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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篇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湖北大学琴园项目部 12号 楼的钢筋工项目劳务分包给乙方,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钢筋绑扎及所有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电焊机搭接焊接施工等相关工作,以及其它工种所需半成品的制作。其主要内容包括:所有钢筋安装,二次结构钢筋的预置和后期安装,楼梯、窗台的预埋后期安装,砌体用植筋的安装,载人提升机基础钢筋的制作安装等等所有钢筋工程。乙方自备各种施工设备和工具以及施工辅料(甲方只提供施工用钢筋)和施工安全用品。
2. 负责提供材料计划、报验。配合资料员取样送检,所有料表报工程部留存。
3. 配合施工放线,配合其他工种纠偏工作。
4. 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整齐。
5. 做好文明施工现场,工完场清。雨具自备,不得影响雨季施工。
6. 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外的机械用线自备。
7.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第二条:施工要求
1.合理利用原材料,短头不得超过定额消耗规定,否则超标的材料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2.乙方负责钢筋翻样,并向甲方提供钢筋规格及数量,同时交工地技术人员复查,按图施工,乙方应按技术人员的意见及技术交底的'要求,按规范进行施工。
3.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钢筋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材料损失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坚决禁止漏筋,坚决禁止钢筋移位,坚决禁止剪力墙及暗柱竖向钢筋间距移位,混泥土浇注过程中必须有专业钢筋作业人员照筋。
坚决按甲方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项目部管理处罚标准执行各项管理。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设计图纸标注建筑面积计算 ,图纸标注面积和实际计算面积不符不得另行调整(基础,屋面不另行计算建筑面积)。承包单价为 元/m2 。主体施工至二分之一时,建设方支付进度款后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 50% ,主体封顶后相应进度款到账付总造价的 80%(扣除原支付进度款),余款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一次付清,除此中途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中途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按已完成工作量工程款的50%支付。其余作为合同违约金处罚。
工程完工或者春节乙方应该确保工人有序退场。不得以各种方式讨要工钱。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关系,拒付工程款,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且按恶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机关处理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 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必须是合同签字人指定的全权委托人( )并且有合同签字人的委托函,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工完场清,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每周壹晚上6点左右例会,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 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因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制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擅自进入施工场地,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劝告、制止,强行操作、野蛮施工以及不按安全规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而造成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责任在5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10%,5万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6.严禁楼面作业人员带火种上楼或者乱丢烟头,一个烟头罚款50元,如果造成损失按损失多少两倍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本项目质量要求严格,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坚决执行各管理部门的各项质量处罚规定,其处罚多少按合同和项目部的处罚标准执行,只告之而不需要被处罚人签字,结算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材料管理
1.乙方人员有义务对甲方的材料及设备进行保护。归乙方人员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如因保护不当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2.钢筋工不得出现错下材料、短头过多等现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损失进行扣款并另处罚款300元/次。
3.节约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第六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 250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七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壹年 。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 5 %,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八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 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6. 本合同有项目部管理处罚条款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2篇
甲方(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
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3篇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 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 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 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总包单位: (章)法人代表:
分包单位: (章)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4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讲求实效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扬州恒通企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星河西岸工程二次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对业主的合同承诺,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严肃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星河西岸工程工程地点:扬州邗江区润扬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结构形式:框架工程质量要求:确保扬州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扬州市花杯”工程工程安全要求:扬州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二、工程承包范围:
二次结构模板加工制作、安装、拆除;场内材料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废料清理、工完料清;施工机械(含磨损件的维护保养); 模板项目结束后所有拉杆与U形卡分离,收交甲方;完工后所有木方、 模板的铁钉拔取干净,并清理至甲方场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甲方有权派人清理,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工程承包形式:
包清工。包小型材料及施工用具,如圆钉、铁丝、胶带、手工电锯、电线、圆盘锯、电钻、铅笔、线锤、墨斗及工人劳保用品(安全帽、手套、胶鞋、雨衣)等。
四、工程承包价格:
1、甲方按砼接触面积27.00元/㎡(由于施工难度较大,单价由26.00元/㎡调整到27.00元/㎡),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2、以上单价含安全风险金、职工的医疗保险、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及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月底付给每个工人1000元作为生活费;在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后一个半月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总价。
2、乙方必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负责监督。如因工资问题引起工人闹事等过激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一切罚款。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并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处罚。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顿直至调换施工班组,由此造成的损失(含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2、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负责乙方施工轴线、标高交底。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提供施工方便,根据施工计划,依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组织材料进场。
3、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用房和生活用水、电,所有施工人员吃饭均由乙方自行安排。
4、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吊运机械和施工用电。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工期进度要求,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度进行监督。对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时,立即通知乙方组织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单两个工作日内见效,调整后工期仍有延误,甲方按总承包额的1每天进行处罚,若乙方仍无切实可行的措施,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乙方工程款直接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负责把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并调拨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周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进场施工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在进场时必须缴纳贰万元履约金,甲方在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后退还;如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将概不退还履约金。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的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等配套的队伍,并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5、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如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事故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的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作为本合同的执行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实施,所有乙方内部事宜均与甲方无关(关键是职工工资的发放和拖欠及所有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8、乙方应加强与甲方的沟通,根据现场工程量科学组织安排劳动力,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料,杜绝发生停工待料现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施工期限内乙方所用的甲方机械负责维护保养并应服从甲方调度。
10、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搞好职工生活区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接收甲方的材料并负责卸货,负责领用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等,并负有保管责任,损耗以外的丢失或损坏按租赁公司的要求赔偿。
七、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标准层以三层为一阶段,乙方每完成一个阶段所用工期不得超过24天;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1000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多者累加。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优质结构工程”,争创花杯”标准,乙方内部施工应严把质量关,要求分部分项验收达100%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其返工费用自负。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做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或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视具体情节作相应罚款,按所浪费材料总价值的3倍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负责督促。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由甲方强制发放使用,劳保用品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环境造成的污染危险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材料领用:在保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实行甲乙双方控,乙方领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作为合理使用材料,绝不容许浪费或多用材料,如超出领料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补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
八、其他
1、乙方所有进出当地参加人员的差旅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的,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
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地方及现场的综合管理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打架斗殴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并以经济处罚方式追究乙方责任,第一次打架罚款20xx元,第二次打架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量
不予结算,视为罚款,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5、交叉收尾工程及竣工维修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两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利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十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退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9、乙方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员工费和材料费后失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5篇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同劳务合同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条款)为加强劳务分包工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议,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
一、安全生产指标:
1、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3、杜绝重大设备、交通、火灾爆炸事故和一千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
1、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2、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安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和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
3、职工入场,由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检查执行情况。
4、安全监督。乙方在进场前必须确定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场职工在50人以上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满50人的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是责任心强,能胜任,秉公执法,安全资格证书齐全。
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乙方非专业操作人员,一律不准动用。施工现场的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条件,持有效的资格作业证。
6、乙方要搞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要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爱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基础的沟、坑、槽围栏盖板,“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安全装置及标志牌等不准拆除和损坏。
7、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乙方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乙方每周组织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将事故消除在萌芽中。对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彻底,并视态度和情节,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9、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作业中,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严禁违章指挥,工人严禁拼体力,拼设备,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管理人员有违章指挥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有权越级报告。
10、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1、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牌,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2、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工长和甲方报告。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报告、调查、处理要求执行,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制定事故再度发生的防范措施。
13、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善后工作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行生效。
甲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乙方(盖公章) 签证人(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6篇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中挡土墙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 、工程范围:范围内挡土墙工程施工。
2 、工作内容:基坑开挖、台背回填、灰土垫层、大挡墙砼基础、挡墙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砌体勾缝、脚手架搭设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施工。
3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综合包干方式承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的一切事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仪器设备都由乙方自行解决。及其一切费用。
4 、工程价款 :本工程依据管理处批复的暂定单价(以最终单价为准),3:7灰土垫层元 /m 3 ,挡土墙砌体元 /m3
5 、计量方式: 按分项进度支付,扣除管理费、税金%。
6、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时起生效,合同全部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8篇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乙方单位全称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全称、隧道工程全称、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
3.1******(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全部主体及附属(若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注:路基工程应标明取弃土场的平整、复耕、绿化和防护工作)
3.2******(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所需的“三通一平”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3******(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所需的生产性及生活性临时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4******(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
3.5******(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现场临时用地的复耕工作;
3.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对承包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7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已进场机械进行抵押,但抵押必须要公证)。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以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除履约保证金外,应让其用固定资产做抵押(或有信誉度的企业做担保),抵押额度为工程造价的10%)
5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施工图范围内由乙方一次性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5.2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工程数量及合同总价为名义数量和名义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经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5.3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已含有试验、检验费。(本条根据项目情况订立)
5.4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因地方规定必须由甲方缴纳的其他税费,应在本条中明确具体费率,并约定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且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6 计量及支付
6.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按照法定计量办法,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虚桩、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
6.2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甲方总工最后审定签认的当月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数量完成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6.3依据甲方工程部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4待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甲方帐户3日内,甲方按照对乙方计价额的85%,并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6.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结算。乙方办理结算退场手续后,甲方根据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6.7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7 工期
7.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竣工日期:200* 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有节点工期的应注明)
7.2 直至工程完工,施工里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违约金),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奖励额度和奖励办法)。
7.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8 材料供应、结算
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按合同约定限额供应乙方,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和额定损耗量见附件。(公司规定:钢材、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及结构件必须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领取的数量,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从乙方的月度结算款中扣除。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使用甲供料超出额定消耗部分,按甲方采购期最高采购价加3-5%的采保费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甲供料正常合理节余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
8.2甲方保留一切土石方调配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遵守。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甲方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n%(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建议3~8%)的业务费,所有费用经双方签认,由甲方财务直接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因乙方采购材料所引起施工质量、安全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8.5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5.1 施工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吨水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5.2 一、二级配电由甲方负责,三级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度电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6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人员、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自行从甲方工地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8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若涉及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
9.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也可约定不收取费用,但必须双方确认价值,并且约定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2 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9.3 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9.4 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9.5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9.6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7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0 临时设施
10.1 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0.2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0.4 临时设施由甲方提供,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费用为 元/m2
11 工程质量
11.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名称)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铁路为:现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11.2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的错误要求和指令有拒绝权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11.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2 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检查工程师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质检工程师报检。甲方质检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置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乙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3.5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指挥安排。(本条应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情况综合考虑)
13.7安全、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措施费甲方已按合同价的1%单独列项,并计入乙方承包合同总价中,由乙方包干使用。
14 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 甲方
14.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14.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14.1.6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 。
14.1.7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14.1.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4.1.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4.1.10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14.2 乙方
14.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仅限于隧道)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若乙方无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派技术人员负责以上工作,则项目部可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派人员的费用。)完成超前地质预报(仅限于隧道)及安全预案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4.2.2对甲方供应材料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4.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4.2.4自行解决与施工场地内的“三通一平”、临设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14.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应与甲方同步。
14.2.6乙方应将进场人员统计并在甲方备案,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拟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并将已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7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财务支出。
14.2.9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4.2.10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4.2.11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4.2.12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4.2.13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4.2.14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4.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4.2.16承担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交纳,则在乙方月度计价款中扣除。
14.2.17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4.2.18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4.2.19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4.2.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2.2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4.2.22乙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场前应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5 不可抗力
15.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
15.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应尽快通知甲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有关措施减少或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乙方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应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6 变更
16.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因变更导致新增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增加及合同价款增加,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新增项目中原合同有单价部分参照原合同单价执行,原合同无单价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17 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18 奖罚规定
18.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建议由项目根据自身特点采纳)
18.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XX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8.4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3000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罚款。
18.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天罚款XX元。
18.6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签认,甲方财务部门直接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9 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9.1条的约定。
19.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量,并按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90%进行结算。
19.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
20 工程保修
2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保修期为准,一般为设计使用年限),缺陷责任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业主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不计息。
20.2如缺陷责任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 合同解除
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21.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 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 其他
23.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3.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争议的解决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3.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 方: 乙 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二○○*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9篇
甲方: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联系方式: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__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____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____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0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1篇
建房房主: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砖砌井分包劳务施工协议,如下条款。
一,建筑要求
甲方宅基地建房东西长为16.9米,东头宽为8米,西头宽为10.8米。承包给乙方建筑,第一层面积169平方米为框架结构,二层、三层分别是159平方米为砖混结构,屋顶为瓦屋面,顶层砖墙不超过0.5米,以上建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内外墙砖、地板砖、水、电等工程。
二,甲方权利及责任
甲方给乙方提供水、电、沙石、砖等建筑材料,并保证施工期内的需要。
三,乙方建筑工具进场后,由甲方看管,丢失被盗由甲方承担。施工图纸有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期间不耽误工程进度。
四,乙方权利及责任
乙方负责建房所需工具,机械、模板等建筑用品。按图施工或与甲方协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五,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承担由于乙方安全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建筑款与结算方式
甲方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支付给乙方。
付款方式:乙方开工后,甲方预付工程款5000元,基础完工后预付工程款10000元,一层主体完工后预付款5000元,二层主体完工后付工程款10000元,三层主体完工后付工程款10000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全部付清。
七,本协议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即告终止。
八,本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2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XX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XX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项目(下称本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项目 的单项劳务工程内部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价款约(人民币大写): (工程价款按本合同约定按建筑面积结算)。
二、劳务承包范围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施工期间施工责任区的清洁工作,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2、所有相关的工具、材料乙方负责卸车及堆放整齐。
3、所有外脚手架工程、安全棚、安全通道、防护设施。
4、施工电梯的安全防护架、塔吊的安全操作平台、三保四口五临边等工作。
5、所有钢管扣件、安全网、竹板、油漆、铁丝等架子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
三、劳务承包方式:
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即人工费部分用具的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2、施工工具均在承包范围。
3、工程开、竣工时间:
3.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月 日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工期计划为准,详见工期计划符件。工期计划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3.2、总日历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此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变更或延长。具体各阶段的工期以进度计划和月报为准,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
四、劳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制定搭设脚手架操作方案,应绘制搭设脚手架布置方案图(特别是悬挑部分)必须有详细布置方案图。槽钢悬挑不得超过18米。 2、 对工人要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搭脚手架的施工规范及经项目部审定的脚手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提交操作证。
3
、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安排不得盲目施工,凡是发现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迅速返工,影响其它工种施工进度损失及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 脚手架搭设检验标准(允许偏差值)
13、凡发现乙方未按以上要求规定进行搭设,罚乙方承包人/次,并督促整改到位。
14、乙方所承包的劳务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期内在甲方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为差者,则合同单价下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
五、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1、上述结算单价包括乙方劳务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以上费用包含因在外租房(施工现场不允许居住生活)工人来回上班等各项因素费。
六、劳务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 元以内不予计算,超过 元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乙方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按签证办法及程序完成甲方签证,否则无效。
2、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 150 元/工日计算,普工按 120 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3、若乙方施工用主材和耗材超过甲方核定的定额的,超过部分按甲方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
七、履约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
1、乙方进场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元,主题封顶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乙方进场后,自带生活费三个月第二个按照形象进度付工程款的。主体完工后拨至总承包人工费的%。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市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拨至结算总价的%,余款为保修费,保修期为一年。
3、承包单价:
八、安全施工
1、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安全伤亡事故在一万元以内乙方自行承担,一万元以上的乙方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九、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按时提供大型机具。。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进行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乙方充分考察及熟悉本合同所述工程内容及相关特点背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与本工程有管辖权的各级政府或其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布的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地下车库大小坡道、砼排水沟、集水坑水泥抹面楼梯、硬化地面等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和造价
3.1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面积约计16000 平方米;采用清包工形式综合包干单价______ 元;暂定合同造价为______元。
3.2、以上合同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承包风险,不随市场上工、料、机价格的变化而做任何调整。
3.3、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及必要的保修措施所需之费用。
3.4、综合包干单价包含当日施工工完场清、材料码放等各项文明施工、安全保护、成品保护、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临时设施,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派第三方清理,工程量由甲方核定,而不需通过乙方同意,单价按70元/工日计算,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3.5、承包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不含甲供大型机械费)、施工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临时设施配合费、临时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类税金(营业税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和合理的利润。
四、合同工期:
4.1本工程拟于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开工,于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完工,工期 ______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发出的阶段工期和总工期目标为准。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提前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乙方必须全程配合施工现场基层混凝土浇筑单位的施工,及时掌握混凝土的浇筑情况,因与混凝土浇筑单位配合不到位而导致的硬化剂地面质量问题及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出于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考虑在乙方连续三次滞后于甲方制定的阶段工期计划或确实影响到其它工种工作的开展时,有权随时雇佣第三方代其完成,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其他队伍引起的分包价格增加、工期损失造成的业主罚款、为确保工期而引起的赶工费用、社会负面效应等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机具等必须在甲方正式解除合同通知书下达4日内退场,否则按"3.2"款约定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500元/天的工期罚款。
4.3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的延误,乙方须向甲方、第三方承担设备与材料闲置、人员窝工等补偿费用。
4.4由于恶劣天气、甲方原因等对乙方造成实质工期延误的,甲方应相应顺延工期;给乙方带来实质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给与乙方补偿。
五、甲方责任:
5.1、甲方应在施工前为乙方提供材料堆场。
5.2、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住宿等,费用按第八条计算。乙方负责
5.3、指定专职施工员、质检员指导乙方施工,及时纠正乙方的错误,但不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的义务。
5.4、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但不因此而免除乙方在上述各项工作上应负的责任。
5.5、统筹安排及提供乙方的生活临时设施或生产临时场地(费用按7.1条计算由乙方承担),尽量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5.6、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月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按合同办理工程拨款(含各类奖励及罚款)。
5.7、负责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商。
5.8、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预结算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5.9、及时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六、乙方责任
6.1现场负责人员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一个星期超过两天时视为缺岗,乙方应承担200元/人天的违约责任。
6.2、若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并且造成无法修复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应严格遵守建安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
6.4、按合同工期要求及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上报甲方审核。
6.5、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艺要求和样板施工,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6.6、乙方必须做好已安装好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及半成品破损,更换或修复费用及因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7、由于乙方未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劳动纠纷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8、当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纠纷复杂,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时可协助乙方处理。
6.9、乙方完工退场后,需提供需经工人签字的工资表相关资料。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
7.1乙方应无条件整改业主/监理/甲方在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得以超规范要求等任何借口提出异议。验收达不到精品优良工程时,由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符合要求,由此可能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由乙方自理。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由甲方雇用第三方代其完成,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乙方应无异议的按时足额支付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动用其工程款代为支付。
八、安全施工:
8.1、乙方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8.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当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乙方负责工人的安全用品配置及安全教育,负责操作面安全防护措施的工人,甲方负责安全防护施工的指导、督促、检查措施的落实。
8.5、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6、乙方应做好当日施工工完场清、材料堆码等各项文明施工、安全保护、成品保护、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临时设施工作。
九、计量方法:
乙方在当月24日下午6:00前以规定格式按程序向甲方报送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付款申请。自乙方提出或经甲方要求后重新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甲方将在此期限内按固定格式书面通知乙方本期应得款项。
十一、结算与付款方式:
11.1: 按施工实际面积乘以合同单价结算。
11.2:生活用电费:由分包人提供电表安装总承包人校核后按实计量,以实际使用量乘以1.1的电损后及供电局电费单价后计取,未安装电表,按所在电表下使用的所有工人分摊后计取;
11.3:付款方式:中期付款申请及分包单位月度工程款审核表中所示的付款金额,是乙方截止申请当日累计已完成的工程总值扣除已付工程款及其他应扣项目后余额的75%。工程完工28天内项目完成结算初审,工程款付至初审结算值的85%,结算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值的95%。留5%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乙方。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工程款的15天支付当期工程款,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或工资表。
十二、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公司补充条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对方可以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本合同付清全部余款后自然终止。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5篇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土建工程
承包单位(甲方):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化东部项目部)
分包单位(乙方):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签订时间: 20xx 年 1 月 10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 3
2.词语定义 ......................................................... 3
3.工程概况 .........................................................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 5
5.合同工期 ......................................................... 5
6.合同价款与结算 ................................................... 6
7.材料设备供应 ..................................................... 7
8.双方权利义务 .....................................................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 10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 11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 12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 12
13.保密 ...........................................................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 13
15.对外关系 ....................................................... 13
16.保险 ........................................................... 13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 13
18.不可抗力 ........................................................ 14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14
20.违约责任 ....................................................... 15
21.争议的解决 ..................................................... 15
22.通知 ...........................................................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化东部项目部)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200000061641
法定代表人:王冠群
分包单位(乙方): 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7公里处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10400008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仕奇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以下简称为“总包方”)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
装置工程
3.1.2分包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土建工程(粉料风机单元基础、配电室及机柜间、粒料框架、部分管廊基础等)
3.2分包工程地点: 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基地
3.3 分包工程内容:分包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设计图纸及变更完成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工程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基础、围堰、道路及竖向等土建工程,含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上给排水、电照及暖通工作,以及甲方根据需要临时委托的工作。(以上工作不包括根据工程需要业主或甲方另外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等工作,及上述工程部分材料采购和与之相关的试验、检验工作,具体范围明细根据图纸情况和乙方投入本工程资源情况商定。
分包合同的模板 第16篇
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建劳务分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14),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房建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情况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二、承包工程价格及范围:
1、工作范围(以土建为例):除塔吊、施工电梯(如有)以及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砂子、石子、砖、施工用水电、输送泵外,散水以内垫层下体向上开始的全部土建工程。
2、房建劳务分包合同单价: 元/m2
3、主要工序单价及包含内容见附表一。
(提示:此处应当把约定内容照录,不能用“按……要求”替代;各项目应把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具体分包项目的施工工艺、评定标准、验收标准等作为房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
附表单价含人工费、工机具使用费、燃油费、机械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施工人员差旅安家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遇见用工、文明施工费、零星材料费、安全措施费及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等各项费用,以及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各种税费,但不含甲方应交纳的`建安营业税;此单价是乙方管理并完成其承包工序全部作业内容及其相关辅助工作的综合单价,是在房建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承包工序全部工作内容达到优良所需的全部价格,是双方已考虑了施工中的各种风险并依据市场行情充分协商的结果,在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引起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波动而进行调整。工程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以及在施工图上未列明的、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有关规范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均属乙方应做的工作。以上单价包括乙方承包工序所涉及的甲方设备、机具、材料的清理擦洗、归类、堆放、装包、打捆、入库等人工费用。计算时采用的建筑面积为按照(GB/T 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而得,另由于存在筏板及转换层因素,筏板及转换层分别按其投影面积乘以系数多计入建筑面积。
三、承包方式:
劳务承包(包工不包料),包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单价包干承包方式。为施工方便,甲方委托乙方采购零星材料(包括铁丝、铁钉、水管、焊条、切割片、瓦工工具、木工工具等)、租赁脚手架、模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管理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负责向租赁站赔偿。乙方自备除塔吊、电梯之外的小型机具。
四、工期:
1、总工期为:
2、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若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甲方按 元/天累计扣取乙方违约金,若由于业主、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但必须由乙方及时按规定向甲方办理书面签证手续。
4、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签字的日期为准。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停工,若由于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达到3天,甲方有权终止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对乙方已施工的工序项目不予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重新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6、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每月初向甲方提供当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并批准乙方执行,月底由甲方工程部门评估乙方当月实际完成进度,并将评估的进度情况提交计划部门作为当月计价依据。
7、乙方应按房建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和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过程控制,确保工期,若乙方连续二个月达不到计划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将部分工序安排他人施工,其费用按当地此工序施工的最高费用标准,从乙方费用中扣除,直至中止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一切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施工要求保证足够的劳动力,因劳动力不足及乙方内部管理而影响进度、中途因故自行退场等,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房建劳务分包合同工费的10%补偿甲方,甲方有权重新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五、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为:按照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2、乙方应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质监人员的检查监督。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机具设备、小材料,甲方有权进行验收、核对、抽检,乙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报告、且与提供给甲方认可的资料及样品一致。
3、乙方必须按规范、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交底书施工。应坚持“三检”制度。业主、监理单位、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如两次书面通知整改,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处罚,直至中止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质量保证金: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乙方计价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未发生质量事故, 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乙方;若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甲方将视情节进行部分或全部扣除,同时因质量事故引起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按现行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和施工;必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约定实施安全管理,搞好其内部各项教育和管理。乙方因管理工作失误和自身原因造成伤、残、亡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必须达到 (工程所在地)文明样板工地目标,否则甲方按乙方结算总价款的百分之二扣取乙方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将按项目部管理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处罚。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报审的平面布臵场地放臵材料和设备,保证场内道路通畅、整洁。乙方负责建筑垃圾的装车外运,并承担装车费用。施工中,乙方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如出现施工现场零乱,而又不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500-1000元的违约罚款。未竣工验交前由乙方负责派专人做好成品保护和看管,否则损坏由乙方负责返工或维修。凡是由乙方原因造成违反城管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进场5日内必须将使用的劳务人员花名册、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并报项目部。乙方在劳务人员进场10日内与其使用的各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安全、综合治理包保责任状,并按要求搞好教育。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属违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按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安全,因违章指挥或员工违章作业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处以事故费用的1.5倍的违约罚款。
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乙方计价额的2%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完工,若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退还乙方;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视情节进行部分或全部扣除,同时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在工地大门范围外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材料机具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的塔吊、施工电梯、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砂子、石子、砖、施工用水电,其中商砼提供输送泵,由施工队负责接泵管入模。
2、乙方自备的材料及设备: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外,完成主体结构全部工序内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及安全、劳保等。
3、乙方负责采购的个别小材料,必须确保严格按规范和设计采购,不合格的材料禁止进场,进场材料必须通过见证取样后进行复试,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甲方提供的机具等由乙方负责使用、维修、管理,并达到管理和维修要求。本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的常用小工具机具,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管使用,并应符合安全规定。
5、乙方必须自备各种合格劳保用品,统一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及马夹上必须无偿印刷上甲方标识,标识式样电子版本由甲方负责提供。
6、塔吊及施工电梯司机由方提供。
7、甲供材料的损耗率为钢筋0.5%,砼0.5%,脚手架钢管0%,扣件0.5%。,超过部分按原价从乙方工费中扣除。
8、甲方据进度将所需材料发给乙方,部分材料如钢筋等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点验交乙方,履行签字手续后,乙方所领材料由乙方保管使用,甲方监管,丢失由乙方负责。节余奖励,超用或浪费予以处罚。奖为节余部分的50%,罚为超用部分的50%,如发现倒卖材料现象,按倒卖材料原值处以十倍罚款。乙方原因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的200%。
八、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进度款支付:
1、本工程工费总结算价为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价加变更内容的签证价之和。
2、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1)、甲方安排乙方进行为现场施工服务的工作项目、工程量增减等,乙方必须按要求施工,并按规定时间提报工程量及价格给甲方,办理现场签证手续。
(2)、乙方按图施工,无权对本工程的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错误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业主因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两天48小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后乙方才能施工。
(4)由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而造成乙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如变更后增减的工程量在原工序工程量的±5%以内,则变更设计不予计量;如增减的工程量超出5%,则对超出部分予以调整计量。
(5)、由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而造成乙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由乙方按甲方
通知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进行超出部分的工程计量、结算、调整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价。除此之外,甲方概不接受乙方对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增加的请求。
(6)、设计变更乙方签收14天内若不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增加报告时,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工程量及价款的变更。
(7)、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加,乙方无权追加价款。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本房建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 万元(或房建劳务分包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主体封顶完毕返还一半,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质量安全事故,一个月内全部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4、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施工进度结算和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须提报书面的己完工程计量计价资料一式三份。若因实际情况不能付款时,甲方从第15天起拥有30天延展支付期,此期间内乙方不得因此停工。每次结算付款时按本房建劳务分包合同五条4款、六条5款预留质量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按已封顶面积以 元/m支付进度款。
5、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必须给甲方出具劳务发票(或专用收据)。
6、待本工程经甲方及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无安全事故,一月内付清预留乙方的履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7、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核定用量并缴纳,超出核定部分费用由乙方自理。
8、甲方按建筑面积在每月计价款中收取乙方1元/m2的奖励基金,如当月质量、安全、进度无问题,则次月返还给乙方,如若出现上述问题,则概不返还。
九、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必须达到房建劳务分包合同质量目标,做到工完场清,窗明、地净、设备运转正常,满足使用功能,办好并移交所负责的竣工资料。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2、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将现场内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则由甲方组织清理,其费用从乙方工费结算款中扣除。
3、保修期(可结合业主房建劳务分包合同或规范要求):
(1)、保修期从甲方与业主正式办理“交钥匙”手续之日开始计算。
(2、建筑装饰工程保修二年,具体为:1、墙面、顶棚抹灰开裂、脱落;2、地面开裂、起砂;3、外墙面砖空鼓、脱落;4、地板砖空鼓;5、涂料起皮脱落等。
(3)、屋面、地下水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和外墙面的渗漏保修五年。
(4)在保修期内,乙方保修项目应在3天内修复,凡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甲方有权将保修项目另行委托其它单位施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金中支付)。
甲 方: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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