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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顾问合同(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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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顾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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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顾问合同 第1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顾问,协助甲方联络洽谈办理合作的相关服务和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等。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为甲方在参与______________发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进行咨询、联络等,协助甲方投标工作。

2.甲方中标后,协助甲方与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的沟通与交流,促成工程合同签订。

3.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方付款事宜。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项目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书)或备忘录后,本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资金方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的居间服务费(佣金)时终止[项目分若干期工程进行都按此合同执行]。

三、双方责任

1.乙方以合法方式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项目方的认可。

2.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在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4.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会的情况下与乙方安排的项目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谈判,并不得将谈判结果对乙方进行隐瞒;[如果必须变更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同意并补充协议后进行]。

5.恪守诚信,不论甲方以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形式单方面与乙方代为联络的项目方达成合作,甲方在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

四、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现金支付给乙方;

3、上述居间服务费(佣金)为税后款项,所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罚金与本合同项下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同时支付。

若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不合法的行为方式导致工程合同无效,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元(或甲方投入此项目的各项成本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恢复通知对方能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居间服务费(佣金)的履行,以项目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

2.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有约束力。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全部付清项目的居间咨询服务费用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自动终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在履行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相关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经营管理,决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聘请律师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论证意见,对法律风险做出预测,并提出避免、减少风险的措施。

2、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业务合同的谈判、签订,并负责从法律上对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应甲方要求全程参与甲方其他重大业务活动的法律事务。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5、代理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以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处理甲方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的纠纷,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应甲方的要求,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为的文件、合同、声明、章程和诉讼方面的文书,或者以甲方名义发布的通告、公告等法律文书、出具有关律师业务的法律手续。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知识,以提高甲方职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尊重乙方律师独立执业和职业伦理,并为乙方律师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办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予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方便,以便于乙方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律师可以列席有关业务会议。

3、甲方应如实、全面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所涉法律事务的真实情况,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为乙方律师执业提供必要协助,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4、甲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全额地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不予退还。

5、根据甲方安排,乙方律师至驻马店市区以外区域处理事务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人员力量方面优先保证甲方的工作需要,并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房地产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甲方在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

2、乙方应按甲方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甲方的事务,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与本合同范围内顾问业务有关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必要的业务信息。

4、乙方应当保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业务机密。

5、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不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

7、乙方可以查阅甲方拥有的与法律顾问业务有关的材料,可以列席甲方的有关会议。

8、乙方对其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顾问费全部退还甲方。

10、乙方律师平时不到甲方现场办公固定工作,日常事务以电话、电邮及传真方式处理;如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到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应及时到场;如本合同约定的律师因特殊情况确有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到场,亦应及时指派相应律师到场处理,对应处理事项做出妥善安排。

四、人员确定及业务联系

1、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于必要时可以安排本所其他有关律师人员从事本合同范围内的顾问事项的辅助性工作。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律师联系电话:

邮箱:

2、甲方指派与乙方保持固定联系。

联系电话:

邮箱:

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xx年。

六、律师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用每年为xx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支付完毕。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顾问费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的法律服务包括甲方及甲方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

2、在顾问服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具体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及对甲方重大非诉讼事项提供全过程法律事务,均不再支付相关代理服务费用。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服务顾问合同 第3篇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 ”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 2962 0920 0022 407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经一家专门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非独立法人服务机构,负责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及企业股权社会化 等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 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 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 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 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 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2、协助甲方分析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的需求,提出完善 其科技成果产业化战略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1、委派富有足够专业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人员履行根据本协 议所定的业务,如该等人员不能与甲方良好合作,甲方可以 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继续履行本协议;

2、对甲方负绝对诚信的责任,保证在向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时确 信提交给甲方付诸实施的方案不存在任何蓄意危害甲方利益 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

3、对甲方的技术项目负保密责任,保证在与外界企业接触中不 透露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中不得外泄的部分;

三、 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 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

2、在甲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合作研究机构或企业中的私募融资 项目,乙方有第一选择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30 天内应书面答复甲方,否则视为放弃第一选择权;

3、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用,其他实际发 生费用经甲方事先认可后由甲方支付(包括不限于差旅费 等);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根据乙方的工作质量,支付乙方 不低于甲方项目收入30%的部分作为顾问费用;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 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 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5篇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本合同书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及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

2、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由乙方通过网络营销 的方式,为甲方完成 你我贷数据调研服务工作。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本次是以CPS引流作为合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依法依约进行网络营销服务,将合法调研结果中客户授权信息提供给甲方。

1.1甲乙双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要求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衡量标准等,但应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后,依照变更后内容执行,涉及该项目合作内容、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等内容的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另行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1.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导流服务范围及所使用产品展示素材,并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配合进行导流及调研服务。乙方获取上述客户信息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2、乙方需保证获取客户名单数据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3、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或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邮箱形式发送的电子邮件。上述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乙方以甲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甲方以乙方“ ” 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若一方联系邮箱发生变更,该方必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以更改后的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

三. 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提供满足甲方项目所需的信息;并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数据整理后将数据提交给甲方。

2、乙方在营销推广过程中,需要以友善的、合法的、能够被信息联系人接受的方式,获取调研信息。乙方应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借款客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等。如因乙方违反广告法招致行政处罚、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已支付有关罚款、对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

3、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服务费用的产生以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名单数据后,该名单中的客户在甲方网站合法有效地进行业务活动为前提,不包括甲方现有客户数据及无效名单。

4、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名义从事非法吸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内容,自行或授权或指使任何第三人经营甲方公司业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如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第三方或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客户授权信息,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用户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无重大偏差,乙方不得伪造用户信息或诱导、协从用户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虚假资料。

6、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网络营销领域的合法和适格,拥有其推广渠道“”的所有权或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并已获得客户关于其个人信息供乙方和甲方使用的授权,对乙方所经营业务独立承担责任,不使任何第三方因与乙方的权利争议而对甲方有任何请求或诉求,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7、若乙方开展网络营销及调研服务需要甲方提供广告素材,则乙方须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与甲方及甲方产品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案、Banner图、屏幕截图、宣传材料)做任何技术、文字等方面的改动,亦不得将上述材料复制、销售、出租、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产品推广、宣传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平台只能以法律法规、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正确方式推广,乙方不应以任何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和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以各种恶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或帮助客户伪造进件资料、虚构资料等)骗取有效cps或有效名单量而获得不合法收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违法违约期间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乙方违法获得的相应服务费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9、甲方仅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负责,向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不对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第三方推广渠道合作商)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采用广告嵌入等方式在其他第三方运营的网站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为甲方进行推广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此种情形下,如第三方网站运营方向甲方追责而导致甲方向该第三方进行了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未经乙方或客户本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甲方有义务保护客户信息的隐私,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四、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实际放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费用,即:结算金额=实际放款金额*3%。

2、付款方式:甲方于项目执行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核对上月实际放款金额,如乙方 对甲方提供的核对结果存在异议,乙方应在收到核对文件2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对甲方的核 对结果无异议,以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放款金额结算。乙方应当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 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于当月底前依据双方 确认的实际放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

地址、电话: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X

3、银行账号:

4、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五.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仅为合作关系,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合作内容外,非经双方书面确认或经另一 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甲乙双方必须积极维护双方的 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本条款不以合同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2、双方对于因为履行本合同而交换的各种对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根据本合同 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文件、图片、屏幕截图、宣传物料、商标、标识、域名、硬件、 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验过程),均负严格 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或用于其他目的。

3、有关本合同内容,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公开、传播或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企业名称、 域名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如导致甲方向第三 方赔偿,概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对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对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故,以致一方履行合同与其签订合同的目标相悖,则双方可协商暂缓履行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3、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决。

4、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客户名单不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如因乙方违规违法造成甲方对外承担经济赔偿或者政府罚款、罚金,甲方有权追偿。

5、如双方合作的市场效果不佳或遇P2P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或政府等行政机关要求限制等不可抗力情形,甲方有权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暂停、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此时,甲方不构成违约。

6、甲乙双方及其雇员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编造虚假客户、项目等;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串通客户,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等;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约定损害对方利益的条款;未经对方许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由一方自行承担;若误导他人,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一方可要求违约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客户服务费,并消除影响;造成直接实际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权国家机关举报。

七.合同的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后于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起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双方认真阅读本条款,双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合同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双方严格禁止双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双方经办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双方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将受到双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双方郑重声明:双方均反对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低为任何一方金额的十倍最高以一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7、双方公司员工,如发现对方或者己方合同有关人员存在商业贿赂的,均可向己方以及对方公司举报。双方举报联系方式为:

甲方举报邮箱:

乙方举报邮箱:

8、受理举报的一方或者双方,必须就收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互相向对方公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____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1、对甲方融资项目状况做出分析,包括市场分析、风险分析、现金流量测算、盈利测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报告;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1、乙方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指派其他专业人员或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前述顾问服务工作,但乙方更换融资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融资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其专业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利和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顾问服务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包括: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外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会计、审计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活动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_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_年 4 月 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

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

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

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服务顾问合同 第9篇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就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申报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项目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咨询内容:在甲方提供准确、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写上述项目的申报材料。

咨询方式:乙方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及时申报上述申报项目。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密切保持联系。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咨询报酬总额为:

1、甲方支付乙方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政府无偿资助资金总额(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贷款贴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为酬劳,甲方必须从自有资金中列支该笔费用。

2、咨询服务费研报告、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务内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0%。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收到第一笔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无偿资助资金总额或贷款贴息部分总额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日的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开户名:帐号:

第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果因为乙方对政策判断错误或者编制材料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_____元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整完成合同内容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顾问合同 第10篇

甲方:

乙方:

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培训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培训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咨询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字认可之《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建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服务周期:

1、经初步规划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内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将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开始前编制具体的工作日程计划,并与甲方达成共识。双方项目小组将依照达成共识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2、一方根据项目的实际进程,认为确需较大幅度(时间计划调整幅度达2周以上)延长工作计划和项目总体执行周期时,必须在原计划日程范围内尽早向另一方提出正式的建议,并与另一方达成共识。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组建专门的咨询项目小组,为甲方提供依《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建议书》的约定而进行的培训咨询服务。

2、乙方的工作小组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与甲方管理层及项目协调小组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必须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甲方量身设计适合甲方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案。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方案的同时,还应提供有计划的实施辅导,并且在咨询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方式,为甲方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员工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培训或辅导。

4、乙方应预先向甲方提供项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以方便甲方有关人员有效配合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

5、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因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没有得到甲方负责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甲方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7、乙方承诺在本项目结束后的一年时间以内,应甲方的要求,可以就本次咨询方案实施方面的问题,为甲方免费提供累计6个工作日以内的后续辅导服务,乙方咨询人员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由甲方管理层人员参加的项目协调小组,按照乙方预先提交、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每一阶段的工作计划,配合乙方咨询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此项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设施、工作午餐、人员联络、活动组织、时间协调、演示设备、资料提供以及在乙方对甲方所属机构或同行企业进行调研时、提供内外部协调和相关安排等。

2、负责提供乙方为执行本咨询项目而要求提供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对于其中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应事先明确提示乙方咨询人员注意保密。

3、甲方拥有对乙方培训咨询服务过程和方式的建议权,拥有对乙方提交咨询报告内容的质疑权,对于甲方所提出的建议或质疑,乙方应及时回应,及时以合适的方式与甲方有关人员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

4、甲方拥有本项目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专属使用权;乙方拥有本项目咨询报告(包括阶段报告和最终报告)的知识产权;甲方只能在本公司范围内传播和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内容,未经事先征得乙方的正式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与范围传播、复制或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自本项目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未经事先征得甲方的正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本公司以外公开传播本项目咨询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甲方不得以乙方咨询方案给本公司经营造成损失或者任何类似的理由,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五、项目的实施:

1、本项目的实施按照《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建议书》的安排分阶段进行;《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建议书》所规定的每一阶段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即表示本阶段工作结束。

2、在本项目任何一个阶段工作结束时,甲方可以根据本方的判断,做出是否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决定。一旦甲方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应在乙方尚未正式启动下一阶段工作之前,以书面的方式正式告知乙方。

3、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双方应签署《阶段工作启动认定书》;该阶段工作一旦正式启动,甲方不得再提议中断本阶段工作。

六、培训咨询费用及支付:

项目: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费用支付

七、违约责任:

1、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项目不能如期进行,应取得对方的同意。

2、任何一方若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更改或取消原定的项目,违约方必须全部承担因违约原因造成的损失,并向另一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的30%作为赔偿金。

八、免责条款:

1、因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情形,如意外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1日内通过最快捷的方式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上述事件发生的证明文件。

2、如是因一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则该方不得援引本条约定免责,应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九、协议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或者导致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其它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4、解除本协议应当采用书面通知方式,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镇江鼎胜铝业管理者领导力提升培训项目建议书》,为本合同的有效成分。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5、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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