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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件律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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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案件律师

合同案件律师 第1篇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案件律师 第2篇

重庆市所( )民/经/行/非字第 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_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案件律师 第3篇

编号: 委托方:(下称甲方)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受托方:(下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电 话:

鉴于:

甲乙双方就 与 因 纠纷一案进行了沟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关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甲方已经详细阅读并知晓相关内容;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乙方承办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事项的承办律师,办理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事项;

在接受指派的承办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承办甲方委托事项时,乙方有权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在另行指派承办律师时应充分考虑委托事项性质、甲方意愿等因素,确保服务质量;

在变更承办律师时,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办律师出具授权手续。

第2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 项事宜:

对委托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代理一审诉讼。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经协商一致调整、变更约定的委托事项;

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3条 禁止承诺或担保

本合同中的任何约定以及乙方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对委托事项作出的法律分析、诉讼方案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均不构成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对甲方委托事项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

乙方承办律师就委托事项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第4条 甲方义务

如实陈述有关情况,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及必要的.背景材料,保证上述文件、资料、证据真实、完整;

及时为乙方承办律师出具授权文书,及时审核、确认、签署、传送乙方承办律师制作的法律文件,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承办律师工作;

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运用自身社会影响或社会关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务范畴的其他服务;为乙方承办律师办理委托事项预留合理时间,以方便乙方承办律师作出相应安排;

按本合同第7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乙方律师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实际开支。

第5条 乙方义务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充分运用自身法律知识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认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时就委托事项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工作进展汇报等;

不得滥用代理权,也不得超越代理权行事;

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

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完结后,不得泄露因办理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6条 费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

在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审判决、调解、和解或原告撤诉后三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 。

乙方因办理本案产生的差旅费、查询费由乙方自理。

第7条 合同签字、有效期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的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费用之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签约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签约代表:

年 月日

合同案件律师 第4篇

1、律师做民事诉讼代理,首先应做到职业常态化

①案件的拓展;

②接待当事人,从着装、谈案环境、礼节等第一印象考虑;

③耐心听取案件陈述,要学会引导当事人不偏主题;

④要有接待当事人的资料提纲和指引;

⑤不可轻易对案件表态,要留有余地;

⑥对案件的进程和对当事人的各种要求,要留有想象的空间;

⑦不要虚假承诺和自吹自擂等,但要对案件充满自信;

⑧要观察当事人的性格心理特征及经济承受支付能力;

⑨每案应有工作记录。

2、仔细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轻易发表看法及仓促上阵

①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后,要有条不紊的工作,尽快的研究和了解案件事实,研究相关的证据材料;补强证据。

②原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切实可行的具体诉讼请求、管辖法院、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等,稍有闪失,轻则麻烦、重则败诉;

③在未获得案件的全部信息的情况下,不轻易发表意见,避免出现被动局面;

④律师代理不可仓促上阵,盲目出庭应诉,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的情况常有发生,主审法官当着当事人的面训斥律师屡见不鲜。

3、代理工作扎实,切忌不拘小节

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影响成败,如果不拘小节,往往容易出现差错和纰漏。

①不准时到庭,讲各种各样的理由,被法官当庭责难;

②全天庭审,午间饮酒,法庭酒味,令人反胃;

③开庭时手机不静音,甚至接电话和发送短信,对法庭不尊重;

④庭审中来回走动、抽烟、随意上卫生间、心不在焉;

⑤进法院及开庭时,和法官不设防火墙及套近乎;

⑥在法庭上,材料摆放杂乱无章,发表意见时手忙脚乱。

4、积极举证、质证,民事官司以证据论成败

①有的律师舍证据之本,求关系之重;

②有的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言之无据;

③提交证据时要注意复印件和原件的关系,要有一份证据目录,目录中要有序号、名称、来源、要证明的内容,让人一目了然,清楚有序;

④要善于当庭质证,就对方的证据与现有的案件事实进行比对,发现问题,揭穿真相。

5、尊重基本事实,避免信口开河

①在法庭上要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证实,言之有物、有据;

②当事人在陈述案件事实时,代理人觉得该事实对己方不利,打断当事人的话,自己另行陈述和解释,信口开河,导致法官反感;

③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可持沉默,不可编造,胡乱言辩;

④在庭审中,对于对方出示的证据不能盲目否认。对相关事实一概否认,往往事与愿违,即不能达到胜诉的目的,又给法官留下不良印象,丧失调解机会,加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6、法理清淅、正确理解法律、法条,不可固执己见

①熟悉、精通、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及法理是律师的基本功,而且要搜集对案件有重要参考影响价值的规范性文件和判例;

②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开庭前,要准备充分,对己方有利和不利的法规都要有所准备和全面吃透,以免措手不及。

7、当事人面前无小事,接受委托后,尽职尽责

①要讲职业道德,认认真真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案件不接另当别论,一旦委托,不论收费高低,就应当兢兢业业的做好代理工作。高收费认真做,低收费行忽攸,砸自己的牌子;

②当事人交付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并且要有证据材料移交清单,责任分明。尽量不收原件。

③开庭时间和传票、庭上配合、判决后的胜、败分析等等,都要主动及时的和当事人沟通商讨,以免延误开庭时间、法庭上矛盾百出、超过上诉期限等;

④执行款项尽量不沾手,沾手移交要留有字据等。

8、沉稳冷静,忌情绪波动

当事人有时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代理律师应当冷静,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配合适度,提高庭审效果。

9、言简意赅,简单明了,不可重复啰嗦

要尊重法庭,围绕主题、抓住重点、观点鲜明、逻辑严密,语言精炼。

①避免用习惯性套话开头,发表代理词应当直逼主题;

②语速适中,击中要害;

③切忌洋洋万言,离题千里,不得要领,不知所云;

④切忌高谈阔论,口若悬河,咄咄逼人,故弄悬殊;

⑤翻来覆去重复一个观点,极易受到审判长的打断和制止;

⑥简练发言包括两个方面,即包括在法庭上,也包括在书面的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代理意见中;

⑦法官最看重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或书面的代理词中,有层次的事实和理由,让人一目了然。观点不明、层次不分、理由杂乱、重复啰嗦、书面意见10页以上,切忌翻来复去就是那么几个问题。

10、庭前庭后,善于沟通,做到心中有数

以上十条是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作为一名诉讼律师,要以事实为基准,用证据辩是非,即使遇到不利事实,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不能随意编造,更要尽职尽责,败诉不只是对律师有影响,对当事人更是影响巨大,如果能在庭前就调解成功的话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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