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它合同的混凝土合同样本下载,混凝土合同范本,混凝土合同怎么签,混凝土合同记录明细表,商品混凝土合同样本,商品混凝土合同等问题,希望下文能帮到您。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1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责任协做配合,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协议如下:
1、
2、 所有砼的用量均按施工图用量结算; 在施工中,乙方接到工地通知,未能及时供应或供应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供应中断,给现场造成损失的(损失数额以甲方现场施工记录为准)。乙方应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全额赔偿。
3、 在混凝土现场施工中,乙方必须设专人在现场值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没发现一次值班人员不到位,罚款1000元/次(在本次结算中扣除)。
4、 施工中需要润泵砂浆由乙方供应,价款乙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之内。
5、 因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
本协议所签订的混凝土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2篇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合同供期: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第二种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内付清。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验收人:联系电话:
(二)乙方
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政府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_________(章)供方单位: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3篇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4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混凝土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将“明大王府”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 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所有物耗、机具、人力费用。
三、混凝土计价、计量、检验、结算及付款办法:
1、混凝土委托加工的计价:见《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价款表》
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每方增减5元时,双方另协商相应调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
3、本合同混凝土计量方法:
(1)按图纸计量。甲乙双方互排人到对方随时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实用量有超则按超出图纸数甲乙双方各承担超出图纸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混凝土,双方当日内核量签收。甲方确定验收人( )负责混凝土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混凝土送货单。
4、结算方法:
(1)、每月25日为划期,当月30日前办理好上月26日至当25日委托加工结算。次月余15% 在项目主体框架封顶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结清。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结算人 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
(3)、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负责双方及时兑帐结帐。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前,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及技术要求,包括供应时间及混凝土等级、坍落度、数量、浇捣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时)等,以便乙方备料及进行必要的试验。
3、甲方必须为原料进出场运输车辆提供顺畅、安全的现场道路和卸货条件。并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
4、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外部保障条件等原因(如路况差、停电、外部人为
5、甲方应负责混凝土泵送列管安装、固定、拆卸、清洗和保养工作。
6、甲方无偿提供“明大王府”临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给乙方,用于乙方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时间切至20xx年12月底。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质量: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并对交货检验之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进行。
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提供给甲方。
4、保证进度:统筹协调甲方需砼与“蜀景首席”项目用砼的进度,平等安排。乙方发货单要准确填写混凝土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签发日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5、保证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所发混凝土数量与发货单一致,约定按每方C30混凝土2400KG。保证误差不得超过2%
6、乙方若因紧急事由,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9、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安全事故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没保证混凝土质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承担未按时供货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3、甲方如未及时结付给乙方合同款,则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5% 违约金。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额支付混凝土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6、如有恶意违约则违约方除按以上条款赔偿对方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通江县仲裁委员会或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仍须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往来的函件及书面资料、单据等均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务承包分项工程名称:混凝土工劳务分项工程
三、质量标准和进度:质量优良(按原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实测实量符合合格率达到100%,并达到“xx省优质样板工程标准”。实测实量偏差控制:表面平整度≤8mm。
进度:每层控制进度,每层完成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延误1小时扣罚200元并负责其它班组的误工费。
四、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单价:
混凝土工程(除卫生间反坎、烟道反坎外的所有砼):
±0.00以上按图纸注明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每平米13.5元(大写:壹拾叁元伍角);
±0.00以下含清水、抽水、平土、清土、垫层支模、基础承台、地梁、顶板、底板、墙柱等),单价每立米18元(大写:壹拾捌元);
五、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4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达到项目部要求的质量、进度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取利息。若乙方不按时进场、无足够人员进场施工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返还。
2、结算和付款程序:竣工结算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①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达到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满意效果。
②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含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完整计算书、工人每月工资表(工人工资表每月25日上交)、签证资料、施工工人每周签到表、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
3、甲方加盖公章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六、进度款节点和支付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节点支付进度款,不支付生活费等除进度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实测实量少于95%的部分不予支付。
支付公式:合同单价×节点进度完成工程量×实测实量合格率×约定支付比例
(一)高层及地下室工程
1、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及塔楼10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2、完成塔楼10层结构至塔楼22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3、完成塔楼23层结构至塔楼33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4、完成塔楼屋面结构、所有二次结构及商业所有结构,约定支付比例90%;
5、竣工结算后4个月内支付完余款。
甲方只提供塔吊、砼和二级电箱其余全部有乙方自理。
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混凝土浇筑前的清土、平土,清水、抽水,水平运输,跑道搭设、拆除、清理堆放,润湿模板、清理木模内的所有杂物,混凝土浇筑振捣以及施工缝、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止水带的处理压光、需做防水处混凝土面找平原浆压光(用铝合金尺找平后用铁抹子压光,楼面或单独梁均不能有凹凸不平现象),凿毛、养护、包括楼板、梁、柱、承台、垫层的浇筑和垫层的支模、地坪结构板、空调板、线条、反边;砼蜂窝、麻面、露筋所有缺陷的修补,砼泵管的多次安拆,有可能存在的地基处理和换填、施工所需的振捣棒平板振捣器、三级电箱和线缆(不管甲方二级电箱离施工地多远乙方必须配足三级箱线缆长度)。
主要的实测控制:
工作交底和要求:
1、混凝土浇捣后的养护,柱围裹塑料薄膜或麻包敷盖进行淋水养护,坡屋面铺盖麻包淋水养护。
2、浇捣砼时的漏浆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在浇捣过程中,不能随意拆模板支撑,拉杆及拉线等。
3、现场砼运输机械地泵、车泵、布料机等的移机、接管、拆管、清理、加固等。
4、砼面的质量缺陷必须在拆模时派人员跟进,及时补救处理,确保颜色一致,无明显修补现象。
5、 模板拆除后砼表面缺陷的处理;塔吊料斗或泵送砼管道安装和清理堆放场地冲洗及清理等。
6、楼层墙柱和梁板砼无条件按现场安排,实行一次浇筑或分两次浇筑成型。
7、在泵送混凝土过程中,如遇混凝土堵管,乙方必须安排工人及时拆管清理利用,清理后并安装泵管进行继续施工(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如因乙方不安排工人清理泵管造成混凝土在泵管中无法取出,乙方按泵管原价赔偿泵管费用,赔偿金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拆模后,楼梯间的建筑垃圾(含其它班组造成的)的清理及楼板平整度处理,达到甲方满意效果。
9、混凝土浇筑前,砼施工缝必须及时凿毛,清理冲水。墙柱根部、施工缝、后浇带封模浇筑前的凿毛清理。
10、基坑挖土、装土清理边底,配合挖土机挖土,场地平整,厚度30cm内的挖填,找平,人工回填土的100m内人工运输、填土、夯实、洒水,工作面内的抽水、排水,边坡土面的挂布或网遮盖处理。
11、楼层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溅落到外架等处,如污染安全网,更换安全网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砼浇筑方量的控制,大于1m班组自负经济损失。剩余的按现场施工员要求进行处理。
13、要有足够的人员清理开挖的基坑、地梁土方和浮土,做好换土填土平整夯实等工作。夯实土方及为创造施工条件的石粉铺放;清理边坡浮土,整平夯实,确保坡度符合标准,清理因塌方而影响施工的土方;,及周边土方回填夯实整平;建筑物回填土回填(离建筑物40米运距内)分层夯实及整平(包括花池回填及滤水层铺设)。
14、浇筑二次结构(构造柱、窗压底等)用自拌混凝土时,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负责自拌及浇筑。
七、关于合同单价的说明:
合同单价已包含约定的以下内容,单价一次性包定,合同无其它约定的,不再调整,仅不含税金。
a、合同约定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和义务;
b、工人工资、雨休工资、停工窝工工资、工资性津贴、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来回差旅费和车船交通费、夜餐费、炊事费、加班补贴、赶工费、安全帽以及个人应得的劳保、福利费用、日常工作表现奖金、任何形式的进退场费和补助等。包含所有工伤费用及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受伤的医疗费用和处理费用。
c、乙方完成分包项目工序所需使用的全部材料的场内场外运输、二次搬运、周转、装卸、损耗、消耗等费用,施工用小型工具,零星材料等和合同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d、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和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机械。已综合考虑拆架后或甲供垂直运输设备拆除后,所造成乙方增加、签证工程施工引起人工运输和施工难度增加等的各项成本。已考虑以后人工涨价、物价、汇率的变动及工期调整等乙方承建本项目所因承担的各种风险(包括雨天、寒冷天气、水平和垂直运输不便等),乙方自负盈亏。
e、办理工人暂住证、劳务证、计生证等所有证件费用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
合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不另计算任何费用(有另行说明的项目除外),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有关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验收标准及甲方、其他班组施工要求。若有以上个别项目或工作内容,乙方无足够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借故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需费用按实际消耗施工工日的2倍(工日单价按贰佰元计算)或按乙方未施工部分工程量乘以约定分项单价(详见附表1)的1。5倍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材料费、机械费另计。
八、设计变更和签证
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费用按150%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为施工前进行变更不予签证,施工完后进行设计变更单项人工工资在贰仟元以外,甲方才予以签证。除现场发生的无法按图纸计算的增加工程,可按临时签证工时计算外(统一规定单价为10元/工时),其它可按图纸计算的项目均不得签证工时。签证项目在施工中途全部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才办理支付手续。
九、施工工具、周转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械和乙方自行承担的材料和机具见下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和机械,乙方必须合理、适当使用。属正常报废或消耗的材料重新领用时,必须返还原材料报废样品或有效包装回甲方仓库确认注销。周转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甲方仓库,甲方有权对乙方多领、损坏、浪费的甲供材料和机具进行索赔(按采购价1.5~2倍),并追究相应责任。
3、乙方自行负责工地范围内(含红线50米内外)一切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4、对施工所用甲供材料,须按甲方要求提前天数并至少提前7天,提供使用清单给甲方备料,施工中所用的一切材料、甲供机械等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及使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计划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和代购买乙方人员安全保险(发生费用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管理和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个别不听话、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工人。
5、检查、复核班组放线。
(二)、乙方工作与责任
1、乙方及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工作调度;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计划安排,并筹备足够人员和资源应付各种24小时赶工需要。
4、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熟识施工图纸及施工操作素质,无条件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乙方现场施工工人必须技术熟练,特殊工种具备上岗证。
5、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因下雨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清理工作,包括抽水、排水、淤泥、垃圾清理等。
6、除楼层主控制线和标高线由甲方测设提供外,负责本工种现场施工放线;
7、负责本工种材料的领料、搬运和余料的回收、退库,或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工地范围内所用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8、必须有专职负责人,对乙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落实;
9、乙方施工前,对可能影响到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情况,有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映,并得到有效回复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乙方须自负。
10、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自带流动人口所需的各种证件备查。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任何仅收取中介费、介绍费而无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的转包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四化”管理及实测实量管理要求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佩带工牌,如有违反,按建设单位及甲方施工管理处理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罚金于乙方当月进度款和工资中扣除。
3、乙方随时接受有关单位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
4、乙方施工时,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因乙方留下的建筑垃圾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时,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而乙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按每次实际清理费用的2倍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医药费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余下费用壹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全责,超过上述额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若因乙方工人不听甲方管理指挥,安全措施不力、违章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买保险。扣除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外,10000元内安全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10000元以外5万元内,由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5万元以上有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
十二、施工管理
1、乙方应参加工地每周例会,例会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补充。
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电话:
乙方授权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不在现场期间,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2、工地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乙方不得雇用童工(18周岁以下)、孕妇,不得雇用年龄超过50周岁者,不得雇用身体有残障者。
3、乙方每天每工序必须做好《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施工及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无《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交接无甲方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的,甲方可拒绝结帐,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有违反工地管理条例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若有异议,需在罚款单公布或签收24小时内,向甲方反映,否则,当乙方已接受,自动生效。
6、甲方不与乙方工人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相关因乙方个人中途退场或亏本,所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本人处理不当,造成乙方工人与甲方发生冲突、矛盾或围攻甲方办公室、破坏甲方财物等行为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人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0元。
7、乙方在进场开工前,必须收集齐全施工人员身份证、计生证等有效证件和彩色1寸相片2张,送到甲方现场办公室办理工作卡和投买工伤保险;未登记资料者不得进入施工区。
8、甲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乙方在充分熟悉工程图纸、施工规范与本项目工程特点、难点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对设计图纸、工程规范与工程的难点了解估计不足为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与追偿。
9、甲方仅提供指定厨房场地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安排解决工人日常伙食并负责饮食的安全卫生,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乙方工人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10、若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饭堂统一开饭,不得在工地现场另开小灶。
十三、违约责任
1、对不符合国家规范允许偏差的,除要乙方无条件返工到符合要求外,还对乙方处予每项500—1000元罚款,并负责一切返工损失;
2、承包范围内主要工作内容不落实做到的,每项每次罚款500—10000元;
3、乙方及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受到甲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外,还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成或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将给予伍佰至壹拾万元/处的处罚,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乙方承包权,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在扣除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费用后,作自动退场处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至伍万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扣除相关乙方发生的罚款费用、违约金、生活费预支等),乙方自动退场。
(1)、不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和调度,累计达二次的;
(2)、出现人力少进度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差,施工质量差、浪费材料严重等任何一种情况,在天内无法改善的;
7、乙方施工队伍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辞退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1)、聚众闹事、赌博,或无理取闹,或打架的;
(2)、工作上不服从甲方或乙方管理劝告的,不尊重甲方管理人员或藐视甲方管理人员的;
(3)、无合法身份证件、违纪严重或违法的;身患疾病、残疾或年纪在50岁以上的及其它不宜本行业工作的;
(4)、其它原因不宜留在本工地工作的;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2、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工程联系单
3、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有关通知、文件要求、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和和会议纪要。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补充合同等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6、现场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上述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合同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定较严格的条款为准。
十五、补充条款:工地现场负责管理
十六、以上不详之处按《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和《工地例会纪要》执行处理,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本合同壹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缴纳合同保证金后生效,期满付清结算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6篇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供应量估计_______m3;
2、估计金额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质量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订货、送货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给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监理、业主检验水泥砼试块不合格,或者路面钻芯取样后检验不合格,排除不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后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进入施工现场时间为准),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数量计量结算
1、连续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现场实际浇筑方量结算,乙方不需出具数量单据按双方现场量测予以签认。
2、换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的立方米之和来计算。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对乙方送货量进行过抽样检查(随机抽查三车以上,按算术平均值计算),抽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现乙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____%以上,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为各批次混凝土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约定:每月的______日。
4、当乙方把每一次的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会同乙方应于_____天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结算手续。
第七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货款。
2、其它货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结算一次,付清该批次砼款90%,余款在砼浇灌完毕30日内付清全款。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达30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补充协议,相互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后10天内支付货款。甲方如拖延、拒绝结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如数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______项权利:
(1)暂停供应混凝土;
(2)保留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数据,直到甲方违约行为消除时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双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应结束之日起60日内结算支付清结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
6、甲方连续逾期2期或累计3期上未支付货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货款,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如甲方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甲方必须提供加盖项目部所属公司法人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此即视为项目部已经获得了所属公司关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权。如中途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书面授权。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顺利进出现场,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占道、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未办占道手续导致车辆被扣(扣证),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损失。
4、应指派专人(提前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书面授权),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乙方送泵送管道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安装、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按甲方砼供应量、供应时间(2个月内),配备满足砼生产、运输能力的设备(2台120m3/h砼拌和站、35台砼运输罐车)及试验人员,储备足够数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应不及时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则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建设好砼试验室,并配备试验人员3人,杂工若干,满足业主对砼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标养室等各项要求。试验主要设备包括:水泥抗折试验机、水泥砼抗折、抗压试验机、标准养护箱、养护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试验设备、水泥砼试模(抗压、抗折)等。
3、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场地每天有足够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万m3,砂子____万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每日库存量。
4、乙方应负责做水泥砼试块(抗折和抗压),试块同期养护,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试验及其它现场试验,所有试验资料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一切内业和外业检查,如发现需要整改的(包括生产形象、安全等)应及时予以改正。
6、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7、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并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8、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砼运输车,保证甲方多个工作面能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派驻搅拌站试验人员房屋2间(办公、食宿),监督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9、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与混凝土浇筑相关的技术质量数据。
10、在混凝土供应结束后40日内按国家现行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向甲方移交预拌混凝土技术数据。
11、乙方必须保证每月能够____小时不间断正常生产_____天。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风险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生产人员、车辆等购买保险,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及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运输占道、运输车辆清洗等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社会关系等协调乙方自行负责。
3、对混凝土质量现场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权威检测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或拖延结算以及拒付货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规范施工和养护或不遵守有关标准或未参照技术交底导致现场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出厂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混凝土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如停电、进场困难、设备故障、定货数量过多等)不能在2小时内(自出厂时间起算)卸完,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果乙方不能应甲方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送到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机械费及项目管理费等。
7、因一方违约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如甲方的实际购买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总量的___%,甲方应按合同最低总金额的___%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而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需对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在变更处加盖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公司账号,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须有乙方出具的书面特别授权委托书,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4、本合同乙方委托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权委托书方能进行处理调价、质量、财产损害等其它处理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7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01《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8篇
买方(甲方):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预拌混凝土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称: 。 4、交货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预拌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质量和数量的确认
1、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预拌混凝土》(GB/T14902)、《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如对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疑义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后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供货数量。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补足。对施工浇筑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尾车申要预拌混凝土数量不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经表观检验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经双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属于甲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结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除本条第3款约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不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和其他非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等部位使用的预拌混凝土(或砂浆)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单方面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用乙方预拌混凝土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所欠价款。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应按时办理预拌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预拌混凝土使用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所需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预拌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依据。
(3)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应合理合法安排施工进度,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并应提供充分的安全作业环境和通行条件,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冲洗设备和场地,确保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4)应负责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设施。作业现场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均由甲方协调解决。
(5)应指派专人(应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6)应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预拌混凝土施工和养护,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混凝土浇筑安全交底。
(2)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 (3)以发货单载明的预拌混凝土作为结算依据的,应接受甲方随机抽检所载明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的真实性。
(4)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5)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可暂留相关预拌混凝土技术资料。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现行有关规定 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预拌混凝土的,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详见本款第(4)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国家授权的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第(1)项结算价款的,如甲方随机抽查经双方确认出现供货数量不足时,按 按第四条第2款第(2)项本合同规定 处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②为了保证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如因乙方原因不连续供应混凝土时,在甲方书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单位进行供应,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③乙方人员和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搅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则,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北京市昌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实际结算总价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办理,但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及经营副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达到本工程的技术质量要求,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浇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每方减15元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格。
5、双方约定工程底板扣除钢筋含量(约定扣除底板钢筋所占方量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钢筋含量进行结算。
6、冬施费及泵送费按双方共同确认的量计算。 7、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按本合同后附样式办理签约事宜,所签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甲乙双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三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9篇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混凝土合同样本 第10篇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
说明:1、就签订日期,水泥单价295元/吨,当价格单价上涨超过30元/吨,混凝土价格按原310元/m基价,上涨5元/m。
2、混凝土砂材料采用机械砂。
3、结算按实际供货的M数计算。
第二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2.1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2.2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提供配合比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2.3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第三条供货时间
3.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3.2合同附件约定的供货时间为计划供货时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后及时通知乙方。
【混凝土合同样本(推荐10篇)】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第三佳合同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