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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合同(甄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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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合同

就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合同而言,本合同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立即生效,并在工程竣工时终止。下面是本网站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路灯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可以点击首页获取哦,如您觉得文章不错还可以按住快捷键Ctrl+D收藏本网站,欢迎转发分享、复制、下载!

路灯合同 第1篇

蒋洪芹 (以下简称“甲方”)

罗礼平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15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合同 第2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随着乡集镇公路硬化,集镇容貌虽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集镇道路夜晚漆黑,给群众出行带来很大的不便,社会治安隐患大,为了解决老百姓这一实际难题,改善夜晚出行条件,按照平等互信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就村集镇路灯亮化工订立本合同,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XX县XX乡XX村集镇路灯安装

第二条:施工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前完工

第三条:工程发包造价

工程总投资九万贰仟元整(¥92000)

第四条:乙方投劳数、性质及要求

乙方将负责筹资劳力200人,每人投劳2个,共计400个,筹劳折资1.2万元。用于拉线、埋杆等,具体由xx负责入场。

1、本工程系甲方支持乙方改善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与其他工程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为此,乙方在本工程上的投工、投劳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务关系。

2、乙方投工、投劳人员是否享有劳务工资、以及劳务工资的多少都由乙方决定,甲方概不负责。

3、所有投工、投劳的人员全由乙方负责组织、安排、管理。甲方只要求乙方的投工、投劳的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配合甲方工作。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智障、体力等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的作业人员。

第五条:乙方投工、投劳的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土方开挖、材料转运、施工配合等简单劳务工作,具体工作量如下:

1、土石方开挖、回填;共计18个电杆坑、6个拉线坑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

2、施工及材料运输,及负责将该工程施工材料从存放地运输到施工作业点、拆旧材料从施工现场收集运输到甲方指定存放处。

3、电线立杆、放线配合,及负责共18基电杆组立及0.4KV线路导线施放的地面配合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安全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土石方开挖,回填完成后,需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

乙方在施工材料运输工程中不得造成材料损失或丢失,造成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人员必须认真配合甲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电业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工程要求,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安排乙方实施投工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2、甲方负责派专人指导立杆现场的施工工艺,并负责隐蔽工程验收。

3、甲方负责组织杆上作业人员的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主动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承担协议内容的全部工作,并积极配合甲方杆上人员的作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不得违反安全工作规程。

3、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盖章及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证单位存放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合同 第3篇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在本村安装亮光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经供电部门推荐,村两委会同意将该工程承办给乙方安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松阳县扶困项目新兴镇竹囮村路灯工程。施工地点: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 工程造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单价参照相关定额及丽水市市场信息价。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审核结果认定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 工程质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电所指定的经销单位买,安装标准,要求以供电部门验收为准。

六、 施工期限XX,开工时间为xx年x月xx日,竣工时间为xx年x月xx日。在施工期间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竣工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 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负,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验收:乙方施工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该7日内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

九、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额日2%支付滞纳金。乙方违约,未按时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违约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合同 第4篇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_》、《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_》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违约责任

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路灯合同 第5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xx.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合同 第6篇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柒万捌仟叁佰元,即RMB¥元;

二、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安全要求

1、承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方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特别注意地下管网保护,一旦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安全责任:乙方施工中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警戒线等,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全部承担。

5、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确定结算金额后,四年内分四次付清。

2、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三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5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三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路灯合同 第7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路灯设施管理及维护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维护内容:

3.维护数量:路灯套,被盗电缆恢复米(以拨付管护费用为准)

二、合同费用

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金额说明:金额中包括路灯日常维护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

三、维护期限

本工程维护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双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及上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对乙方管养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乙方须设立24小时保修电话,并有专人负责接听,并按保修登记安排维修,维修时限48小时。建立保修台账,在办公室须设立路灯公布图。

2.管养期内,乙方应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达到设计要求。每日按季节变化及时开、关路灯,晚上照明时间根据个行政村村委会决定,保证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5%以上。

3.乙方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套袖,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维护人员须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如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和驾驶特种车辆资格证,路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等。

5.及时巡查灯具设施紧固情况,防止灯具脱落,防止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灯杆、灯具、线、缆等损坏事项,如车辆碰撞、第三方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乙方另行收取费用。

6.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增加人员上路巡查,并且服从委托方调度。

7.施工时应保持路灯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

8.每逢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及政府要求的特别日子,甲方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另安装灯饰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若由乙方施工,应按甲方要求施工、管理。

9.需要更新设备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10.乙方因维护工作的需要,查阅复印原图纸、档案等资料的,甲方应积极协助,提供方便。

五、不可抗力因素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影响维修质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维护费,每延期一日按维护费总额的3%支付乙方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每年度维护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合同年度维护费用的50%,其余养护费每6个月支付一次(一个合同年度的50%)。

八、其他事项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壹)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合同 第8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县 _________________ 乡 _________________ 街道

工程内容: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路灯安装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将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安装7米单挑太阳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时清理现场减少对人行及车辆的通行阻碍、路灯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发包方提供的预埋件、新灯杆、太阳板、控制器、电池及电池盒。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

1.试工严格按照试工图纸由乡市政负责全程监督。

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合格(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包干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施工,准备材料、铺设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予支付工程总价95%的工程款,5%留作工程一月的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损坏,由路灯所派技术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余款一月后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生效与失效

合同经双方阅读确认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验收合格付清款项后失效。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路灯合同 第9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原、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购销产品名称:

一、产品要求:路灯灯杆为双挑灯杆,乙方必须保质保量给甲方供货,。

二、交货地点及时间:绵阳市经开区F片区21号路交货,乙方负责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转账;从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预付总货款30%,乙方收到定金后为甲方加工生产;货物运送到

四、该货物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安装地,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该产品由乙方提供货物检测报告,确保各种型号与标示准确无误。

六、乙方全权负责安装调试,费用乙方承担。安装的下杆线及配件包含在单价内(不含灯基础配件)。

七、售后服务与保质期:所售产品在无人为损坏情况下质保壹年。

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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