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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路灯合同(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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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路灯合同

购销路灯合同 第1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1.双头,半截光型,总高度12m,外观见下图;两根钢管皆为白色,直径102mm,壁厚≥4.5mm;分别为:高12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40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1030mm;高10m,光源采用上海亚明产250W高压钠灯,灯头水平长度约830mm;两根钢管直插至底部法兰盘;底部蓝色部分高度1500mm,湖蓝色;颜色如图:白色加湖蓝。法兰盘厚度≥20mm,尺寸见附图。

2.商品质量标准

2.1.光源采用高压钠灯,平均寿命须达200小时以上,光源电器品牌:上海亚明的产品。

2.2.灯体为压铸铝成型外壳,经防腐蚀静电喷涂处理,表面光洁、无气孔无裂纹,灯具的.外壳厚度≥2.5mm,反射器采用高纯铝板成形后经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反射效率75%以上,抗老化,透光罩为5mm厚钢化玻璃。

2.3.灯具配光采用专业道路配光标准,迎风面面积0.45㎡以下,抗震等级达到3G,单灯补偿功率因数高于0.85(采用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在0.95-0.98),属高效节能产品。灯具具备良好的光学性能,反射器必须为路灯专用反射器。灯具须具备较好的防触电保护、防腐蚀性能等,灯具的平均使用寿命为20_年以上。

2.4.电器箱防护等级IP54,光源室防护等级达IP65级。

2.5.灯杆材质为优质低硅碳钢Q235钢板;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压摸成型,自动收口焊接,并经酸洗后,内外热镀锌防腐处理,表面静电喷塑而成,杆体壁厚≥4.5mm;带防盗检修门;须出具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检测报告,须携带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严禁伪造,一经发现视为违约处理;不含地笼,但需提供相关尺寸。

2.6.其他未注明项目的技术参数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商品单价、数量、合同金额

3.1.商品单价:4360元/套,此价格为含税、运输、装卸车、全部安装完成的综合单价。

3.2.商品数量:共36套,结算时以实际货到工地数量为准。

3.3.工程地点

4.1._市朝阳街道_工业园_路段西侧。

5.交货方式、完成时间。

5.1.交货方式

5.1.1.时间:

5.1.2.地点:

5.2.完成时间:

6.安装调试

6.1.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及相关费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坏、丢失等皆由供方负责,需方不负任何责任。

7.验收方法

7.1.依合同所定质量标准验收。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金额的30%定金;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定金转化为付款,并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产品验收合格起壹年内无质量等问题余款无息结清。供货方仍承担所有售后服务准则。

9.供方售后服务准则、维修承诺

9.1.正常情况下因产品的设计或生产的原因造成的产品部分或全部损坏,供方公司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因产品已经使用的供方公司只免费提供产品在功能性的维修处理,不提供免费的外观维修处理。

9.2.保用期限:

9.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2天内到达现场,4天内修复故障,4天内不能修复的,承诺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9.4.保修期限的界定:产品的保修期依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0.违约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0.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10.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2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0.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10.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0.5.在产品验收合格后的安装或调试期间,产品质量及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因需方工地人员人为埙坏,由需方自担。

11.不可抗力

11.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11.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12.争议处理

12.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签订合同双方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路灯合同 第2篇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所在范围内,需要道路亮化发装灯具,拟购买甲方公司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购买甲方的太阳能路灯产品,每盏灯的单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共计盏,货款总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报价不含税,乙方若需开具税票甲方需收取6.48%税费。配置按下表格载明的履行。后,乙方支付总货款的40%给甲方,在甲方完成安装后调试亮灯完毕,乙方付清余款。

三、甲方的产品质量应达到连续个阴雨天保证每天光控正常亮灯小时,正常情况下(人为因素、自然灾害及外力作用除外)甲方所提供产品整体保质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维护。若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自然灾害或超出保质期甲方所收材料费按当时市场价格收取。

四、交货期限:甲、乙双方约定交货期为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五、乙方需做好路灯到县城后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的路况评估及协调工作。

六、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自愿行为签订的,无对方欺诈行为,若单方违约需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为总货款的50% 。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路灯合同 第3篇

买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

卖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照明路灯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规格及价款

(说明:上表中单价均为成套产品单价,含运费及卸货费运到指定地点,不含税。)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材料数量和质量工作。

第三条、价款的支付

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转入货款的30%,即(大写:)作为履约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到实际货款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________年保修期过后10天内付清。

第四条货物的交付地点及方式

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所购产品的数量,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运抵____县南丽湖环XX甲方施工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自行承担货物交付前的运输费用及相应的运输风险。

第五条、质量技术要求:

1、杆高9米,上口径80,下口径180,灯具的安装仰角为10a;de,灯臂的悬臂长度

1.5米,灯杆壁厚为

3.5,热镀锌钢,灯具均采用正品,配飞利浦高压钠灯功率为150,配电容补偿器,镇流器、触发器,灯杆内配

2.52铜芯,含钢筋笼,地角螺丝,灯罩加固处理,成套灯体表面喷优质氟碳漆灯具内电器、电线均要求组装好。如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材料到场时,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整套路灯保修________年。保修期内,当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人为损坏或因吊装原因损坏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灾、地震、飓风等不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无偿给甲方保修。

第六条货物的验收

甲方应组织人员对乙方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当场进行查验核实,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确定属于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

第七条验收标准

乙方交货时,由甲方按照同类同行业相同或相似产品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当场进行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出具入库单。验收时如发生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及时更换合格产品,保证甲方正常施工。

第九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并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前通知乙方送货。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供货的,应当自逾期供货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供货价款的万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供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付货物的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者退货。由此造成逾期供货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7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

3、

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外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路灯合同 第4篇

买方:卖方:

一,供货范围:

货物名称:市电路灯

规格、型号、数量:

3每套具体参数全部按设计图生产!

保修范围:卖方产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保修三年,人为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在保修范围。

二、合同金额

合同的总额为¥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此合同价为该批市政路灯最终价(含运费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因素影响。如果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商议。

二、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本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在元月15日前到达施工地点。

交货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镇三宝景区内。

三、付款方式

买方付款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0%(元)供货定金。

发货款:卖方货物装车后上路前,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额40%(元)货款。

到货款:货物到施工地点后,付合同总额30%(元)的货款后方可下车。

余款支付:乙方在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付7%货款(元),剩余的3%(1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一年后付清卖方。

四、包装要求

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之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鲁装卸要求,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运输

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设备运输由卖方负责。运杂费、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卖方应在设备发运后12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将本次发运的货物名称、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点通知买方,并派代表前往交货地点清点交货。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损坏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

六、卖方责任卖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1)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按照双方确定设计方案实施。如因颜色、规格、尺寸与设计方案不合格造成的退货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计、制造等造成的缺陷以及路灯维修保修所造成的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3)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方安装,并负责技术培训、解决凝南问题。(4)本次市政路灯灯杆钢筋基础乙方自负。

七、检验:卖方应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提供给乙方。

八、交货时间的相关约定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地点交货和履行相应伴随责任。

本批合同数量分为两次交货,第一批交186盏(其中壁挂灯146这、琵琶路灯28盏、萨玛伞灯12盏),在第一批在20_年元月15号前交货。第二批在元月20号前交清。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延迟一天交货时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最长不超过10天,否则将承担买方因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买方索赔全部损失。

买、卖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交货期限不能超过5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5天交货。延期超过10天的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执行。

九、争端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贵州榕江县法院)提起诉讼。

十、资料提供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路灯安装、操作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保修单等

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出厂检验报告。

卖方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各项产品的备品一套(除灯杆以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复印件、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效率。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买方:卖方:

年月日:

购销路灯合同 第5篇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备注:以上灯具光源保一年,电子镇流器质保两年。结算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验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附随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送货时必须附产品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提供配套的吊链。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 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从本合同签定后即按买受人要求供货,此后以买受人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以买受人指定的人员 潘光跃 签字认可的入库单为准。买受人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5天通知出卖人。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北京相关部门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标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出卖物有质量瑕疵等问题的,买受人享有要求出卖人调换或者予以退货的权利,并由出卖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质量异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二天内到交货的工地进行无偿维修或调换,逾期未到的,买受人可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或自行调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卖人应另行支付。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质量事故致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损害的,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均应根据产品质量与受害人损失因果关系而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全额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已对第三人承担了责任,则买受人对出卖人有追偿权,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依据之日起7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数量以买受人指定人员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签收单据为买受人提供的入库单,自进货之日起,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发生货款的50%,20_年春节前付至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据方式支付。付款顺序:先货款、再利息或违约金、再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当出卖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如到货时间、货物质量等),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如严重耽误买受人进度,则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订购;出买人所供货款按70%结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让债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买受人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

3、出卖人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买受人存档备案:出卖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出卖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卖物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包括分支机构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 。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出卖人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出卖人承担;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抵扣货款并向出卖人索赔。

6、工程剩余标的物买受人有权按本合同或附件约定价格退回出卖人,出卖人不得拒绝。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到交货工地现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出卖人遗弃该退回货物,发生遗失、毁损,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甲方:乙方:年月日:

购销路灯合同 第6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_》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路灯合同 第7篇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_》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违约责任

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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