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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代理合同(实用8篇)
合同是一种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有效保护的契约形式,是现代社会中一种新型的契约形式。以下是魔方合同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房屋销售代理合同,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1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2篇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个月;
(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
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3篇
甲方(开发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华昱山景\\\\\\\\\\\\\\\\\\\\\\\\\\\\\\\\\\\\\\\\\\\\\\\\\\\\\\\\\\\\\\\"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范围及代理期限
(一)代理范围
1、本项目一期的所有住宅(3栋高层楼),本约定代理范围内的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二)合同期限
20______年12月6日至本项目一期住宅最后一栋的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12个月止。
第三条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住宅均价::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双方按上述均价制定出每套房屋的价格,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则作为每套房屋的底价。
3、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如遇折扣优惠或低于均价或底价销售的,以甲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章或开出收款票据为准视为甲方同意销售,乙方佣金按实际成交总额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也不负责补低于底价部份的差价。
第四条项目广告宣传和策划、设计。
本项目所有广告宣传和推广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进行免费广告设计、策划。
第五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五证;
2、提供销售所需的\\\\\\\\\\\\\\\\\\\\\\\\\\\\\\\\\\\\\\\\\\\\\\\\\\\\\\\\\\\\\\\'其它资料或其复印件,包括:施工图、测绘报告、户型图、室内设备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收款、审定售房合同,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
5、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本项目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6、对销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的情况应在合同签定时书面同时告知乙方,如产生销售则仍按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
7、提供装修好或现有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饮水机、沙盘、谈客桌椅,承担售房部房租、保洁、水、电及电话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建立一支专业化、有良好形象的销售队伍,并承担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
3、本合同签署后据甲方要求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展开销售实际运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商品房特性及状况,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也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7、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负责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集客户按揭所需资料。
9、乙方代甲方收取购房户的契税代收大修基金办证费用不计报酬。
10、乙方人员的所有交通、通讯、差旅住宿生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售房部客户接送广告推广由甲方派专用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七条乙方代理佣金的结算
(一)代理销售佣金:底价佣金+溢价佣金
1、底价佣金=(实际销售价×销售面积)×2%
2、溢价佣金=(实际销售价-每套房屋的底价)×销售面积×30%每套房屋的底价:即经双方签章的销控表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
3、每套房屋完成的标准:与买受人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并支付了30%的首期房款,则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结算佣金给乙方。
4、甲方在每月5日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上月31日前的佣金给乙方。乙方开出收据。
第八条退房处理方式
若由于客户的责任造成的退房,扣除的违约金或没收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如再次销售乙方仍可计提该套房屋的佣金。其它原因购房人退房,若再次销售乙方重新提取佣金。
第九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方支付佣金时间超过壹个月,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应付佣金照常支付给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定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定款行为,在接甲方书面通知48小时内不予交还给甲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乙方要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条本合同期满代理任务完成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及损失费壹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顾客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顾客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顾客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顾客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顾客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顾客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顾客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顾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顾客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顾客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顾客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5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一项所列房屋独家委托给乙方销售,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内容后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套房屋的委托价格(包括该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销售该房屋的溢价部分(超出委托价格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借款垫资费、广告费、通信及交通费用等。
三、委托期限为 年 月日起60工作日内,委托期限满前两日,若甲方未办理书面终止手续, 则视为甲方同意继续委托,本合同继续生效,直至甲方书面终止。
四、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关于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2、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有权在不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到期后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则甲方不补装修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与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转让、包销及买卖合同。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无纠纷,若遇权属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撤销本合同,不得将价格上调。
4、甲方保证所委托出售的房屋的权属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并且无法定限制交易的情况。
5、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乙方;
7、甲方必须提供该房办理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若购房方需办理银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办理。
8、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将该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钥匙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带客户看房。
9、不得拆除及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10、甲方应结清交房(指甲方与乙方所寻求的买方之间的交房)以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闭路、电梯、大修基金等与该房相关的一切费用,并在成交房屋后三月内迁出户口。
11、在乙方确定了上述房屋的买方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办理买方的按揭贷款、公证、过户等手续,若甲方故意不前来办理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尽力为甲方做好宣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销本合同。
2、若在约定时间内,乙方将该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价部份为其佣金。
3、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房屋的具体情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协议后违反以上条款,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出售价格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末将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给对上述房屋的装修费用即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的促销费用。
八、其它约定:
上述房屋已被银行作为产权人贷款抵押物,产权人的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规定,买方购买房屋时,则甲方应还清贷款后才能解押成交,由于甲方资金欠缺,故其贷款伍拾万元由甲方向秦勇暂借用于银行还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纠纷后,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6篇
甲方:新疆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在乙方成立销售公司前,甲方委托乙方为“万泰阳光城”(暂定名)项目开发顾问并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的市场研究及营销推广,并代理销售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任务止,双方约定销售周期为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至所售房屋办理完入住。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万泰阳光城”第一期开发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含商业面积),其中乙方承销 平方米。
第四条:销售价格
根据双方市场调研协商楼房销售价格,根据每栋楼、各楼层位置、每套房独立定价,分别细化销售底价及优惠方案,并最终以甲方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详见销售价格明细表)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逐步提供关于该项目尽可能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房源情况:面积、位置、户型等资料。
2、甲方承担沙盘、工地围墙、户外广告、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4、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负责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6、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
7、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其他费用等。
8、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9、甲方有权随时调阅销售情况的相关信息,有权对乙方销售人员的配备及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
10、甲方负责管理销控表,做销售登记工作,并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核心专业人员组成专案销售执行小组,营销人员不多于10人,专业人员的个人简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负责提供各阶段的销售思路、销售方案,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参考。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合理组织和实施销售工作。
4、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签订购房合同向客户收取贷款手续,催收购房款。
5、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如有上述情况发生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劳务或其他因素而与销售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填写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并负责现场审核,保证各种房屋销售合同(协议)文本内容无误。
8、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协助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一)市场调查
1、本城市整体房地产状况调研。
2、本城市及周边城市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调研。
3、目标客户群体的调研与划分。
4、本区域竞争楼盘调研(价格、目标客群、产品)。
(二)销售组织
1、客户接待及销售执行。
2、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填写。
3、催收房款。
4、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贷款。
5、销售控制。
6、促销活动执行。
7、价格控制。
第七条:代理佣金
1、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为底价佣金。
双方制定销售任务(详见销售任务责任书),如按约定完成,甲方付给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为销售回款金额的%【其中乙方个人提成佣金为%(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销售业务人员提成佣金为%(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
第八条: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发放标准
依据第七条销售任务责任书的约定,作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标准,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在101%-110%区间内,增加佣金的%,111-119%区间增加佣金%,在120-129区间内,增加拥金%,在130%-139%区间,增加拥金%,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拥金%计算。
如乙方没有按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回款,在90%-99%区间内,扣减佣金的%,80-89%区间扣减佣金%。,在70-79区间内,扣减拥金%,在69%以下,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代理销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结算,并扣除后续为其客户服务的其他销售人员的应得服务费用%。
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周期内,乙方如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且未按期主动离岗,超过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为对甲方补偿,超过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超过60天,甲方有权将未发放给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补偿甲方的经济补偿。
2、结算方式:
(1)每个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财务扎帐日为佣金结算日,结算时由乙方上报销售回款明细表及佣金情况明细表,经甲方审核后,在10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2)在乙方独立成立销售公司前,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开始预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于乙方及业务员的底薪总和时,底薪暂由甲方垫付,在销售合同签定后从乙方相应提成佣金中分批扣减。
(3)在销售合同未签定前,对于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过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实收款销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减乙方相应提成佣金。
(4)销售合同签订后,每月甲方发放给乙方的总提成佣金预留15%,作为保证金,在乙方协助所售的房屋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双方核算后10日内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应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开据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7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开辟甲方房产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有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非独家)甲方 产品在 区域的市场代理销售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标准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后所应获得的报酬。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之间(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乙方累计完成销售任务 套以上(含 套)的,销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总房款的 计提。
第四条:佣金结算条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与乙方推荐成交客户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计算,支付金额基数按照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房款金额计算。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房款后,甲方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该业务乙方应得佣金。
第五条: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统计。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在未取得甲方确认时,乙方无权与各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保证本项目对外公开的价格与提供给乙方客户的价格一致,该价格表经甲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则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项目信息传播,传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楼书、宣传单页及《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项目资料复印件。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进行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在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在异地签约的,甲方给予积极配合。
8、甲方及时透明的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的各项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具有较强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产楼盘)负责此次购房专线推广及看房选购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项目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客户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活动。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后,须将售楼现场看房情况反馈给甲方,双方应及时确认销售情况。
4、乙方应遵守甲方提供并经甲方签章确认的合同样本及相关销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虚构项目情况,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执行。
7、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准确面积和价格,以甲方支付的签章资料为准,合同期间如有变更,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9、合同委托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销售点,免费设立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销售资料宣传专区。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收取客户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取消分销代理资格,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 第8篇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的买卖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把私有的、没有任何产权争议和没有设立他(它)项权利的房产,位于合肥市 小区 栋 室 ,建筑面积 平方,产权证号 的房屋委托乙方独家出售,双方议定房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元。甲方承诺在达到议定房价标准时,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成交。低于议定房价,甲乙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
二、委托期限: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三、乙方负责在委托期限内销售该房屋,甲方应按所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收回房款,确保本房产所有权利人都能到产权转移部门签字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房屋交接手续。
四、房屋在实际交易中,实际销售总房款超出甲方定价金额外的溢价部分,作为乙方委托代理销售期间的咨询服务和广告推广费用。在代理期限内如甲方不卖或者在其他房产公司成交均需支付乙方0.8%的广告、咨询、推广费用,双方均认可、无疑议。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
六、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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