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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买卖的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同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用于_________项目。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设备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二条价格
2.1合同设备的价格(以下称为: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第三条付款条款合同第二条中确定的合同总价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同时提供甲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3.2交货款:在合同设备交货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3.3验收款:在合同设备验收后_____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合同设备的交货
4.1所有合同设备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此周应为最晚交货设备的周期),由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货物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4.2乙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五条合同设备的检验
5.1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设备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5.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第六条保证与赔偿
6.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6.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6.3保修期,乙方在收到甲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设备后,应尽快将更换设备自费运至甲方。
6.4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6.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容按时支付合同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6.6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第八条仲裁条款
8.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8.3仲裁费用由败x承担。
8.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9.2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单位、个人,也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如子公司、参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认并同意,对方是秘密信息的独家拥有有者,将不直接、间接侵犯或损害对方对秘密信息的所有权。
9.3一方应只在下述情况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于评佑、论证将承担工作的需要
(2)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论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对对方不利、有损或相竞争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复制、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信息编纂、透露给第三方。
9.4一方除经按本合同许可外,不得传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获悉秘密信息以辅助本方履行其义务的员工披露。一方保证,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员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机密性与专有性,并保证上述代表与员工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整,根据此项保证,一方将向对方赔偿因上述代表、员工违约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与其他支出。
9.5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方乙方附件附件一合同设备清单及价格(略)附件二原厂商提供的主要设备保修期(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买卖的 第2篇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交货:交货方式:____________(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安装:安装方式:____________(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三条验收: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洁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____卖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买卖的 第3篇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一方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将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商品销售或转移给对方,对方获得产品或商品后,并按约定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销售或转移产品或商品的一方叫供方,获得产品或商品的一方叫需方,即通常所说的卖方和买方。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在经济合同中占有重大比例和重要地位。我国经济合同法在列举的经济合同时,将购销合同列在首位。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并对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同样本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需 方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外,鉴(公)证实行自
帐 号: 帐 号: 愿原则〕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买卖的 第4篇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就甲方庄及其所属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村一组(______沟)______的庄及其所属房屋一院(建筑房屋:五间正房面向西南,小厦房两间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树,院墙及其大门属本庄所有)占地面积:_____半亩(5份),正房后至东路,大门(梢门)前至西路。南至_________庄,北至_________庄为止。
2.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议定上述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以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甲方以永久性质出卖给乙方(附房屋庄证,相关证件),双方均不得反悔。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全额付清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甲方同时交付给乙方上述房屋及其所属庄X使用权。
4.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5.经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证明人、参与人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内容同意无误后,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名:_____
乙方(买方)签名:_____
说合人(签名):_____
参与人(签名):_____
证明人(签名):_____
交易地点:_____
口述无凭,以此合同为证(并附有收款收据)。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买卖的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注: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___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设计: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第五条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六条验收:对于橱柜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__元,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对于橱柜的质量问题,国家有三包规定的按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包修期限为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买卖的 第6篇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件三
付款协议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合同买卖的 第7篇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年月 日 日
合同买卖的 第8篇
立合同者:(以下简称甲方)
光明园艺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双方更好的发展,保证各种水果供应,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水蜜桃8000,鸭梨10000及红富士苹果15000。
二、甲方要求乙方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分三批交货,乙方负责以柳筐包装并及时运到甲方地点,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各类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当地收购牌价折算,甲方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给乙方。
四、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
五、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甲方拒绝收货,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的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买卖的 第9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具名称、规格、材质、数量、价格
品牌
规格型号
家具名称
材质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买方自定规格家具需将图纸或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交付卖方,经卖方审核认可后,由卖方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还买方留存,以便交货核对。
三、家具交付时应随带《家具使用说明书》,质量标准按《家具使用说明书》载明的标准执行。
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免费送货上门;□卖方送货,送货费用_______元由买方承担;□买方自提。
交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表面瑕疵等有异议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卖方应当场处理;对其他质量问题,按照《宁波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六、付款方式
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交货时付清。
自定规格家具的,买方在签约时应向卖方交付合同总货款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交货时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买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卖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自定规格家具的,不履行合同方应承担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元。
2.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履行送货或提货,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超过_______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3.卖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厂名、厂址等欺诈行为或质量不合格的,应依法追加赔偿,赔偿金额为买方购买家具总货款的一倍。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解决;解决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 份,买卖双方各_______份。
卖方(章):______________买方(章):______________
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买卖的 第10篇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2.“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3.“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4.“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第二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1.设备技术要求:_________。
2.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3.出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_________份。由买受方在_________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4.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价格
_________
第四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1. 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_%的定金;
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_____%的货款;
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___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
1.出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2.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进行。
第六条 更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2.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七条 保修
1.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2.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___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_____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买卖的 第11篇
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
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
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 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
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
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
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出台前,承揽合同被习惯称之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原材料是由承揽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较难区分。而且由于法律对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约定的地域管辖不同,主张合同性质的争议在合同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特别对于分处两个不同城市的企业之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更容易出现对合同性质的争议,也主要是为了取得在当地法院管辖的便利。因此,在律师实务中,准确的区分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
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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