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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必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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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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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1、合作经营的饭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特色餐饮。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七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2篇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 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 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 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经友好协商 ,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 , 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 , 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厅,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同人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____元。

合伙人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

合伙人姓名: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 %。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 需承认本合同;

②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①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②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经全体合同人决定,委托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第六条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②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期届满;

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 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4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

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人签单事项

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5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x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6篇

合伙人:_____(姓名),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饭店。总投资为x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甲百分之六十,乙按照百分之四十比例分配。

饭店债务按照各自分配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签字)

合伙人: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7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8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经营“________生态农庄”事宜,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生态农庄,总投资为人民币16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140万元(经营土地150亩折合人民币120万元,现金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80%,折合股份为80万份;乙方出资人民币10万元和销售产品折合的资源股权,占投资总额的20%。折合股份为20万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经营农庄,甲方出任农庄主,并负责行政管理,养殖供给给乙方定额的产品。乙方负责财务并每年负责销售柴鸡25000只、生猪5000头、鸭25000只、兔13000只、鹅120____只、牛1000头、三黄鸡28000只、老母鸡15000只、鱼50000斤、各种蔬菜瓜果500000斤。价格与当时新发地市场批发价为准.乙方在____市内销售________生态农庄产品的定点门店可冠名‘________生态农庄产品直供店’。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六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精诚合作。企业盈余每年年底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前三年如果双方同意将盈利转为扩大再生产则当年不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剩余资产按股权分配。)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________生态农庄餐厅主店由乙方主持经营,出资各50%,收益分配各50%。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作期限十六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甲方:

乙方:

时间: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0篇

合伙人: 甲方

现住址: 合伙人: 乙方

现住址: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 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金额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1、不允许任何一方私自出资转让股份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第三条每 月 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50%的违约金。

第六条

(1)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及与本店相关的商业行为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店所有决定权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由和拥有,任何人私自承诺均属无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年_月_日__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1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__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合伙人: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签字日期:_____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2篇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3篇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备执行:

一、宗旨:

团结一致、创造财富、分享财富。

二、项目:

____餐厅项目,由甲方主持经营。

三、协议时间

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①入股方式:

乙方以私人名义对本项目入股叁万元。其乙方出资额按乙方股金占本项目的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为标准,计算其股权份额。

②乙方的出资,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

甲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 ;账号: 。

乙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 ;账号: 。

双方账户将用于本项目相关注资、转账、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项目的相关账银往来皆以此账户的银行记录为准。若需更换账户,需提前知会对方并以签名确认为准。

③以乙方的出资占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个人本项目的盈亏分配、债务承担。协议期间乙方的出资为本项目的共有资产。共用资产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共有资产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项目以外的使用与支出。

五、盈利分配、债务承担与亏损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①盈利分配:以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量为标准,减去流动资金部分达到总股金的10%即可进行分红。

②债务承担:项目债务先以本项目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乙方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

③亏损承担: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各入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乙方退股时,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的,乙方应分担亏损。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股: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违反入股协议约定的事由;

e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擅自退股给本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当然退股的出资按第五条处理退还。若被除名退股人对合入股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若其剩余个人出资部分不足抵减赔偿的,入股项目将对该被除名退股人追偿,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入股人的除名处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出资的转让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入股项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乙方方能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并修改或加注本协议。在同等条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入股项目的入股人。

无论转让或是受让,其都承担本协议的第五条规定。

八、项目相关事务执行

乙方委托甲方为本项目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开展经营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收支,支付合伙债务;

5、监督企业经营状况,查核经营报表,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营运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执行本入股项目事务,不得干涉、阻碍项目运营事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入股项目事务的情况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入股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本入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入股项目承担。

九、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禁止甲乙双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项目竞争的业务;

3、除协议另有约定,甲乙双方不得同本项目进行交易。

4、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十、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经营。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者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向继承人退回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入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股的终止和清算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可以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被依法撤销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①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②、③款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向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他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范围内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4篇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

1、合伙企业(餐馆)的名称由合伙人共同商定为_______________。

2、合伙投资的餐馆位于___________门面(租赁),由甲方负责装修、注册、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参与经营管理。

第二条 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和合伙期限

1、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为确保正常经营,不足的再按股份补足出资。

2、缴付期限:前期出资额在签订协议后______天内全部到位,补足出资在开业前到位。

3、合伙期限: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年,以餐馆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合同到期,合伙人同意合伙续租,没有另签合伙协议时,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第三条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以甲方名字注册,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具名,不参与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甲方应完整记录核算所有收支,对前期投资使用在正式开业后两周内报告结算情况,每年度向合伙人报告全年经营情况,办理结算,兑现分红。

3、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确有必要时可以查看账目。

4、合伙人有义务尽自己能力为合伙企业提供一切帮助。

5、为招揽业务,甲方可以向相关客户说明合伙人情况,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据。

6、合伙期间,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合伙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伙人全体会议决定,共同承担。

第四条 工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工资奖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终结算按利润______%提成,不另计奖金,如亏损则保底。

2、年终如有重大开支,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利润中列支。

3、正常情况按年度一次结算,利润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现金支付。亏损按股份共同分担,如有必要,合伙人统一补足股份。

第五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

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入伙。如果接收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合伙人不得退伙。合同到期,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允许退伙,不愿意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强行要求退伙。

3、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合伙份额。如合伙人私下转让部分份额,甲方只认可原合伙人权利义务。

4、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增资扩股购买所租赁房产,可以适当增加一、两个合伙人。新入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遵守合伙协议,否则放弃增资扩股。

第六条 合伙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伙人不愿意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合伙人一致同意时,合伙解散。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

2、合伙解散时应该及时进行清算,并处置所有资产。如果甲方愿意继续经营,清算不能影响正常经营,资产未处置前,退伙人不得强行逼迫甲方退钱,不得故意干扰甲方经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执____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5篇

合伙人:甲(姓名),男,_年_月_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饭店。总投资为_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甲百分之六十,乙按照百分之四十比例分配。

饭店债务按照各自分配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签字)

合伙人:__(签字)

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6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饭店协议书 第17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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