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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简易(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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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1篇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 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 工作时间: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报鉴证机关存留___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 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3篇

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__)。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4篇

甲方(用人单位):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地址:

电话:

乙方:民族:性别:学历:

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中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其中试用期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作。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述工作制,甲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安排乙方执行:

1、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2、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即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 甲方遇有紧急任务时,有权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负责地按要求完成紧急性工作任务。

4、 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岗位特点,月工作工资包括固定超时工作部份。

5、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用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乙方必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应的岗位、部门工作规范、规程及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

6、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7、 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一次工作餐或相应的餐费补贴。

8、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疾病医疗、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乙方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甲方根据乙方所担任的岗位工作,按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 甲方于每月3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

3、 甲方视本企业经济效益状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乙方工作考绩结果发放奖金。

4、 增薪

1) 乙方有特殊贡献时,甲方予以增加工资,或提前晋升岗位工资。

2) 乙方职位晋升时,甲方按职位增加工资。

5、 减薪

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减发工资。

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受到停职处罚时,甲方在乙方停职期间减发工资。

3) 乙方犯有严重错误时,甲方可酌情减发工资

4) 乙方被解职或调整岗位时,其工资由甲方按照新职位或岗位确定工资。

5)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a、 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的,按加班半日计算,发半日倒休条一张;

b、 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的,发倒休条一张,安排补休;

c、 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支付乙方日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福利

1、 乙方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并根据岗位需要办理工伤保险。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的由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标准工资一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3、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规范员工守则等;爱护甲方的财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的;

3) 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的;

7)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5篇

甲方:__C小学(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服务,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龄不超过60岁(出具身份证,并将复印件交德育处),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从20zz年 月 日起至20zz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职责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配足配齐工作用具。

2、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职责

1、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遵纪守法,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细心工作,不擅自离岗,不无故请人代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时间:每天中午12:00——13:30,晚18:30——次日凌晨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工作时间若需调整,双方共同协商。

3、必须做好每日值班记录,来客必须登记。接待来客要热情、大方、礼貌,并问清来意。任何车辆(摩托车、自行车除外)夜间不得停放在校园里。

4、每晚22:00关闭车库门,23:30关闭所有校门,从24:00开始,坚持每两小时在校园里巡查一次,并将巡查的情况登记在夜间巡逻登记本上,如发现意外情况,及时向德育处或分管领导汇报。

5、值班期间不得睡觉,除巡查外,其他时间不得离开门房。若发现门房里报警器铃声响,应立即到网络中心查明情况,若有意外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关闭报警器电源。

6、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口公共卫生。

7、遇到学校重大活动或临时性活动,必须听从学校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德育处做好突击检查,随叫随到。

8、物品出入须有学校证明,并做好出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可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德育处处理。

五、待遇

1、工资实行包干,每月工资7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元整),按月发放,不享受医疗和劳动保险。

2、节假日补助按教师的50%发放,每月享受20元的电话费补助,若甲方安排加班,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补助。

3、乙方若违反甲方规定的职责,发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10元。

4、门卫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两周内提出辞呈申请。如门卫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德育处及总务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章):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需要对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中的相关音乐作品进行录制或重新录制;

由于乙方具有录制音乐作品的相关经验,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参与音乐作品的录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参与录制的音乐作品(下称音乐作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或多项):

电影(电视剧)片头音乐;

电影(电视剧)片尾音乐;

电影(电视剧)画面同步音乐;

电影(电视剧)的其他相关效果音乐。

第二条

录制角色

乙方在音乐作品的录制过程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乐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条

录制时间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相关音乐作品的录制,该日为乙方工作开始之日。

第四条

录制成果的交付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录制日程完成音乐作品的录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其录制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录制作品,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录制成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音乐作品录制成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录制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第五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于音乐作品录制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届_______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8篇

(员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续订的______类型____ 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下列第____项情形,根据《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五)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有关经济补偿和工作交接等事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的约定处理。因出现本通知书(一)至(六)项所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为____年,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人民币。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9篇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 为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

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简易 第10篇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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