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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书(推荐10篇)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1篇
转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经营的位于三道桥镇林场 亩土地的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地块 块,名称 ,坐落在 。
二、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价格为每亩每年 人民币,总计 人民币。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支付,时间为双方签约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必须从事农业生产(种植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甲方在承包期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在承包期内,如有国家征用土地或政府占用土地,乙方无偿将承包的土地归还给甲方,所得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2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 同意对 __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劳务承包工程,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每年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 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负责协助刻制分公司的工章,分公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由发包方派驻,其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到承包方处理事务,其所派人员的差旅费、生活费、业务往来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所派人员常驻承包方,其常驻人员的工资(具体工资另行协商)、生活费、差旅费等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作不力或有损发包方利益或承包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发包方有权收回提供给承包方的手续,并撤销对承包方的授权。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人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承包方在承包经营的全部资金由承包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承包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承包方所有。
承包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第三人出具的承包本协议约定的分公司的担保书。
承包方向发包方出具安全承诺书、保证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因自身原因违约或者给发包方造成损失,除足额赔偿发包方外,还应支付发包方违约金 万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承包方未按期上缴承包费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3篇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 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 年 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它事项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4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5篇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为支持乙方经济发展,甲方先后向乙方发放贷款______笔,借款本金______万元,截至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计______万元(借款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附件一)。借款到期后,乙方无力偿还,甲乙双方就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借款事实及本金、利息金额和该借款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事实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以该村的机动地平方______米(折合___亩)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抵偿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抵债土地进行丈量并绘制抵债土地示意图,抵债土地面积以双方丈量面积为准。抵债土地示意图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二。
四、宗地位于该村___方向,东西长___米,南北长___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土地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附件二)。
五、对甲乙双方达成的以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协议书附件三)。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
六、乙方保证对抵偿债务的土地拥有权并且享有以之抵偿债务的合法权利。
七、抵偿债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内容。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而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协议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甲方与其他信用(联)社合并,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绝收或者减产___%以上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一年;减产___%以下的,抵偿债务期间自动延长半年。
十一、延长抵债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书面通知的,该通知交邮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协议抵债期限开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对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五、甲方采取发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村民有优先承包、受让、承租等权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无人承包、受让、承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让、承租抵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负责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的签订、流转款项的收缴等工作。
十八、在本协议履行间,因抵债土地所发生的农业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农业税费。
十九、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土地毁损、灭失而无法从事农业生产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收益的范围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财产抵偿债务。
二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因需要征用抵债土地的,征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优先偿还甲方未受偿部分的款项。甲方受偿后剩余部分,归还乙方;甲方受偿后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负责偿还。
二十一、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协调好村民的相关工作,保证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二、对甲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乙方无权对协议内容进行干预。
二十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逐户通知抵债土地的现承包人,向现土地承包人说明抵债事宜,做好现承包人今后年度继续承包、受让、承租土地的宣传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费。
二十四、抵偿债务期限届满,在土地未毁损、灭失和被征用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土地交还乙方。
二十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七、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宝丰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为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共同拟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对协议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乙方对协议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乙方已经认可甲方的解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6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酒店内所有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咨询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安排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分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提供旅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提供,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酒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酒店各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绝和打击酒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酒店内部所有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伸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伸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酒店推广和经营酒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给予乙方提供全年优惠价格;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品牌咨询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明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继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
四、合作方式:
黄山市内散客拼团线路游、酒店小包价旅游、会议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业务利润的(对客报价-成本)对半合作分成方式;
五、其他
1、合作期间内,不得变更协议或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续约合同;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并于20年7月1日签署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7篇
发包方:乌拉特后旗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西荣
承包方:杨建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林苑宾馆经营业务(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暂定5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250000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ie,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三)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8篇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杭州余杭美凯大酒店有限公司将美凯大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达成以下约定。
第二条甲方将美凯大酒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及与营业证照相关文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第二章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年04月1日起至20年03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为了照顾乙方的实际经营情况。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数为80万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数的20%递增计96万元;第三年按20%递增计115.2万元;第四年按20%递增计138.24万元;第五年按20%递增计165.888万元;连续递增4年;
第八条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执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万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须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条双方约定乙方支付承包资产押金为100万元。合同期满时如数退还或作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虑到乙方初次营业需要调整,投入较多的费用进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给乙方经营。
二、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五、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美凯大酒店现有经营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营业手续。将美凯大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营业物品提供给乙方使用。交接时提供《财产移交清单》
二、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诸如与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特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证照的年检及审查工作。
三、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要求,必须要对美凯大酒店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酒店自身的给排水系统或房屋的修缮等与房屋本身结构有关的维修,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缴纳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时,即为经营权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及酒店财产的移交。当日的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美凯大酒店的再投入装修及的资产(必须经甲方确认),在店内投入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提出赔偿。
三、乙方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承包期内必须按规定做好营业台账、按时交纳营业税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其它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财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有财产短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及时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资,如3天后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五条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按承包金1%一天计算。
第十六章在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而导致酒店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影响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七章酒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业务以公司营运部的名义开展工作。确实因业务需要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第二十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营运费用较高,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年6月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连续两期不能按时支付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合同。
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请杭州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冲突之处,则以国家新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9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目 的:为了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集体个人收入,经乡政府批准,经我村委会、社长会议于二○○五年十一月八日讨论通过将本村农场的土地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地处本村西柴湾的农场土地三百二十亩。四靠为:东靠二社耕地,西靠六沟地界,南靠昌宁桥(城近支渠)路,北靠二社耕地及柴湾。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权,不得私自买卖出租和转让。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为十年,从二○○五年十一月一日到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三,承包形式:
竞价承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
四,承包费的收费办法:
承包期内承包费的数额及收费由甲方负责征收,二○○六年至二○○八年三年的承包费于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前交清,从二○○九年起一年交一次承包费,必须于上年十月三十日前交清,否则重新承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浇灌条件(即变压器、农电线路、机井、水泵、电表,闸刀)。
2、 甲方负责管理土地纠纷,树木管理,柴湾管理,合同书签定,承包费征收,合同书二○○六年至二○○八年签一次,二○○九年至二○一五年每年签一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承包期限内有权支配农作物种植,维护和浇灌该承包地四周的树木,每年必须完成甲方的植树造林任务。
2、 在承包地沿线的树木不能随意采伐和出售,更不能挖树槽,以烧杂草为由烧坏烧死树木,若发现按价赔偿和处罚。
3、 当年机电维修费、电费由乙方负责。
4、 承包期满后恢复地容地貌及面积。
七,承包地面积______亩 单价______元 年限______合计______元.
八,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10篇
甲方: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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