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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协议书 第1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 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_月_日
监理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扩大建筑市场占有率、发挥甲、乙双方的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 分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组建:
1、甲方负责出具在 组建“ 分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派员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分公司组建后,乙方全面管理分公司在 辖区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工程中标后并配齐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守信经营,并承担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全部税金和规费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税务责任。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4、分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分公司的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税费、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经营招待费等)。
二、承包形式
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范围和辖区内自主经营,并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期叁年,承包期满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承包。
四、承包金上缴方法
1、每年度承包金在每年度末一次性上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缴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所承担的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劳务纠纷后,甲方将5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甲方给分公司所在地设立帐户1个,由乙方管理。
3、分公司承担所有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除规定交纳税金款、工资及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支配用以保证生产需要。
六、印章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2、分公司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由甲方派一人驻分公司负责管理,总公司安排的人员工资由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负责支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监理协议书 第3篇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工程合作监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商签工程监理合同。
二、甲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除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三、监理费的分配:业主付款必须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取整个工程项目监理费的%作为管理费(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支付进度收取)。
四、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选聘使用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支付所聘人员工资费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人员相关证书抵押。
五、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汇报,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正常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乙方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按照甲方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做好监理工作,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本应给予乙方的监理费用。
七、如果因乙方工作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合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次合作监理协议。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事故通报导致甲方不能参加招标投工作,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解决故事原因,尽快恢复招投标工作,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金额:大写小写:¥ 元。如乙方责任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使甲方经济名誉受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乙方要承当全部责任,包括为处理事故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金额:大写小写:¥ 元。
八、乙方负责对所发生的工作业务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甲方资料要求归档),建立资料挡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理竣工验收报告、业务手册。
九、本协议自起正式生效,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在本协议期间,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变更及双方公司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行解除,但甲乙双方必须处理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经济利益等问题。
十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及财务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双方若有重大争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十三、本工程如有延期增加监理费,另行计算延期部分的监理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xx年xx月xx日
日期: xx年xx月xx日
监理协议书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充分发挥双方在工程监理市场中的作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工程合作监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以甲方名义商签工程监理合同。
二、甲方负责开具发票并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个人所得税除外)。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三、监理费的分配:业主付款必须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取整个工程项目监理费的23%作为管理费(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支付进度收取)。
四、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选聘使用有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负责支付所聘人员工资费用。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人员相关证书抵押。
五、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重大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汇报,甲方应为乙方进行正常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遵守国家、地方法规及监理合同规定,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如乙方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不能按照甲方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制度和监理程序做好监理工作,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应给予乙方的监理费用,如果因乙方工作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合作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次合作监理协议。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导致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负责对所发生的工作业务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按照甲方资料要求归档),建立资料挡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理竣工验收报告、业务手册。
八、本协议自起正式生效,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九、在本协议期间,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变更及双方公司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自行解除,但甲乙双方必须处理好本协议书规定的经济利益等问题。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期满及财务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双方若有重大争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十二、本工程如有延期增加监理费,另行计算延期部分的监理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监理协议书 第5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国信证券大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合作事宜并签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及方式
乙方以甲方上级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名义接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和监理实施工作。
二、投标期间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投标期间与招标方的联络;
(2)负责标书封装、上传和递交;
(3)负责安排总监答辩。
(4)配合乙方资信标编制过程中的原始资料提供。
2、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方案标、资信标编制工作;
(2)负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出人员配置、标书编制的需求;
(3)负责总监答辩提纲的准备。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
(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本公司相关文件;
(3)负责对该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1)负责按业主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合理配置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并按监理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任务;
(2)负责催缴监理费;
(3)负责完成相关监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后移交甲方;
(4)对该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及法规规定的责任认真实施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
(5)乙方配置人员必须有相关监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所有配置人员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存档;
(6)每周需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例会纪要;
(7)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监理过程、人员培训、人员薪金、奖罚费用。
(8)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把监理机构所需相关注册人员由变更注册到甲方。
四、合作期限
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开始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并结清监理费时终止。
五、成本和税费承担及收入分配
1、项目承揽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所有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的购置费、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投标文件(方案标除外)的编制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中标后项目运行成本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合作监理项目以甲方名义中标后,甲方每次收到业主支付的监理酬金按甲方28%,乙方72%进行分配(税金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在收到监理费后日内通知乙方,并在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酬金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六、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进行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期间负责编制投标文件配合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总监答辩等投标工作。
(3)甲方收到监理费后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如果逾期未付,甲方除每日承担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中标。
(2)乙方负责编制本项目全部标书的编写工作以及总监答辩准备和配合;
(3)投标期间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4)在参与项目监理的业务活动中依法行事,并按本协议保护甲方利益,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
(5)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监理人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图纸、业主的委托合同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得再与其他方联合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果违反本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参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中标后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和不按照前述约定履行本协议,如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
八、罚则
1、乙方监理人员工作作风不廉洁,有吃、拿、卡、要等现象,招致业主或其他参加方投诉的,乙方须立即退还钱款或实物,辞退该监理人员、以不低于该监理人员标准更换新的监理人员。同时,乙方须接受甲方按吃、拿、卡、要数额的5倍的罚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人员不到位或管理不力,导致业主通报批评或投诉的,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万;
3、该项目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罚款2万。有黄牌警告情况,罚款5万。如有红牌警告情况,罚款10万。如有停牌处罚情况,罚款50万。同时,除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需视停牌情况对甲方的影响做相应处罚;
4、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全部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及事故损失外,每单按双倍数额接受甲方罚款;
5、注册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转注册并在建设局备案的,没人罚款5万;
6、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派驻现场人员,导致甲方人员被迫在现场工作的,根据岗位不同乙方承担相应的处罚;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市场标准为现场人员提供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为现场人员缴纳社保、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人员工资、福利进行审查,不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要求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
8、本条(第八条)处罚总额不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报酬的总额。
九、协议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即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双方均有互相保守对方经营业务秘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经营期间了解到的对方的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透露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项目中标后应根据需要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监理协议书 第6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湖南建设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共同经营一家建筑分公司,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公司主要经营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合伙经营的公司名字为:湖南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投标业务和工程施工管理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甲、乙、丙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2 1、工资分配: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公司现场的经营管理,每月工资 元。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但需余留10%做公司后续发展款项。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3 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1. 对公司具体运营进行全面管理; 委托乙方为经营、管理负责人2.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工程现场管理、负责日常经营相关工作。委托丙方为公司内务负责人3.公司人员聘用、购进办公用品,负责管理公司进出帐户及日常开支。重大活动:对外开展业务,应酬客户,出差外地考察等费用需有发票,公司承担。公司所支出费用额度超过五千元以上时需要与合伙人协商同意,否则不可以报销。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一)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三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九条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年月日
监理协议书 第7篇
甲方:湖北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就红酒物流铝合金门窗、幕墙加工制作项目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开发票所需的费用,即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发票面值金额的%。(设计费营业税率%,装饰施工费营业税率%,所得税为剩余利润的25%),如所得税根据税务部门稽核确定为定律征收,则所得税为营业额_10%_25%,乙方缴纳所得税需遵循甲方所在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建设方提出终止合同。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本项目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1)在项目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合同项目中的全部事件,相关设计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现在和将来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在开具发票前须先将税金交到甲方,项目结束清帐前结清一切相关费用。
(6)乙方所做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施工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签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饶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甲方竣工验收结束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监理协议书 第8篇
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协议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国信证券大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合作事宜并签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及方式
乙方以甲方上级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名义接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和监理实施工作。
二、投标期间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投标期间与招标方的联络;
(2)负责标书封装、上传和递交;
(3)负责安排总监答辩。
(4)配合乙方资信标编制过程中的原始资料提供。
2、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方案标、资信标编制工作;
(2)负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出人员配置、标书编制的需求;
(3)负责总监答辩提纲的准备。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1)负责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
(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本公司相关文件;
(3)负责对该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1)负责按业主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合理配置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并按监理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任务;
(2)负责催缴监理费;
(3)负责完成相关监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后移交甲方;
(4)对该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及法规规定的责任认真实施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
(5)乙方配置人员必须有相关监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所有配置人员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存档;
(6)每周需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例会纪要;
(7)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监理过程、人员培训、人员薪金、奖罚费用。
(8)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把监理机构所需相关注册人员由变更注册到甲方。
四、合作期限
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开始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并结清监理费时终止。
五、成本和税费承担及收入分配
1、项目承揽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所有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的购置费、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投标文件(方案标除外)的编制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中标后项目运行成本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合作监理项目以甲方名义中标后,甲方每次收到业主支付的监理酬金按甲方 28 %,乙方 72 %进行分配(税金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在收到监理费后日内通知乙方,并在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酬金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六、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进行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期间负责编制投标文件配合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总监答辩等投标工作。
(3)甲方收到监理费后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如果逾期未付,甲方除每日承担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中标。
(2)乙方负责编制本项目全部标书的编写工作以及总监答辩准备和配合;,
(3)投标期间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4)在参与项目监理的业务活动中依法行事,并按本协议保护甲方利益,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
(5)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监理人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图纸、业主的委托合同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得再与其他方联合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果违反本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参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中标后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和不按照前述约定履行本协议,如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
八、罚则
1、乙方监理人员工作作风不廉洁,有吃、拿、卡、要等现象,招致业主或其他参加方投诉的,乙方须立即退还钱款或实物,辞退该监理人员、以不低于该监理人员标准更换新的监理人员。同时,乙方须接受甲方按吃、拿、卡、要数额的5倍的罚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人员不到位或管理不力,导致业主通报批评或投诉的,甲方将对乙方罚款1万;
3、该项目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罚款2万。有黄牌警告情况,罚款5万。如有红牌警告情况,罚款10万。如有停牌处罚情况,罚款50万。同时,除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需视停牌情况对甲方的影响做相应处罚;
4、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全部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及事故损失外,每单按双倍数额接受甲方罚款;
5、注册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转注册并在建设局备案的,没人罚款5万;
6、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派驻现场人员,导致甲方人员被迫在现场工作的,根据岗位不同乙方承担相应的处罚;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市场标准为现场人员提供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为现场人员缴纳社保、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人员工资、福利进行审查,不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要求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
8、本条(第八条)处罚总额不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报酬的总额。
九、协议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即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双方均有互相保守对方经营业务秘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经营期间了解到的对方的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透露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项目中标后应根据需要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二○**年月日 二○**年月日
监理协议书 第10篇
第一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公司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征得业主同意,监理公司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二条 监理人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单位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公司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单位调换有关人员。
第三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承包单位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2011年11月
监理协议书 第11篇
甲 方:湖北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而订立。
项目名称:
项目方: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设计项目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额的 %。
(2)甲方向乙方所开增值税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发票面值金额的 %。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项目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等。
(2)乙方单次所请工程进度款进入甲方账户,甲方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全部转入乙方账户或甲方对乙方单次所请工程进度款(支票)进行背书,由乙方自行进账。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因本项目需要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利用设计装饰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项目设计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项目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合同项目中的全部事件,相关设计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现在和将来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
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足额向甲方缴纳单次请款金额的管理服务费,在开具发票前须先将税金交到甲方,项目结束清帐前结清一切相关费用。
(6)乙方所做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设计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签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乙方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监理协议书 第12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
协商,就乙方将其 二 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技术顾问,自签订本协议之日算起,聘用为期壹年。
2、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建造师的转注登记手续。甲方将乙方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书面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建造师注册证及相关资料用于工程及设计等项目,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3、甲方承担乙方建造师转注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4、履约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25000元(大写:贰万叁仟元整)。支付方法:首次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支付15000元的岗位津贴,余款10000元于注册成功后一周内支付(成功注册日期以粤建网公示通过日期为准),非乙方原因,导致注册成功日超过本协议签订日起计满1个月的,余款应在本协议签订日期起计满1个月后的5个日历天内支付。次年技术顾问费于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履约期内,乙方自行保管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甲方如需用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由乙方持相关证件协助甲方办理事宜(甲方应提前5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如乙方没有时间协助甲方办理,应及时提供相关证件给甲方,甲方应在使用完后2个日历天内归还。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或暂停注册(不予注册),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无法恢复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甲方赔付乙方每个证书 人民币伍万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20__年二级建造师挂靠合同协议书20__年二级建造师挂靠合同协议书。
6、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7、乙方不参加安全B证考试。
8、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联系人电话。
9、履约期内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执业印章由乙方负责保管。
10、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提交证件和资料前,甲方应当为乙方把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开好,并盖上所注册企业的公章。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 二 级建造师资格,在甲方当地可以购入社保。乙方信息在甲方三库平台系统可正常录入。
2、履约期内,乙方的建造师证书和注册章由乙方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3、乙方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证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乙方禁止甲方私做乙方建造师证书的假证及假章,若使用乙方证件(包括甲方私做假证、假章)参加招投标或承接工程所造成的证件吊销以及损失等所有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的所有岗位津贴及承担违约责任。
5、履约期内,乙方通过其它资格考试,如有须要注册进甲方企业时(一证只能执业注册在一个单位的政策),甲方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双方面议后再定。
三、如遇企业资质年检、升级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人民币元。
四、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20__年二级建造师挂靠合同协议书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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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应在合同到期时应配合乙方办理转注册的相关手续(企业出具解聘证明及相关转注册证明文件),直至乙方转注册成功为止;乙方如有在甲方考三类人员安全证,企业应配合转出,如甲方不配合或故意刁难,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其计算方法:违约金30000元(大写:叁萬元整),解除协议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所有证件。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码:
账号:
开户行: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监理协议书 第13篇
委托人:
监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监理协议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于年 月 日就本建设工程监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河北省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监理范围:住宅小区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前期)、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省市相关规定及发包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并收签各种施工资料,完成资料装订备案。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在开工前7日内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勘察资料、完整的设计图纸文件(一套)、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资料。提供资料的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五、甲方做出的相关指示及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发,对于乙方提交的应当由甲方做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应在3日内给予答复。
六、监理人派驻甲方工地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要求且专业搭配得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施工管理水平、经验和与本工程相应的技术能力,并经甲方确认。
七、监理费用及其支付
(一)、监理费:双方约定为每建筑平米 元,该费用单价包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监理成本费、税金和利润、办公、工资、加班费、通讯、差旅及其他后勤保障),面积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二)、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 壹万元整 预付款,作为监理办公费用;
2、甲方在乙方进场后,每月向乙方暂付监理费 壹万贰仟元整 ,作为监理人员工资所用;
3、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90%,剩余部分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验手续完成后30日内付清。
4、在合同服务期内每年到八月及一月份甲方向乙方支付除工资外的费用外各附加壹万元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中的监理费不包括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监理人员工资。
十、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服务期为施工队伍进场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总期限约为30个自然月。
如因其他原因,监理期延长,在工程延期一个月内不予补偿延期费用,超过一个月按以下方式补偿监理服务费:
(监理合同价格÷原定监理服务期)×延长服务期(按月计算,不满整月按整月计算) 十一、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有失职、不规行为,未按照双方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十二、如施工中出现间断,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安排相应的机构人员和设施,发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十三、本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日
监理协议书 第14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 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6、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及相关的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x月x日
监理协议书 第15篇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_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_
电话:__
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__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__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年12月1日至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场、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__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__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理协议书 第16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扩大建筑市场占有率、发挥甲、乙双方的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组建“ 分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组建:
1、甲方负责出具在 组建“ 分公司”所需的全部文件,并派员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分公司组建后,乙方全面管理分公司在 辖区内的经营管理工作;工程中标后并配齐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施工管理人员。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守信经营,并承担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全部税金和规费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税务责任。因乙方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4、分公司组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分公司的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税费、工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经营招待费等)。
二、承包形式
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授权乙方在经营范围和辖区内自主经营,并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期叁年,承包期满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再定是否继续承包。
四、承包金上缴方法
1、每年度承包金在每年度末一次性上缴。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缴纳5万元诚信保证金给甲方。若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所承担的项目无任何质量、安全、劳务纠纷后,甲方将5万元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甲方给分公司所在地设立帐户1个,由乙方管理。
3、分公司承担所有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除规定交纳税金款、工资及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支配用以保证生产需要。
六、印章管理
1、严格执行荆州市洪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外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2、分公司公章、财务章、项目部章、资料章由甲方派一人驻分公司负责管理,总公司安排的人员工资由分公司按当地标准负责支付。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监理协议书 第17篇
根据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签 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给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 下权利:
一.监理人员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 监督承、发包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 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4) 协同甲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 参与工程验收。
(6)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 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8)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9)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10)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进行协调。
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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