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其它合同的运输协议书模板下载,运输协议书(简单版),运输协议书范本,运输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运输协议是什么意思,运输协议怎么签等问题,希望下文能帮到您。
协议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非常广泛,签署协议书是一种增加企业效益的方法。下面是本网站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运输协议书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可以点击首页获取哦,如您觉得文章不错还可以按住快捷键Ctrl+D收藏本网站,欢迎转发分享、复制、下载!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1篇
甲方(发包方) 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注册地址:
兹有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甲方)与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确立双
一、一般条款
1.1整车运输服务定义
乙方按照甲方发车指令,用甲方指定的运载工具或驾送司机按规定的运输方式和时间将商品车从起运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
1.2质量、服务、结算和技术要求
1.2.1乙方须保证运力资源满足甲方的发运需求;
1.2.2乙方须派专人负责甲方业务调度,保证准时发车;
1.2.3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送达商品车;
1.2.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准确送达至指定地点;
1.2.5乙方须按甲方操作标准和规范装载和运输商品车,保证商品车完好;
1.2.6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结算标准和规定,保证回单及时;
1.2.7乙方须按商品车状态交车,保证客户满意;
1.2.8乙方须具备对在途车辆及时、有效的通讯与监控能力。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下达商品车的发车指令;
2.1.2甲方负责按结算标准予乙方结算;
2.1.3甲方负责商品车发运前的故障排除及维修;
2.1.4甲方负责不可抗因素下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协调。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无条件按甲方合同要求承运商品车,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及时地将商品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2.2.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于当日发运商品车,否则按没完成发运任务给予处罚;
2.2.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都须首先保证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对拒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运输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2.2.4乙方负责办理一切交接手续,保证商品车完好验收,并承担因运输质量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运作要求
3.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派专人至甲方处领取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延迟给予200元/次·小时的罚款;
3.2乙方对其所承运的商品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如发现存在制造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确认,并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换车或修复;
3.3乙方接到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后须按甲方要求2小时内发运商品车,延迟给予200元/辆·小时的罚款;
3.4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将商品车送达指定地点,延迟1-3天,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4-5天,给予6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5天以上,给予8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如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免于相关罚款,否则除承担及时性罚款外,另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5乙方负责将商品车冲洗擦拭干净,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良好、符合发运要求:车辆不得有碰伤、磨损、缺漆少件、漏油滴油现象;电瓶、备胎、随车工具、附件、档案、说明书须配备齐全,原车原件,不得缺少或更换;
3.6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对甲方车辆造成的碰伤、刮伤、外部磨损、缺漆少件及车辆性能上的损坏,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车辆修复或返回始发地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赔偿商品车货损额;
3.7乙方承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给甲方商品车造成的错装(甲种车送成乙种车)、错卸(甲地送往乙地)损失。错装一次,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错卸一次,由乙方负责将错卸车辆运到甲方指定经销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给予乙方200元/辆的罚款,一般事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重大事故给予乙方20xx元/辆的罚款,特大事故给予乙方5000元/辆的罚款并取消承运资格;且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在10日内返回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延迟给予200元/辆·天的罚款,并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乙方因交通事故等因素造成商品车不能达到发运或交接状态的,给予乙方3000元/辆的罚款作为滞发金和违约金,由乙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并由乙方负责将商品车修复至商品车状态,达不到商品车状态的由乙方买断;
3.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捎带配件、宣传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交接,否则给予200-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运输方式运输,对乙方私自更改运输方式的,给予20xx~5000元/辆的罚款,并承担因乙方私改运输方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运输调度及管理规定,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交纳1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运输资格;
3.13乙方须按要求办理商品车交车手续并及时退帐,手续不全的甲方将不予退帐,不及时退帐的,延误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 3.15乙方须按经销商要求办理商品车的交付手续,不得出现甩单现象,否则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不予以结算运费;
3.16乙方不得与经销商(指定收车单位)相互联合,在经销商授权区域外出售商品车;否则,一经发现不予乙方支付相应商品车运费,同时给予乙方50000元/辆的罚款;
3.17乙方不得在没有接到任何指令前将商品车私自交于其它经销商,否则给予乙方100000元/辆的罚款。
四、其他条款
4.1乙方在甲方专线运输的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参与其它区域的商品车运输;
4.2乙方不能擅自将承包线路中的运输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运输资格;
4.3对于乙方因运力不足不能达到承包线路运力需求的,甲方按单次未完成发运任务的全程运费的两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30辆商品车未及时发运,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运输份额或终止本合同;
4.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乙方运输份额进行调整直至淘汰处理;
4.5乙方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若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4.6乙方责任期是从甲方发车指令下发至甲方指定收车单位验收合格,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在甲方处退帐为止,乙方承担在责任期内的全部赔偿责任;
4.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所有违规或违约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在乙方运费及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8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单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给予退户;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以乙方风险保证金总额作为违约金总额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9在合同期内,甲方为商品车办理相关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和司机办理相关保险;
4.10在合同期内,乙方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甲方新颁布的制度冲突,以新制度条款为准。
4.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在运输途中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伤残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现承运资格。
五、服务保证
5.1运力资源保证: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专门服务的运输车辆的人工驾送司机 人,驾送司机具有合法的行驶资格;
5.2风险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同时付给甲方业务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本合同终止后待双方所有业务和债权债务问题(除风险保证金)全部终止无遗留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户申请,待甲方批准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予以退还;
5.3组织保证:乙方需派专人负责运力管理、过程管理和甲方的业务沟通,自觉提升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范围
6.1专线运输范围:
6.4经销点所属二级网点的发车、经销点之间的调车均按发运起点所在的区域确定发运线路;
6.5其他运输范围:根据甲方临时业务需要,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承运非专线范围内的商品车运输任务。
七、运费标准
7.1运费标准:见附件一;
7.2运费里程:见附件二,以甲方发布的里程标准为准。
八、结算方式
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自乙方将运输发票交至甲方并经8.2乙方不按时退帐的,超过甲方时间要求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乙方放弃运费索取权。
九、保密
9.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对彼此的相关营运信息、数据保密,如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和区域、库存数量、运输计划、仓储、运输费用、运输单据等;
9.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包括操作程序和附件交与第三方知晓,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3上述相关信息仅为履行本合同使用。
十、争议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或任何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它事宜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11.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
11.5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主机厂的价格(里程)调整或者市场变动等因素调整运费支出标准;
11.6本合同解释权归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2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乙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运输。
第一条 乙方责任
1、 订舱时,乙方应正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
2、 乙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若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或者其他国家限制运输的货物,则乙方必须事先征的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办妥一切相关手续。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3、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4、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乙方或收货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责任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滞箱费收费以业内行规为标准,堆存费按各港口规定,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承运人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货物装箱的,乙方应当及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装箱,并事先告知甲方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乙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运价及其他
本协议运价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第四条 费用结算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月结方式结算运费: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结清上月乙方所有费用并到帐,如果乙方不能按协议时间准时付费,甲方有权将甲方的结费方式改为见款放单。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 现金的付款方式;
B、 电汇, 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 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海洋运费,双方另行签定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汇款账号(指定如下)
人民币户
美金户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甲方支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乙方拖欠费用,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运单单证;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甲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遇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罢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实而导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仅适用于公司行为。
2、乙方协议签章请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为凭。
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将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
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3篇
甲方:
船名航次: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北一路25号306室
电话:15921006122
联系人:刘敏
传真:021-3503067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货物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适用范围
1.1甲乙双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内河运输手续。
1.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订舱(船),并进行配船装船进栈等一系列货运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费后签放货的办法。
2.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根据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订舱(船),货物备好时间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运委托书必须填明该票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危险品必须事先书面声明,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运委托书后应尽快安排订舱(船),并根据乙方需要安排装船准备。
2.4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问题并产生费用,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5对于在甲方船上装载的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担赔偿。
2.6甲方应妥善安排好货物的'运输安全,做好防水保护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湿的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对于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如有拖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解决。
3.运费及结算
3.1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港口,费用为RMB66/吨。
3.2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直接结算运费。
3.3乙方不得以在业务中发生的问题与争议为由拒付甲方运费,业务所发生的问题与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与所支付运费无关。否则由于拖欠、拒付运费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协议的履行
4.1协议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2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
4.3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违约责任
5.1当事人违法协议有关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者协商承担赔偿责任。
5.2违法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甲乙丙三方就日常运输质量、费用结算等事宜,经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依据甲丙双方于20xx年签订履行的《公路运输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与丙方为关联公司,二方同意:
1、 丙方为甲方的长期承运商,对甲方货物的安全性与及时性提供保证。若涉及经济赔偿或运输质量问题,丙方向甲方承担完全责任,与乙方无关。
2、 丙方出于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税务开票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运输发票。
3、乙方与丙方财务结算自行协商解决。
二、其他
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内容按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三、 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三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5篇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不得违章作业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日期: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6篇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宁波港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促进无水港的开发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各无水港的集装箱运输服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1负责引进船公司,并做好箱管工作。
1.2负责船公司、货代、客户和无水港的协调沟通。
1.3负责开发提还箱公共信息系统平台,推动各无水港堆场提还箱点业务的发展。
2、乙方职责:
2.1乙方为甲方提供集装箱运输服务。
2.2派专人负责集卡的调度,并根据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业计划。
2.3负责集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并接受各无水港的现场作业管理。
二、责任划分:
1、甲方应合理调配各无水港集装箱的箱主、箱型、堆场存箱量,尽力满足客户在当地的提还箱需求。
2、甲、乙双方应在卡口对箱体和铅封的'完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交接并书面确认。残损的交接记录必须在集卡出门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场。如由于双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关,或者产生提前进重、迟到进重费用及滞箱费,按责任划分各自承担对应的责任。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或货运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驾驶员在进出堆场时,应遵守无水港的有关规定,非作业车辆和人员不得在作业区内长期滞留。如乙方驾驶员从事有碍安全行为,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从宁波拖运到无水港的空箱必须为适货箱,如发现残损等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费率与结算方式:
1、具体费率见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无水港定期和乙方进行账单核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账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将被视作确认该笔费用。乙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产生的费用打到指定账户。
3、因市场调整而造成协议价变动的,双方需通知对方予以确认,如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仍需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为对方提供服务1个月。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未支付费用超过三十日,收款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协议的终止与转让
1、本协议在甲方送达终止的书面通知90天后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时,乙方不再从宁波运回空箱,但剩余在物流中心堆场的箱子仍按约定的协议规定操作,直到这些箱子全部处理完毕。
3、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况下,不准私自将业务进行出售、转让、承包。如果发现,此协议立即失效,并由违约方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协议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及地点:
1、货物名称:。
2、起至地:院内。
二、运输时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运费:
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五、内容及细则:
(场地租赁合同)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B536-8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淘宝精品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章):
乙方(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模板 第8篇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运输协议书模板(汇编8篇)】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第三佳合同网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