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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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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范文**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___份;___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向经办的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指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指派______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______天(公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_____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_____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装工程_______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凿井措施费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

  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设计变更文件;

  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价差调整资料;

  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发布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

  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本溪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供热管理的内容

  (一) 管理范围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锅炉房及热力系统委托乙方进行运行管理,乙方同意负责该锅炉房及热力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甲方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负责锅炉房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

  2、 负责锅炉房的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热力系统、水力平衡调整;

  4、 协调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锅炉房年检等工作。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锅炉房及锅炉房内一切设备、设施、人员及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合同期间

  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财产所有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供热面积、运行时间、供暖温度

  (1)供热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实际供暖建筑面积为准);

  (2)供暖运行时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供暖温度:20±2℃;

  第四条 供暖运行管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锅炉房托管供暖运行管理,承包费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分________次结账,供暖结束付清剩余供暖费;

  第五条 乙方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忠于职守。

  (2) 认真履行各项相应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遵守甲乙双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 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4) 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有的节能技术,并以此技术平台为依托,对甲方锅炉房运行系统进行管理,同时对甲方的锅炉房和管网系统适当技术改造,以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

  2、 乙方派专业人员对锅炉房进行管理,负责本项目沟通与协调工作。

  3、 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负责对锅炉房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到锅炉房内系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和设备不带病运行。

  5、 若因乙方未按甲方供暖标准和要求供热,或乙方工作人员运行、维护保养、操作不当,或因乙方未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相关经济损失和造成的影响。

  6、 供暖停炉一个月后,乙方负责协助进行做好锅炉、燃烧机的检修保养工作,按照每年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或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查所规定的检查时间,协助进行锅炉年检和运检。

  7、 乙方人员负责实施年检和运检中安全阀门、压力表效验,锅炉烟箱,人孔手孔打开清理恢复工作。

  8、 乙方负责锅炉房日常管理、并负责乙方锅炉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司炉人员、化验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劳保等。

  9、 乙方在运行管理中,负责对锅炉房内外设备随时发生、发现的故障进行维护修理,但属设备陈旧、老化、自然发生及灾害造成的设备损坏,以及技术监督、劳动、环保、消防及其他管理部门责令淘汰或整改的设备,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 因工作需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图纸、说明书、电控系统图。

  2、 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

  证书和有效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派驻甲方现场的不称职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在技术运行承包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周边单位、业主等具体问题,甲方负责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联系工作。

  4、 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正常供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延误供暖正常工作,如因一方失误或推托等原因造成供暖失误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如:国家燃气价格上涨乙方无法承担供暖费用,供暖无法运行,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整体供暖温度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供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拒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因用户私改暖气、不合理室内装修、擅自关闭或调节阀门、私自放水、楼顶层房间关闭导致无法进入开启阀门放空气及检修、以及锅炉房及系统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等意外原因、管线故障及事故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十条 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锅炉房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承包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华诺国际

  2、工程面积:约1500㎡

  3、工程内容及做法,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4、承包方式:乙方单包工

  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6、工程单价:580元/㎡

  7、施工范围:按设计图纸的室内施工范围。

  8、面积计算,按图纸实际丈量外墙包边尺寸计算。

  9、安全责任事故:施工期间,乙方所有自己的施工人员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防火规定、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擅自损坏施工材料由乙方全部赔偿。

  三、甲方工作

  1、由乙方为清包工,甲方必须按时将施工所需的普通材料及加工材料送到现场。

  2、在规定工期内,在甲方按时将施工材料送到现场的情况下,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天按贰仟元为额度赔偿,如果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所延工期自动往后顺延。

  3、甲方负责工地的垃圾清理、材料管理及提供台架。

  四、其它

  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甲方支付5万元,工程以20天为支付工程款时间,每次支工程款按完成量的70%支付,工程完工使用前支付余额,留3万元作为人工质保金,一年内分两次付清,六个月付万元,十二个月付万元。

  五、工程不包括工作:

  1、空调、家俱、消防、新排风。

  2、防水、石膏线条及石膏加工用品、金泊、银泊。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的原则,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

  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 m3 /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 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xx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 日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 将其所属的 矿井交由 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 “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 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 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2、************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位于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东 西 南 北 面积约 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来的路,梗,以及原来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约束之内。

  四、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于甲方无关。买卖山场松树达成如下协议:

  六、 买卖山场售价为二十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于20xx年阳历2月22号前将林木砍伐后将松树栽上归还甲方,栽树的条件按标准执行。

  八、一切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树枝归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十一、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十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四、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村民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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