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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园林合同(热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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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园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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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园林合同 第1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执行“20--河北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基价”及相关费用文件进行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按最后确定方案执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20--_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_20--_年4月30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河北华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河北鹏瑞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园林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范围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1、小区大门的施工(含大门处的硬化铺装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的购买、种植、18个月成活期中的养护及补种;

3、草种、树木、花卉等植物种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添加剂等的购置及旋耙、搅拌、病虫害的防治等施工;

4、绿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补充、余土外运;

5、景观灯、路灯及其电缆埋设不在合同范围之内,但景观灯、路灯砼基础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6、喷泉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程在本次发包范围之内;

7、景观小品、园路(含步石)、制作及铺装;

8、灯塔和风车不在合同范围之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单价、包工期,合同价加施工签证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及顺延工期规定

一、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对以下两条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必须在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书面报告3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内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条原因或发生第2条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顺延手续,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天。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

总合同价款: 元,大写:

1、其中土建及安装部分 元,大写:

2、其中绿化部分合同价 元,大写: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 )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装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40%;

b.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结算完毕后,支付至土建及安装部分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合同价 元)

a. 依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完成绿化部分工程总量的5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绿化部分合同价的35%;

b.绿化部分全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绿化部分合同价的80%;

c. 绿化成活养护期为18个月,从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支付剩余结算价款。

d.在18个月成活养护期内若绿化成活率达不到100%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当成活率≥95%时,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须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当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②当成活率<95%时,剩余结算价款在乙方及时补植同样规格植物并免费继续养护18个月,补植的成活率达到100%时,一次结清。

备注:

1、合同价为暂定价,只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因绿化部分有18个月的养护期,为保证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指植物种植)部分采取分段验收、分段结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装部分完工后即开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即可按付款条件支付结算价款。绿化部分在绿化工程完成18个月的养护期满后开始结算,结算完毕后按照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二、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检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经甲方代表验收,乙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六、绿化部分工程竣工后,经甲方认定签字后进入管理养护期,18个月管理养护期满,甲方按设计图纸要求五日内组织验收。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配合乙方放线),做好督查和验收工作。

2、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景观绿化效果,甲方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种植密度有予以增加、减少的权利,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有予以调整的权利。

3、甲方对乙方不能胜任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要求,乙方保证3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拒不执行甲方更换要求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对此工程有分期开工的权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否则无效。

6、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须的签证;甲方代表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2、必须按图纸、技术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保质保量完工,进场的所有植物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规格,无病虫害生长健壮,不得随意更改材料、树种及其它苗木,清单的苗木规格与实际图纸不符时,以甲方具体要求和清单为准。

3、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铺装(饰面)材料、景观工程所用材料(如喷头、配电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乙方不得用于该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认可后,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须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1)电(缆)线:要求使用河南金水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 “金水”牌;

(2)PPR管材采用青岛澳柯玛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柯玛”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汉亿丰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亿丰”牌。

(3)断路器、接触器、时控开关、继电器等使用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泰”牌。

(4)潜水泵要求使用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业(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或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5)阀门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塑”牌。

7、乙方对所供的苗木进行包栽包活,养护期内养护内容包括浇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松土耕作、防除杂草及病虫害、灌溉等,养护期内乙方每周养护不少于2次,养护期内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施工完成情况。

9、在交工前乙方必须负责成品保护,并清理场地卫生。

10、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1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担。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中绿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或补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对本工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14、乙方保证投标时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部组成人员以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乙方保证派至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联系方式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乙方保证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每周有效工作日不得少于5日,在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转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开工起,乙方超过5天不能开工建设,双方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规范、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须限期进行补栽(以每次检查、验收通知10天内为准),补栽苗木的结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进行,如不补栽,将扣除该苗木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五、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经甲方验收而擅自使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进场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包括规格、厚度、品种、质量、胸径等),一经发现,所有材料全部退场,已施工完毕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养护期内,必须派专人坚守工地(到指定地点签到),负责补栽、管护、浇水、修剪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八、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换材料,一经甲方发现,扣除乙方壹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材料未使用时,所有材料全部退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材料使用时,乙方必须全部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顺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扣除乙方壹拾万元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擅自更换合同规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扣除乙方伍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扣除乙方壹万元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上述情况如二次发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竣工结算方式

一、景观绿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装部分和绿化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结算。

二、依据竣工图纸,采取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确定工程总价(规费据实结算,措施项目费已含在各相关综合单价中)。

三、结算时的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报单价执行,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单价(除变更灌木种植密度,相应的灌木综合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种植密度等比调整,变更灌木种植密度,必须有相关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负责保管,采保费不计取(二次转运费亦不计取)。

五、因塑造地形发生挖填及运输土方,距离在50米以内(含50米)的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办理签证。

若出现50米以外的挖填及运输土方,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可办理现场签证。具体办法如下:

(a)如在小区内进行挖填及运输土方,运距实测,按普通土,套相应土建定额子目。

(b)如需土方运出小区外(小区外指红线范围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运距离为3km,套《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___年版)土建定额子目。

六、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结算办法

1、 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中类似的清单单价执行。

“类似”解释:仅适用施工过程中,因漏项或变更原因发生的而清单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质、规格的清单项目,但施工工艺类似,如铺装(饰面)、苗木的种类或规格调整,可按相近材质、种类、规格的'投标综合单价,仅考虑主材(指替换材料部分)价差执行。

2、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无类似的,按工程预算价乘以下浮比率进行计算。

(1)工程预算价定额执行依据(漏项及变更部分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类似的)

a)预算价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____年版)

b)工程量按照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

c)措施项目费仅计取技术措施费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费及支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其余措施费用(如大型机械进出场等费用)均不计取。

d)材料价格确定依据

①钢筋、水泥材料价按照施工使用期间的《信阳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调整。

②其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主材)执行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

③原投标报价没有的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植物及甲乙双方需协商确定价格的材料,材料价格通过签证形式办理。

④上述①、②、③项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额价不予调整。

e)“其他费用”(指总承包服务费、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

f)规费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票据计取。

g)税金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取。

h)人工费(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执行。

i)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如需使用铲车或挖掘机零星施工,经甲方认可后可采用计时方式办理签证, zl50铲车按180元/小时,220挖掘机按280元/小时计入税前造价,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下浮比率的确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单漏项部分及变更部分的最终结算价:

最终结算价=工程预算价×95.7%

第十一条: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叁万元人民币的园林景观小品,乙方免费赠送的园林景观小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价格的确定以双方咨询的认可价为准。

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冲突之处,以合同为准。

四、若植物处于无生机状态或明显低于清单要求标准影响周围景观的即认定为植物死亡。

五、水、电源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采购的景观小品,乙方应免费协助指导安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工程园林合同 第3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XX)。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百分比

金额

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园林合同 第4篇

工程名称:七台河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七台河市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七台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_、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 :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工程园林合同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1.5资金来源:_________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xx)、_________。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围栏设施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8)其它可调整工期的因素:_________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

(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__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_________(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_________(百分比),金额:_________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

(2)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

(3)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

(4)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第34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5.5其他:_________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园林合同 第6篇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施工图范围景观绿化和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平基土石方、种植土回填及换填、造型,灌木、乔木植物种植,建筑铺贴及水电、灯具安装等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报验工作。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写)

1、本次承包范围为:小区景观绿化施工图纸范围内容;

2.、工作内容包含完成本工程一切所需的劳务及材料,包括供料制作、运输、安装、产品保护、竣工前清洁、验收、保险、竣工资料、维修服务等,不但包括已指示或指明的主要机械及设备,并且包括整项施工安装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无论此类劳务零件是否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表述。

3、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效果、包运输、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4、以甲方书面通知中指定的开工日期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完工日以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得以批准的日期为准。

5、若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3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①工程量大量增加和重大设计变更;

②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

④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6、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每日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10天的,乙方加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如停工时间超过二个月,甲方将按完成的工程量70%先行支付给乙方。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人):(签章)

乙方(承包人):(签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20xx年12月xx日

工程园林合同 第7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园林合同 第8篇

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园林合同 第9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执行“20xx河北省建筑、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基价”及相关费用文件进行造价,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按最后确定方案执行报价。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xx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xx年4月30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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