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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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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落实的同时,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以下条文,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详见劳务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内容、结算单价:
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形式结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GB/T50353—20xx]规范执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单价包干范围:
(1)工程所需周转材料(钢管、扣件、架板、各种型号的模板、密目网、兜网、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赁、运输以及损耗,木板、木枋、层板等所有模板的费用。具体详见《项目材料管理协议》。
(2)现场所有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临边洞口防护、防砸棚、围墙内地坪硬化、绿化以及达到省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费);因现场需要临时设施的多次搭拆,根据规划和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搭建的临时用房人工费。
(包括围墙内的所有临设,除原有两栋办公楼、食堂、卫生间外的所有临设)。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设专职保洁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清洁卫生、车辆进出冲洗,并设置保卫。安全帽、床上用品服饰同一。每车次设6-8名工人负责材料进出场上下车、转运、堆码整齐、标化工地的创建等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每天专人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的处200元—20xx元/次的处罚。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质,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费内,不另计算。 (5)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包括修建临设的所有材料费和人工费)。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符合公司、项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电梯整体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机械(包括门字架、搅拌机、浇砼用布料机等所有小型机械)。
(7)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费用,如钢材用汽车吊卸料,汽车吊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所有工护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导管、拉片、对拉螺杆、钢丝网、钢板网)。
(9)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用电线路及照明设施由乙方承担。用电线路均采用胶导线或电缆,地下室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10)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整体停工(无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单价×停工天数计算赔偿,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乙双方必须尽全力处理停工后的各种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11)构造柱、墙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费用包括在合同内。
3、结算单价:
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执行,总价: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劳务公司每次收取费用应出具正规发票(材料费可开材料发票、机械费可开机械发票)。
四、其它事项详《住宅楼劳务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二OO七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草莓买卖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草莓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草莓品种等级/规格单位数量交付时间保护价/固定价/市场价单价
元/( )总价
(元)
总计
保护价: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
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
第二条质量要求
品质要求:
草莓应当符合 □NY/T444草莓标准 □ 标准,标准编号为: ,且不得存在检出国家禁用农药或农药残留物超标的情形。
外观要求:
□果实新鲜洁净无异味 □果实着色度 %以上(不少于70%) □无霉变 □无汁液浸出
□形状、颜色及光泽符合品种特征 □无明显碰压伤 □无腐烂 □无病斑 □无尘埃泥物
□无外来水分 □带新鲜萼片 □无萎蔫变色 □ 。
等级标准和规格:同一等级果品应当形状、色泽均匀一致。
□特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一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二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三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 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乙方应当提供的书面资料: 。
第三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草莓由 □甲方 □乙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甲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 □净重 □等级 □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
□采摘日期 □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
(2)外包装为 材质,应当符合 。
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草莓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一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第四条 交付、运输及验收
交付地点: 。
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草莓运输中应当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运输工具为 ,且应当保持整洁并配有防日晒、防冻和防雨淋措施。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运输费用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 。
验收方式及时间: 。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价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抵作价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
□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草莓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合格后 日内分 次付清价款,付款时间分别为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支付价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草莓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将草莓出售给他人的,□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倍返还定金。
甲方未按照约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讼;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乙方):
买受人(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品名:
规格型号:
产地:
制造商:
2 数量
数量:
供货内容: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
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可详见技术附件)。
4 价款和支付
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合同价款构成:
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应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付款履行审查审批过程中,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完毕后 日内,乙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甲方下一个审查审批部门审查。
外部合同、非封闭结算关联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审查审批程序:
网下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价格管理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审计部门→买受人概预算与定额管理中心→买受人审计处(需审计处审查项目)网下审查需出卖人提交:合同结算资料网下送审记录表、结算资料。
网上审查程序:买受人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单位领导(机关职能处室、直属部门已经领导审批的不经过此步骤)→买受人企管法规处(需企管法规处审查项目)
网上审查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所属单位承办部门网上提交结算资料后将相关资料送交至买受人所属单位合同主管部门。
乙方逾期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或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办理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时,每逾期一日或延误一日应当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直接扣除。
本买卖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分期支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 日内支付。
本买卖封闭结算关联交易管理范畴,按《辽河油田关联交易封闭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付款。
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交付
交付方式:
交付时间和内容:
交付地点:
出卖人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产品合格证、质检证、说明书、商检证 。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机备品详见清单。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6 包装
包装标准: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7 运输
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受人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验收
买受人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受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受人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出卖人应负责 。
安装调试
出卖人免费安装与调试。
出卖人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受人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运行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出卖人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受人设备、材料损坏,出卖人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受人的损失。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 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约定事项之日起 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不能按买受人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买受人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出卖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出卖人负责买受人进行与本机电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买受人掌握设备的整体结构和操作规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具有初级故障诊断与处理能力的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
为维护及安装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讲解;
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设备的结构及与系统有关的知识。
12 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
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
如发生情形,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 违约金,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卖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3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项确定: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提**讼;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5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双方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6 其他约定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并经买受人验收合格之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如第三人就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应当由出卖人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争议,并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买受人能够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直至出卖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买受人执 份,出卖人执 份。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的名称、批次/型号、数量、价格等
表中单价为综合单价,系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含装吊、捆扎、运输、中转、卸货、仓储)、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提示:综合单价中应包含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内 调整,调整方式为: 。
(提示: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是否调整,由签订单位自行约定,如约定调整价格的,应明确具体调整方法。)
以上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条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 水泥符合 国家标准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产品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重量以及允许偏差质量能满足的要求。乙方交货时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交付或者不真实的,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水泥的性能说明、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与各种外加剂的反应及处理。
计量方法
包装水泥以乙方在交货地点的实际交货包数为准,包装袋重按国家标准执行。
散装水泥数量以甲方的电子计量衡计量为准,乙方出厂磅单数为参考,合理磅差率 ‰,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由甲方承担。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在 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项目部现场拌合站(或现场工地仓库)。
(提示:地点约定应具体详细,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 ,未将货物交付甲方之前,一切风险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提示:交货方式应约定明确,如散装水泥打入甲方工地水泥储罐;袋装水泥工地卸入仓库交货。)
包装方式:
(提示:约定散装还袋装。)
验收及提出异议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提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约定)
乙方应提供水泥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应负的质量责任。
包装水泥袋上应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水泥袋完整,生产日期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对水泥进行验收检查,逐批查验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应对其品种、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等进行验收。
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可以约定为送省市级建筑材料监督站进行复检。)
对储存期超过两个月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水泥,应复验其强度等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甲方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的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收到的产品,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提示:甲方提出的异议中,应明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不符合情况及其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进行现场接收(指定收货人为:),货物经收货人对外观、型号规格、数量检查合格后,由指定收货人在乙方出具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指定的收货印章均视为甲方有效确认。产品签收的,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12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结算与货款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水泥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提示:本条课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结算管理进行约定)
货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项。
(1)货款一次性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提示:如不适用一次性支付货款情况,则本项删除)
(2)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金满后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提示:如不适用分期支付货款情况,则本项删除)
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乙方指定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提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信用期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
运费计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增值税发票。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甲方义务与违约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产品。
按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
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乙方的义务与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的货款金额的%的违约金,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所增加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异议时提出的要求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本批次所交产品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指定期限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制取的水泥试件抗压、抗折、抗渗(如果有)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货款,且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清除不合格产品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延长的损失费用。
乙方应提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水泥储存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物品,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提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款)
乙方多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产品,退场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绝收回多交部分货物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乙方原因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货物无法律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①提交 法院进行诉讼;
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其他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计及规格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样品设计。
2、U盘外观为金属外壳折叠式。
3、容量为16G。
二、版权保护声明
文字、LOGO、相关标识等基础素材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相关版权及校对责任,如存在版权争议由甲方负责解释和处理解决。
本协议完全履行后,设计方案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最终处理权。乙方不得另行使用。
三、产品具体要求及价格:
1、外包装为金属盒制,外观激光雕刻LOGO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文字标识。
2、U盘
成品尺寸:
数 量:
单 价:
小 计:元
3、附件
总计:元
四、制作周期及质保时间:
1、乙方设计文稿须经甲方审定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的样图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数码打样经甲方签字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成品于七个工作内日内完成。
3、乙方应确保本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保修责任。
五、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制作费为一次性转账支付。
2、 支付时间:签署合同后,甲方给付制作费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如有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2、乙方的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需重新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直至最终获甲方认可方能投入生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按时完成成品制作,每延误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总费用的千分之一。
4、甲方如未按合同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总费用千分
之一的滞纳金。因甲方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买卖合同 篇7
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下面谈谈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和适用。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看法。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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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篇8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与安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1、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为甲方的签字确认稿,甲方验收合格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2) 甲方在验收期内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
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验收期为自甲方收到货物 当 天。
五、货款结算
1、付款时间:货到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商场
3、付款方式:转帐支票
六、协议签订地: 武汉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向甲方支付30% 违约金。
1、制作品交货时间不符协议约定。
2、因制作品不符合约定,而延误交货时间。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货的。
4、安装不符合约定的。
5、违反协议其它约定的。
(二)、甲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应向乙方支付30% 违约金。
八、解除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随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20xx 年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地址:
联系电话:(027)87257559联系电话:
(盖章):(盖章):
买卖合同 篇9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桥面防水涂料系列产品购销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条 交货规定
1、 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以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方式购买甲方的材料。
2、 交货方式:乙方现款现货到甲方厂部提货。如乙方不能来厂部,乙方必须在通知供货的同时将货款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核实款到后两日内发货。
3、 运输方式: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运手续,采取方式运输货物,费用由方承担到货地点是
第三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当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负责退换。
2、 如乙方未按规定日期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第四条 经济责任
1、 甲方经济责任
1) 由甲方产品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 甲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提出异议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负责退换。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发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甲方应照数补交;乙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还少发部分的货款。
2、 乙方经济责任
1) 乙方如果中途退货,应当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退货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甲方不同意退货的,乙方仍需按照合同收货。
2) 乙方收到收货通知后应马上提货,由于乙方未能按时提货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由于乙方不按甲方施工程序施工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掺杂使假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内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两者选一)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以后本合同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条款)
甲方:代理人:地址:电话:___年__月__日
乙方: 代理人: 地址: 电话: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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