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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承包合同(推荐9篇)
简单承包合同 第1篇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地址:XXXXX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XX年 1 月 1 日起至XX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57320 元) :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XX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XX农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简单承包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乙方通过与甲方协商的方式,取得甲方鱼塘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所有的鱼塘,发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期为____年,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承包的鱼塘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按每亩____元,共有__亩,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四、乙方承包鱼塘后可以在鱼塘内填土,填土后乙方可以种花或搞多种经营。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鱼塘有独立的经营权,可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鱼塘的自主经营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鱼塘的开发治理成果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所承包的鱼塘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鱼塘界线与其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法导致解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__元,退还乙方承包鱼塘的所有款项,同时对乙方的投资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乙方愿意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续签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简单承包合同 第3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
1.所有箱体两栋楼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 )元。不含税,不开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为预收定金(_______________ )元,提箱壳付( _______________)元 提明箱时付(_______________ )元,提二层板电器时付( _______________)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专用条款:
1.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为_______________
2.工期问题: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体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箱体。做门板时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单承包合同 第4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理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与乙方在 年度签订 业务加工承揽承包合同。
一、甲方考虑到甲乙双方的便利、有效,甲方同意在与乙方签订 加工承揽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用水电,并有偿提供食宿,洗浴、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具体费用依照公司标准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二、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乙方对于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乙方有自行招聘员工的权利,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定,甲方无权干涉,但乙方给付员工的工资必须合法;甲方考虑到乙方不符合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格,甲方同意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甲方在社会保险内赔偿,社会保险以外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加工承揽费的单价按照20xx年的工价标准结算,新型产品的工价面议一致后再定;
四、乙方承诺保证其招聘的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招聘的员工享受国家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在中途如需解除本协议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本协议者,另一方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承包合同 第5篇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我校师生生活,使教学秩序正常化、正规化,甲方将本校学生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协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学生食堂经营场地一处:其他财产器具以清单为准。甲方所提供的器具如果是正常损坏,乙方不负责赔偿,否则乙方照价赔偿。
2、 乙方因卫生、质量或其他问题造成的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从业人员须在中标后一周内到区防疫站办理《健康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取得《健康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业。乙方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必需身着工作衣帽。
3、 乙方在承包时向甲方交纳财产、质量、卫生、信誉保证金元。
4、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甲方不退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如实履行合同,则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承包期满,若乙方有人为财产损坏,则按价扣除保证金。
5、 承包期:两年,自20_年 2月1日到20_年1月 30日止。 承包总金额:大写元整。小写 ,中标后三日内将承包金一次性交清,付款后合同签字生效。
6、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不卖变质、有毒、有害、不卫生的食品,不得卖土豆、四季豆等学生食堂禁卖食品,因违规、非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 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保证餐饭质量、数量,保证饭菜卫生以及环境卫生,饭菜等食品不得使用方便袋和一次性餐盒。乙方在二次以上,甲方将每次扣除乙方元保证金。
8、 乙方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费,由甲、乙双方各负担一半。乙方不得克扣学生用水用电,学生所用开水价格:8磅水瓶元/瓶;5磅水瓶元/瓶。乙方负责经营场地的水电设施的管理及维修维护。
9、 承包期内学生食堂的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经营,即一日三餐的就餐时间,夜宵时间在第二节晚自习后40分钟以内,其余时间不得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不接受学校管理.
10、 甲方是否开设早晚自习、周六补课、是否开关学校大门等甲方自主,与乙方无关,不受本合同约束;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强迫学生到乙方经营场地购物或就餐,甲方购物及生活用餐自主,不受乙方约束。乙方周六,周日或假期可以承接校内外的宴席,但不得影响学生用餐和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11、 乙方经营的学生食堂必需煮生卖熟,不得卖现成食品以及其他一切零食,不得与中、小学部商店的经营范围相抵触。
12、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如传染病流行期间、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停止经营,不算学校违约。若连续停业一周以上承包金按停业的时间计算退还乙方(经营时间每年按200天计算)。甲方勒令停业整顿不退换承包金。
13、 甲方必须保证校内不准任何人摆摊设店(中学部、小学部商店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非营利性的饮用开水除外)。
14、 乙方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得卫生管理,需及时填写《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簿》、《食品留样试尝登记簿》、《餐具用具消毒登记簿》,米、面粉等物品离地离墙20厘米以上分类堆放,贴上标签。
15、 甲方因需要加强管理、学校维修、发展建设或政策原因,不能连续履行合同时,合同中止,甲方不算违约,但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应提前1周告知乙方;承包金按停业的时间计算退还乙方;由此造成的存货由乙方自己处理。学校正常放假,甲方应提前半天告知乙方。特殊情况的紧急放假不包括在内。
16、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须在15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属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保证金,承包金按经营的实际时间计算。(经营时间每年按200天计算)。
17、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教育局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承包合同 第6篇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共用条件及构成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出现下述、、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
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标的房屋平面图;
《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简单承包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钢结构屋架和屋面的制作安装等。
二、计算方式和价格:甲方总工程约200㎡,乙方承包以屋面滴水面积计算,每平方85元/㎡起(不含税价。)
三、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水力,伙食等并协调工地人员交叉作业等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日期开工,待工程完毕全部结清工程款。
2、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
六、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乙双方协商开工,如甲方因原因造成开工延期,甲方必须通知乙方,推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如有工程质量,乙方应及时维修。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捍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简单承包合同 第8篇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20_年1月1日起到20_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_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书范文一
简单承包合同 第9篇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
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
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
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
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
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
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
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
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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