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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合同 第1篇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 ]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 村 组,总面积为: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 ]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八、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
(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
(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年 月 日
苗圃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为繁荣和发展市场经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本村岩头山花木场承包给乙方经营、培育苗木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花木场土地一宗,座落在东莞市塘厦镇石谭埔村岩头山,土地总面积为 亩。
二、地面附着物
场内地面附着物:砖混平房1栋共4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压水井1眼。
三、承包单价
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按 亩计算),每年合计人民币: 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年 月 日缴纳承包款(现金支付)。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其与承包土地有关的各种纠纷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亩)。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林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地面现有苗木,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人民币: 元一次性现金购买。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房租费,每年按人民币: 元计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内,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的深水井设施。否则予以赔偿 元。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8、承包期满,乙方如数交换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损坏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在同等价格及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合同 第3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单位需要,向甲方采购苗木一批,现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苗木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如下: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因方案调整或现场实际情况导致的'局部数量变化,投标人不得要求任何经济补偿,结算时均以实际供货数量为量的结算依据。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保证所供苗木达到乙方的质量要求,(苗木规格符合要求、根系完整、不失水、无病虫害)凡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乙方不予接收,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按照乙方规定时间保质保量的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四、验收方法:在苗木交接时,由收苗方对苗木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向甲方出具关于苗木质量和数量的书面收据。
五、付款方式:甲方供苗完成后,乙方根据供苗实际数量向甲方支付全额苗木款。
六、违约责任:甲方如延期交货,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如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支付甲方苗木款,向甲方加付5%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苗圃合同 第4篇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挖取、短途转至装车地点、土球包扎、装车、办理苗木检疫证、运输证及长途运输费用,梳叶、加盖遮阳网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2、苗木为货,乙方成活,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要求供货,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拒绝收货。
二、苗木规格、树型、质量、技术要求约定质量技术要求:
1、苗木的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证苗木质量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乙方对苗木质量负完全责任;
2、合同所购苗木冠幅。树型饱满、漂亮,不偏冠,长势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园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4、胸径测量:一般乔木从植物土球土面处往上1米处(若1米处正好是局部肿胀处则以1米处往下正常处为准)测量树干直径;
5、存放时间:苗木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1天;
6、装车要求及运输:树枝要收拢合适,不能有严重断裂现象发生。科学合理装车,适当装满,不能损坏树皮和树尖,运输途中树枝条完整不能断裂、土球不能散开,此为装车基本准则;若遇恶劣气候或长途运输,如夏季高温,装车要避开高温时段,运输途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
三、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项目部,具体地址:(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付完货款时转移至甲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3、货物装卸采用第项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4、交货期限: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但甲方应提前xx日通知乙方。
四、现场验收,付款方式:
1、现场验收:
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安排机械、人员下车。并同时安排验收员(库管员、绿化工长或技术员)现场验收和开具验收单。乙方将验收单、运单、送货单及合法有效的发票按本合同单价办理货款结算,因长途运输土球轻微散球的、轻微压断枝的。甲方扣款应在验收同时及时与乙方沟通,乙方现场认可签字,双方友好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结算单据报甲方有关领导审批并移交甲方财务付款,办完甲方财务付款手续后,甲方财务按下列第项进行付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xx%为预付款,余款由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部挂帐后xx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全部付清。
(2)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第一次付款时间:次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xx%;第二次付款时间:当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xx%;第三次付款时间:次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xx%。
(3)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xx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xx%;余款于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4)甲方在xx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挂账货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人)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xx%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xx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未付款的3%每一天累计计算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以下第项执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苗木属非定型规模一致化商品,属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达到一种眼光认识物体的绝对性标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乙方尽力配合并同时修补完善合同。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收钱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收钱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收钱,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10%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已履行部分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约定按附件(如有)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法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
乙方:(盖章)乙方法人: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
苗圃合同 第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苗圃合同 第6篇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 处承包 亩租赁 给乙方从事苗木生产经营活动,现就土地租赁事宜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租赁费一年一次清,即乙方于每年 之月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年租费 元(按每年 元亩计算)
三、在租赁期问,乙方享有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保证在不改变协议耕地用途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政策性苗木经营生产活动,修建必要的简易灌溉、道路、管护设施,享有本村己建道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权。
四、协议补充条款
1、在租赁期间,该处土地若发生被国家(或集体组织)征占用,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乙方享有租赁年限内同家(集体组织)对地面附着及土地政策性补偿。无特殊因素,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所有经营成本费用均由甲方负责退还赔偿。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并保证甲方土地原有界址的完整性及土地的原有耕作性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土地租凭价格另议,但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在租赁,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再交还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本村委会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苗圃合同 第7篇
甲方: 镇 村 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 处承包 亩租赁 给乙方从事苗木生产经营活动,现就土地租赁事宜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租赁费一年一次清,即乙方于每年 之月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年租费 元(按每年 元亩计算)
三、在租赁期问,乙方享有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保证在不改变协议耕地用途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政策性苗木经营生产活动,修建必要的简易灌溉、道路、管护设施,享有本村己建道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权。
四、协议补充条款
1、在租赁期间,该处土地若发生被国家(或集体组织)征占用,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乙方享有租赁年限内同家(集体组织)对地面附着及土地政策性补偿。无特殊因素,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所有经营成本费用均由甲方负责退还赔偿。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并保证甲方土地原有界址的完整性及土地的原有耕作性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土地租凭价格另议,但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在租赁,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再交还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本村委会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苗圃合同 第8篇
甲方:
乙方:
为繁荣和发展市场经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本村岩头山花木场承包给乙方经营、培育苗木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花木场土地一宗,座落在东莞市塘厦镇石谭埔村岩头山,土地总面积为 亩。
二、地面附着物
场内地面附着物:砖混平房1栋共4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压水井1眼。
三、承包单价
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按 亩计算),每年合计人民币: 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年 月 日缴纳承包款(现金支付)。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其与承包土地有关的各种纠纷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亩)。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林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地面现有苗木,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人民币: 元一次性现金购买。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房租费,每年按人民币: 元计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内,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的深水井设施。否则予以赔偿 元。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8、承包期满,乙方如数交换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损坏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在同等价格及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苗圃合同 第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亩地,年租金合计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章)代表人:
见证日期:
苗圃合同 第10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土地承包给乙方作苗圃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定边镇西园子村水浇地,土地总面积为50亩。
二、地面附着物
院内附着物:砖混平房1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深水机井1眼。
三、承包费
每亩每年200元,50亩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纳一次承包款。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苗圃、农作物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苗圃合同 第11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茶苗培育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甲方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地处广东省 ,面积50亩。
第二条:租赁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 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经营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苗圃合同 第12篇
甲方: 镇 村 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 处承包 亩租赁 给乙方从事苗木生产经营活动,现就土地租赁事宜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租赁费一年一次清,即乙方于每年 之月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年租费 元(按每年 元亩计算)
三、在租赁期问,乙方享有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保证在不改变协议耕地用途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政策性苗木经营生产活动,修建必要的简易灌溉、道路、管护设施,享有本村己建道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权。
四、协议补充条款
1、在租赁期间,该处土地若发生被国家(或集体组织)征占用,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乙方享有租赁年限内同家(集体组织)对地面附着及土地政策性补偿。无特殊因素,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所有经营成本费用均由甲方负责退还赔偿。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并保证甲方土地原有界址的完整性及土地的原有耕作性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土地租凭价格另议,但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在租赁,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再交还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本村委会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茶苗培育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甲方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地处广东省 ,面积50亩。
第二条;租赁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共计20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20_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经营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东莞市 社区
乙方:
为繁荣和发展市场经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本村岩头山花木场承包给乙方经营、培育苗木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花木场土地一宗,座落在东莞市塘厦镇石谭埔村岩头山,土地总面积为 亩。
二、地面附着物
场内地面附着物:砖混平房1栋共4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压水井1眼。
三、承包单价
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按 亩计算),每年合计人民币: 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年 月 日缴纳承包款(现金支付)。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其与承包土地有关的各种纠纷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亩)。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林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地面现有苗木,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人民币: 元一次性现金购买。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房租费,每年按人民币: 元计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内,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的深水井设施。否则予以赔偿 元。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8、承包期满,乙方如数交换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损坏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在同等价格及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苗圃合同 第13篇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一批,金额为人民币868925.00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使用汽车负责将苗木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项。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苗木数量超差幅度为±5%。
六、有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苗圃合同 第14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土地承包给乙方作苗圃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定边镇西园子村水浇地,土地总面积为50亩。
二、地面附着物
院内附着物:砖混平房1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深水机井1眼。
三、承包费
每亩每年200元,50亩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纳一次承包款。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苗圃、农作物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3月1日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__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按照国土资发[20_]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二○ __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__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_]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 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 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甲方愿将自己的位于 的复耕地共 块(总计 亩)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乙方自主决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扰。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因土地、道路、水电需要修整,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免缴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费。)
三、土地承包价款:承包土地每亩每年 元, 亩地 年总承包款为 元整。
四、缴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现金方式结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经营方便,保证从风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畅通,水路流畅,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样的水价和电价,不得干扰乙方经营。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扶持及国补政策,扶持资金与补贴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七、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执,提请运城市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
以上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镇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镇政府(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盖章)
年 月 日
苗圃合同 第15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茶苗培育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甲方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地处广东省 ,面积50亩。
第二条;租赁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共计20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20__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经营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圃合同 第16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共 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 亩地,年租金合计 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 月 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
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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