现场工程师工作,对于现场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尽快执行落实。
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甲方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重要部位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验收。对有疑意的隐蔽工程、砼强度等质量问题,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进行破坏性检验。如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质量规范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勒令乙方整改、停止工程结算或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二、民工工资保证
乙方必须保证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不得发生民工聚众滋事或以围攻的方式向甲方索要工资事件,每发生一次此类事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十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工程师
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职责,并按合同赋予的职权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乙方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应稳定,人员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
(二)甲方权利义务: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施工所需水、电的供应要求: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应提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充足的绿化养护用水,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并在开挖时提供技术指导。
甲方、乙方、供应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方必须在以甲方为主的框架下友好合作。
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
苗木验收检查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完成。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应提供施工计划、相关报表及完成时间:开工一周内提供详细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开工、施工、竣工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该项手续的费用。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园区内树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保护。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按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规定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便道畅通平整,并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应配合现场内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工程相关问题的协调、检查及举办各项活动的配合等事务工作。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代表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甲方的销售代理商的监督管理和销售相关活动的举行。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分包的工程及甲供材料的施工相关管理。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土地内的其他相关制度。
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能开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部经理;若乙方在约定的开工时间不能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施工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停止结算,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施工用水、用电,依照现场水表、电表抄数,由甲方从每次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代扣代缴,收费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每周四下午4点进行工程例行检查,如存在问题,乙方必须按检查会议记录内容进行整改,没有按要求整改的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财产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需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工程延误损失。
十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甲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罚款和解除合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相关程序规定。
乙方在安全生产及管理方面不得漏项、减少安全费的投入,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或非标产品的安全使用工具和设施。
乙方在施工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各种事故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造成甲方相应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应严格要求所辖班组,严禁动用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器材,违者重罚,对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乙方应严格要求所辖班组,严禁随意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臵,否则,每发生一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承包人班组负责人不带安全帽,每人每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工人不带安全帽,每人每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乙方人员穿高跟鞋、拖鞋在施工现场内行走,每人每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乙方施工必须依照文明工地施工标准,施工现场整洁,建筑垃圾随时清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施工区、生活区规范,减少污染,不扰民,创建文明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内的劳务工人在工作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致人伤残或伤亡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另行签订进场协议,否则,不能施工。
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班组寝室、食堂以及整个生活区进行检查,加强对个人卫生、饮食卫生要求,杜绝中毒、流行病。
乙方应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治理规定,及时办理好各项证件,搞好治安。
十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约定内容,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迟延达到或超过 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延迟,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
十六、双方对上述合同内容已充分理解,无任何异议。
十七、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一式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柒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4篇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 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 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 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 %,共计 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_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学生营养膳食计划,搭配学生的营养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购水果名称:苹果。
单位:_______个。
单价:_______元。
数量:已接收数量最后核算。
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每箱96个,每个上都有保鲜网的红富士苹果。
2、每个水果净重:_______两。
3、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每周星期一。
地点: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全面检查并试食。
第六条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由甲方。
第七条结算方式与期限:一月一次。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1%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5%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5%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1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6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 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0_年,即从20_年1月1日 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 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 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 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7篇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种植承包合同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xx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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