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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合同 第1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锅炉安装;
二、工程地点:甲方锅炉房;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1台DZL4-1.25-AⅡ锅炉本体及阀门仪表安装;锅炉上台就位归甲方。
2. 锅炉所属辅机安装,包括: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除尘器用户安装);甲方负责土建基础制作。
3. 锅炉所属全套辅机之间的烟风道、汽水管道、配电线路的敷设施工,水箱现场制作;
4. 对于能够利用的旧材料、旧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法兰、管道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和节约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
5. 汽水管道出锅炉房100米到车间,价格另议。
6. 乙方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开工和验收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锅炉使用证》,甲方承担费用。
四、材料供应和技术要求:
1. 安装所有材料由甲方购置,包括:钢管、钢板、保温材料、油漆、润滑油、电线、阀门和标准件等等;
2. 乙方承担安装辅料和工具,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安装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锅炉技术资料,乙方按锅炉技术资料与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
五、验收标准:
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
六、工程期限:自20xx年x月x日开工之日起,至试车合格之日止,计 30天。如遇超过4小时的停水停电,及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造价:
1. 安装工费共计 万 千元整(不含锅炉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归甲方单位。
3. 出现本合同以外的安装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额计算价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现返工和误工,甲方应给乙方签证,施工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预付仟元整;
2. 工程进行半数再付 万元整;
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
九、其它:
1.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协调现场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3.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
4. 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9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开支
帐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定日期:
20xx年x月x日
帐号:
联系方式:
锅炉安装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施工工期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完工,项目工期为天。
第六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 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 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 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 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 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锅炉安装合同 第4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供热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承包年限为期半年,承包时间:自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止。
第二条、具体内容:
1、承包价格,包括两部分第一是乙方自行向营区供暖户每平方米收取35元取暖费;第二是在供暖期内补给乙方人民币30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乙方享受补贴后然料费、水电费、炉锅检验费,锅炉水垢清洗费、烟道除尘费、劳保费、税费、锅炉工工资等都由乙方承担。
3、向供暖户收取取暖费乙方可以自行组织时间和人员收取,补贴部分在承包期内分三次给付即20xx年11月20日前付人民币10万元,20xx年1月20日前付10万元,20xx年3月20前付人民币10万元。
4、维护、保修服务: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甲方锅炉设备系统的保修、维护,如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确保锅炉安全,有效的正常运行。
5、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供暖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暖户室内温度达到18度,如因温度上不去收不上来取暖费甲方盖不负责;如因其他原因供暖户不交取暖费甲方负责协调;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供暖期间锅炉工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承担在合同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到安全责任,乙方建立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运行各项参数的记录。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款,导致停炉,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济全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5篇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锅炉、锅炉房设备及安装服务事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
第一条、 设备明细价格及设备安装服务费用
注: 1、锅炉报价包括锅炉本体、意大利利雅路燃烧器、燃气阀门组、控制器;
2、我公司将燃烧器与阀门组连接,阀门组与燃气主管路连接需由燃气公司连接。
为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RMB: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 运输方式为汽运,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至汽车可达地坪卸货;甲方负责道
路通畅及地坪平整、宽敞,利于吊车卸货作业。
2. 装卸费用、运输费用、运输卸货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验收工期: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公路汽车运输的方式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至地坪。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如果甲方不具备货物接收条件,须书面通知乙方推迟交货。
4. 安装工期:甲方支付乙方到货款后且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15日内(不包括验收时间)。
5. 验收工期:乙方会同甲方验收,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第五条、 验收:
1. 货物验收:货到现场后,至迟在乙方安装完毕日及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施工乙方暂时撤离现场前当日内,甲方指定人对所有乙方已经安装在现场的设备、管道、阀门、电路与乙方共同清点、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2. 安装验收:由乙方提供安装验收报告,甲方指定人须在接到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签定后叁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元整)。
2. 余款人民币 叁仟 元整(¥ 元整)于2011年5月15日前一次付清。
3.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现金。 4.补充说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提货,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规定的供货期到达后一个月内支付第2项所列款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调试或验收,甲方应于乙方将设备安装完毕后一个月内或20xx年x月x日前支付第3项规定款项;由于甲方不使用设备,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七条、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 货物所有权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甲方所有。
2. 货物风险转移:自甲方指定人验收货物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
施工配合:提供锅炉安装材料、工具存放房间。
冷水供水:甲方须提供的供水管径不小于40mm,压力为0.2~0.5 MPa,流量不低于5m3/h,并且原水硬度符合国标GB/T 18300-2001《自动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中规定一级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进水硬度小于6.5mmol/l。
供电:甲方须提供电电压380V,电功率不低于4KW,3相5线(含零线、地线)的供电电路至锅炉房内配电柜内进线端。
土建:用户须完成锅炉房的土建建设;锅炉间门宽(用于进出锅炉考虑)不小于1400mm,净高不低于4000mm,辅助设备间门宽不小于XX00mm,净高不低于3000mm,下部设置百叶窗进空气,空气量按照17m3/XX000KCAL·h锅炉额定功率考虑;锅炉房顶设置天窗、风帽,加强室内外空气对流。
燃气:如果采用天然气作为锅炉的燃料,须负责安装相应的供气管线,并保证燃烧器阀门组前供气参数同时满足表压力为6~8KPa,总流量不低于80Nm3/h(热值按照8400KCAL/Nm3考虑)。
运行:须安排符合当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在锅炉运行期间,须保证锅炉水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或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锅炉房设计图纸、说明书及国家有关锅炉安装规范完成第一条所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配合燃气供应单位连接好燃气供应管线与燃气燃烧器阀门组。
2. 乙方在安装验收后一周内向甲方交付各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及安装过程
文件。
3. 乙方负责本合同涉及的锅炉房设备的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使达到正常使用设备及能够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 品质保证:
1. 品质保证期:自安装完毕起12个月;详见后附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 品质保证期后:双方可以签定维护保养合同,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执行。
2. 乙方迟交货物若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甲方晚提货物若超过6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水、电、燃料供应变更、使用要求变更及发生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须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顺延或意外终止:
1. 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交货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
2.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3. 任何一方在下述情况均可终止合同。
1) 某一方宣布结束、解散、破产、转产或财产被他人接管。 2) 某一方有违法经营现象。
3) 某一方无能力履行本协议所列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并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x月x日。
甲 方:
签定日期:20xx年x月x日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签定日期: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6篇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20xx)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xx。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7篇
根据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 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签订地点:
三、签订时间: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县政府“燃气锅炉工程”要求,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附件供货一览表 。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3、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供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包退包换。
五、招、投标文件,评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 ,大写: 。
七、一般条款:
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
2、本项目系交钥匙工程,供方统一负责供货一览表内设备安装调试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
4、供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5、免费培训需方操作人员。
6、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供方全权负责办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安全运行许可证,需方负责提供司炉工证、水处理证、管-理-员证。。
7、供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质保期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先到为准) 。
8、交钥匙工程周期: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95天内完成。
9、合同签订后预付货款30%,发货前付到合同金额的70%,安装调试完毕付款25%,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后设备无质量问题7天内付清。
10、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11、质量验收:
(1)到货验收需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 “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需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可通知供方停止供货。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
1、锅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预付款支付后6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需方锅炉房。
3、验收单位:甲方、监理以及当地检验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
九、经济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工,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1‰的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需方需按时支付货款,否则按日支付延期货款额1‰的违约金;如果供方提前完成交钥匙工作,需方应予以适当的奖励。
十、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8篇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发票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20xx)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xx。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安装合同 第9篇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包括锅炉的销售及配套安装工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
二、销售环节: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____________CWNS2.8—95/70—T常压热水锅炉壹台及各种配件(配件数量及型号见附件)。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开始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将设备运到本合同的安装工程地点,以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安装。
3、运输:____________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乙方运至安装工程地点的设备不作清点和验收,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自行安排运送相关设备并妥善保管。乙方运输至甲方的设备虽然是为了销售给甲方,但由于销售和安装是一个整体,故在本合同所述的安装工程经甲方最终验收之前,相关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乙方所有,设备的损毁及其他风险仍由乙方承担。安装工程经甲方最终验收后,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甲方。
三、工程安装环节: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CWNS2.8—95/70—T常压热水锅炉配套安装。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见附件(共页)
4、安装工期:____________本工程从年04月25日到年06月25日,共计60天,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则不可抗力发生至排除的时间不计入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按照本合同第条处理。
5、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时间。
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
7、工程验收:____________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不付合验收标准之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应并尽快使工程达到验收标准,超出工期的应负逾期责任。工程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
。
8、乙方保证锅炉出水温度至90度—95度,并认可这是锅炉正常使用的重要参数之一,若达不到该温度区间,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锅炉及配件质量要求:____________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3、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价格进行下调或数量进行减少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4、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五、销售及安装的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1、本工程总造价(含销售设备及安装)约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含税17%。本合同签订3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20%即110000.00元;设备进场安装7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30%即165000.00元,工程安装完经甲方验收合格45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40%即220000.00元,剩余10%即55000.00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
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大塘头支行。帐号:____________)
六、甲方责任:____________
1、负责施工场地、施工必须用的电源、水源、所涉及的土建问题及施工人员临时住宿的场所以及水电使用接口等;
2、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各施工单位与乙方的配合,解决和督促各方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4、提供施工人员的食宿方便。
七、乙方责任: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加强现场防火、防盗。施工过程中一切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服从甲方代表管理,并与其他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工。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节约安装材料、合理套料、杜绝浪费。
4、负责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保修。
5、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甲方应按时付款,未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则承担合同总额5‰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则承担合同总额5‰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解除:____________
1、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仍未改正的;(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甲方因以上原因与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
十、保修期限:____________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二十四个月。
2、保修期内,因设备本身或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的零配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检查维修通知后,应于2日内派人上门检修,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出现3次以上故意拖延即未在2日内派人上门维修的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赔偿责任。
4、保修期满以后,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
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____________
1、如果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改变工程范围等,应征得乙方同意和报价,并办理书面签证,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2、其他未尽事宜,买卖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3、合同附件和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买方二份,卖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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