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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1篇
甲方:__县__镇__村村委会
乙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__镇__村村道水泥路整治。
2、工程地点:__县__镇__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水泥路面,要求把水泥路路面断板处重新修补、路基加宽。宽度50公分,涵洞沟渠疏通。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元正(¥:24600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30天,(雨天除外),20XX年12月20日开工,于20XX年1月20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①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否则损失由甲方负责。
②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弃土料场,负责解决赔偿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损失。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力,乙方工程全额垫支,完工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2)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为阻挡,人员、机械误工费照价计算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承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30%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社员代表签字:20__年12月10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2篇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xx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议价价格表
3、《工程预算书》。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3篇
发包人: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协议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协议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协议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协议条款。
(五)通用协议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协议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协议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4篇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工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十万元,施工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七万元。剩余工程款五万元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于第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支付。
乙方负责提供正规发票。
二、承包方式
除按照上海大众规定的《上海大众汽车VW品牌意向特许经销商展厅建设装修材料及配套设施清单》之外,由乙方包工包料,上海大众指定品牌由甲乙共同确认,由乙方购买,费用包含在工程款内。
三、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因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员工或甲方、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者。
四、竣工验收
本工程需经上海大众公司、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致使不能按期完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补充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本协议未涉及问题,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补充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5篇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6篇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7篇
协议双方: 〔总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甲方与 (以下称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联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6.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合同价款:元 ¥元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2.协助协调乙方与发包人、监理的关系,实行业务对口管理,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资料、表格,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策划等方面,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
5.甲方负责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严格履行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冲突时,执行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执行甲方、监理、发包人的指令,确保协议(合同)顺利履行。
3.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
4.乙方进场的管理(须持证)人员和主要工种(须持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已包含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各项费用(含交缴管理费等)。甲方可对上
述工作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对工程施工中工期、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并承担费用,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现场管理,在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完善,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现场达到 级文明工地标准。
9.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害,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或共同与监理、发包人进行专业对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与监理、发包人发生工作联系,与监理、发包人之间的一切技术、经济文件,所有往来函件必须经甲方登记、记录并保管。
13.每月(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时提交其它有关报表。
14.乙方负责为甲方(若有约定时应包括监理、发包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因甲方(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6.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7.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的垫资及其拖欠工程款的催要,若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由此产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影响甲方利益。
18.乙方自行承担发包人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支付工程款项及其它原因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包括工程停建、缓建)造成乙方自身及其甲方的损失。
19.乙方只能以自身名义负责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一切债务,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因拖欠他人款项向甲方提出索赔、诉讼。若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雇佣劳务、采购物资、租赁设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0.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
21.因经济等纠纷产生的或诉讼案件所发生的赔偿性经济支出和其它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
22、承担本工程发生的应由甲方对发包人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本工程保修及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六、工程价款确认和支付、管理费用和其它
1.本工程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不含应缴税费)为工程造价的应缴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应缴税费包括本工程所须缴纳的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工程招投标期间的费用、以甲方名义交付的进驻工程所在地必须发生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各项收费,规定以外的各项收费和摊派费用。
3.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策划及其实施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甲方、监理、发包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顺利实施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其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招待)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含“五险一金”每人每月元,包括享受节假日探亲期间)、享受探亲假的往返路费由乙方承担,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仍需滞留现场配合乙方参与结算、整理竣工资料时,其工资仍由乙方承担(标准同上),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五险一金”由乙方承担(每人每月且随甲方交缴额度的变化调整)。
7.管理费及其税费的交缴:甲方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费、应缴税、费、经营(招待)费用、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其它应扣、缴(交)的费用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完工时收取完全部管理费,竣工结算一经确定,甲方即按结算价款一次调整结清收取完全部管理费。
8.(也可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何时、何额度及其总额控制。(或按总包合同约定)
9.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或由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直接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10.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工程施工需要。
11.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其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发包人支付)的%(其中预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各%),当工程竣工后或确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及达到 级文明工地时,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分别支付预留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款(保证金)。
12.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七、乙方采购材料
1.本工程的材料(发包人供应的除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及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 天之内,乙方向甲方(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套,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自身资料不合格或不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按实与乙方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
九、质量保修
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
2.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满后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由乙方承担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甲方的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协议,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监理、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 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调解机构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或者不列争议,在其它内列:本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工程需向发包人交缴工程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维修保函)、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需求、以抵顶房产方式进行结算付款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风险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工程竣工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款项清收、房产抵顶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以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发包人)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XXXXXX
甲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8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甲、乙、丙三方共同承包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承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1本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中标造价约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1.2经过三方协商,三方投资款从入帐之日起按银行计息方式计算利息,月利率定为2%。利息计算日未超过三个月的资金实时结算本息;利息计算日超过三个月的资金每三个月结算利息,如果超过三个月未结算利息,则未结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款本金。
1.3本工程项目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股份比例占40%;
乙方股份比例占30%;
丙方股份比例占30%;
1.4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追加投资。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按比例支付甲乙丙三方的投资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必须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三方应共同承担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该项目的机械设备调用、管理及现场施工安排由乙丙双方共同辅助管理。
2.1.2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乙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乙负责管理。
2.1.3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三方委托派工人管理执行;采购当天应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
2.2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管理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三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合作三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利润、风险分配
3.1.1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占股比例分享承担。甲方分享承担40%;乙方分享承担30%;丙方分享承担30%。
第四章其他
4.1资金和管理
4.1.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4.2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出纳每月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三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三方股东,并经三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丙三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税金等才可分配。
4.4.3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合作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协议书 第9篇
发包方: 鹿邑涡之阳府邸 (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鹿邑涡之阳府邸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放线后开始挖土当日起计算工期,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 天;其中正负零以下 天,正负零以上标准层每层 天,屋面层 天,大清包总工期为 。(注:总承包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达到 基础、主体合同结构 标准。
5、安全目标: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队伍。
二、承包方式: 主体劳务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内容:
1、鹿邑涡之阳府邸施工图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不包括: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内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砼构件必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所示内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进行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及封堵。
4、按规范规定应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工程周边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设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须将外墙防护架留下待工程结束时,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外墙防护架拆除(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协调处理)。
5、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发包方现场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现场积水的排除。
9、人防防护门、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均由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范围及内内容
1、发包方供应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砌块、人防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包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设备、钢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施工电梯与主楼连接防护门、电梯井防护设施等),管理费。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转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如:对拉丝、植筋胶、塔吊预埋件、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照明灯管、冲击钻头、棉纱头、机油、纱布、螺钉、钢丝、防水胶布、绝缘胶带、破布、防锈漆、麻绳、长短自攻丝、生胶带、报纸、黄胶带、pvc胶水、砂轮片、金刚片、螺帽、施工规范规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转材料(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限额领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时间;按发包方审批的网络计划为准。天数为日历 天(发包原因造成的经书面签认后工期顺延,同时,发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2、按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项如摸板安拆、钢筋成型绑扎、混凝土浇筑和文明施工等工期、当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指令时间(非承包原因除外)内按质按期限完成时,。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当一个流水施工段(层)的摸板拆除后,承包方必须在3天内将该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
3、为确保工期,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将名单、职务、岗位等书面报发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下降,发包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责令承包方停止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将承包方清退出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承包方无条件承担。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①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等);
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台风、沙尘暴等);
③发包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内容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据以确认答复后,工期予以延误。
六、工期、质量、安全与验收
1、如因发包方因图纸变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合理的补偿(机械、管理人员费用)。
2、如因承包方劳动力、质量等人为因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窝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不承担对方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4、工程质量标准: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按均为合格 (以质检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
5、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的项目,承包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支付由承包方承担(不属于承包方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有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协调解决。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8、当主体工程施工至一定阶段,一般装饰(含砌筑)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主体工程按规范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工作,若超出规范允许的偏差,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指令时间内及时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执行,发包方有权进行相应责令整改措施。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方不能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发包方就指派现场工程师及管理人员对承包方违反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承包方相关人员在相应时间内做出责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天内组织业主、设计、质检站及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承包方应负责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质检站或地方主观部门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七、工程款支付、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发包方对承包方实行市场价承包。承包的责任主体是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承包方当事人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支付,必须保证施工期间工人的各项安全防护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结算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结算,此价格包括承包方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资、劳动保护、相关福利、应得利润、材料、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场地硬化)、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范围。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河南省现行定额的计算规则(xx年版)》为准计算。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总价为: 元,结算时以审核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出现计时工,如属承包范围之外无法施行计件承包,或者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计时计算(计时工以现场项目经理的签字为准),结算时按 元/工日。
承包方最终结算时凭正规预算书报送到发包方相应职能部门,经甲方预算人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3、实际结算:超过设计图纸以外的建筑面积,应国家相应的人工费用进行补偿。
4、付款办法:以审核后的建筑面积及已完工程量为依据,分如下阶段进度付款。其中:进场先预付生活费5—10万。基础完成支付总价的15%。主体单层5日内支付总价的70%。主体结构6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按总工程款 80% 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出屋顶部分(楼梯间等屋顶以上构件)完工后 10日内 支付至总价的 90% 支付;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总价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罚款,应在同期进度款中计算扣除。
6、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现金。承包方开具相应票。据
八、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管理人员对进场操作人员进行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负责现场甲方所供材料的协调。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程验收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参数.
3)负责供应工程主要材料、协调地方的公共关系。
4)协调承包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
5)施工及生活用水负责接入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给水总阀门及总配电箱后的水管、电线箱均由发包方负责。临时用电需达到市安检站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承包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导、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为止,因上述因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者,承发包方协调处理。
7)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经书面签认后,补偿相应人工费。
8)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9)发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10)发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无故浪费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区用电费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责任:
1)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发包方负责验收、检测、实验,并有合格的复试合格报告,为建立健全材料计划管理,发包方须设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进场时由承包方办理委托书,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手续。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2)现场施工时,尤其在浇捣混凝土时,承包方在现场除有专业班组负责人外还必须有跟班总负责人,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标高控制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
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
2、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 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正确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施工进度无视施工纪律的。
4、 承包方严重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5、 承包方无视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承包方合法权益的。
2、 发包方无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生活住宿无法保证,严重危害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及有关资格证,包括: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操作管理规定
2、承包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3、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应认真验收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在使用过程中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均有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4、承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主管人员,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
5、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三违”作业情况进行处罚,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签字,罚款必须全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7、发包方有权组织、监督承包方落实的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要做到防护的严密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8、承包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劳保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发包方有权给予处罚。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有责任方承担费用。
10、承包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11、承包方应按国家及省市安全条例规定组织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费用,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2、承包方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13、全生产、文明施工按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合同》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项配合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必须立即停工纠正至合格。
14、安全防护细则:
1、临边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中、五临边的护护工作,电梯井门均采用50*50角钢丝网焊接膨胀法螺栓固定,电梯井道每2层铺设水平安全网一道,每4层做一次硬性防护;公共楼间需要要求搭设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m;施工电梯口需安装外开关,保证每层能够安全关闭;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设安全通道,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阳台、窗洞口均需搭设防护栏杆两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并刷黄黑相间油漆。
2、外架搭设要求,外脚手架钢管均需油漆,立杆间距不大于1.5m,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8m,剪力撑按《外脚手架搭设本规范》设置,防护网均需采用阻燃、密目网型(如市安检站有指定要求或定点采购者需购买指定产品);水平防护网需桉要求每3层设置一道;如用悬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钢或槽钢悬挑;每四层(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护,均需满铺竹耙或荆耙一道。
3、钢筋厂地需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按要求悬挂标示牌。
4、施工机械设备、搭吊、施工电梯均需桉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标志。
5、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需有专业操作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并建立机械定期检修台账。
6、施工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每天专人打扫、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十一、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等恶性意外事件,承发包双方应积极协调处理。事态严重违法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发包方应尽力保障承包方的权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减,以发包方给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及说明为准。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管理,发包方有权要求停工。
4、现场生活用各类燃料及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安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解决。承包方生活区用电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针对本项目需委派专职管理人员:
施工队长一名,姓名: 工作职责: 。
水电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钢筋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木工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泥工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不准随意更换,每周工地办公不少于5天,发包方办公室签到。项目未竣工前,未经发包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准私自调离以上管理人员。
6、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连续停工15天以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超过15天发包方承担超出天数的小型机械、管理人员生活成本费用的50%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认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意,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xx年 月 日 日期:xx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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