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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1篇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自治区有关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建筑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法乱纪的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等级。
七、面积金额结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进入现场后预付_______%,不得无故拖欠,余下的费在_______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一次计算付清给乙方。
九、乙方责任
1、所承包施工项目的机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按图施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务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不允许违章作业。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双方分清责任。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接受交底记录。
十、双方提供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蓝图一套。
2、甲方应向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住房、厨房、厕所等设施。
十一、双方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分清主次按双方承担责任大小,由责任方承担。
2、承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对施工人员要经常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现场禁止喝酒、闹事、、打架斗殴、防止偷盗,违犯规定的按罚款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浊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按劳务工程承包总造价_______%赔付对方。
十三、争议解决
在施工中,如有图纸变更等其它事宜,按变更工程量,按市场价另计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项目执行完毕,该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2篇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 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名称:彩虹大厦
工程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
2、工作内容:桩基础,加地基梁±0以上全框架、全商砼混凝土,现浇结构。
3、建筑面积:实算实结
二、承包方式
甲方同意将彩虹大厦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所有税费及工程附加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责)全工程计划建十七层,第一层至二层为商用,层高米,第三层以上为米,按单价980元/平方米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图施工包括水电及防水、空间硬化和电梯、简易消防其它设施,其它一切设施都由乙方按要求按图施工。
三、工程材料要求:全商砼现浇结构,按图施工。
1、砖、外墙四面钢砖,墙砖用加气块,公共部分贴地砖。
2、水泥按工程施工要求使用。
3、钢材:所有钢材全部采用鄂钢3GE产品,楼面布筋用带肋钢,与图纸要求相符。
4、水电材料:给水、排水用金牛,电线用双峰φ10进户,其它按要求办,消防和上水管用镀心管φ50。(不管电器设备、上下水箱设施)
5、电梯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电梯,电梯品牌:
6、门窗:门要求安装标准为600元防盗门,窗用铝合金(按130/平方米标准、单玻)。
7、木楼梯扶手,按要求装避雷,排烟、天沟及顶面其它设施。
四、施工场地、工农关系
1、甲方必须提供水、电、路三通,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装表为准。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四邻发生纠纷,由甲方处理。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基础全部完工付50万元,每层完工付40万元,封顶付100万元,墙体完工后,甲方付工程进度款100万元,乘余工程款甲方在竣工验收后除5%质量保证金之外全部付清,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规范进行施工,按图纸进行作业,各个部位由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有偷工减料现象,甲方有权提出返工、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员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保证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精心操作原则。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大小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八、开工日期
年日至年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政策原因,竣工时间可以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后生效,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4篇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补水泵房(含进水间、取水头、栈桥、栈桥桩基、取水钢管)建筑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4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00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3.7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人员进退场管理办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及防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调遣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乙方施工生产及生产强度必须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场,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5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乙方所有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5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开工日期为,完工日期为
三、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3、分项工程按楼层划分验收批,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各验收批应确保主控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则该验收批单价下浮15%;一般项目按高级要求抽查项数,要求合格率90%,否则该部分工作量单价下浮10%
四、工程单价: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及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含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等)。
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福陕西省20xx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
砌砖墙:元/平方米
构造柱和圈梁砼浇筑(修补):元/平方米
内墙粉刷(含梁、柱面):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含线条、分隔缝、栏杆、滴水线及屋面零星构件:元/立方米;
天棚粉刷(含各种板底、滴水线)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含分隔缝):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 cm):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含找平、挡水线、踢脚线):元/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地面缸砖踢脚线: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元/米
细石混泥土地面、屋面:元/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含收口及油漆等):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位结算。
以上单位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五、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快。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二、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它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乙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六、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功臣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开发公司(甲方)、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5、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
8、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
10、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进度违约:如乙方延误工期(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违约金。
1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3、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4、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5、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权利。
16、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七、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的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主辅材料费及相应的采购费,损耗及保管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各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包配合费、进场材料取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建渣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税金等及完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核算。
2、甲方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的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的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和开发公司甲方)、监理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的97%,余3%扣留为质保金;
2)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6篇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7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主(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好)。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6.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7.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筑分包合同 第8篇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___/m,内墙抹灰___/㎡,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6元/㎡,外墙收光30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___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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