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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铺租赁合同(通用3篇)
成都商铺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义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出租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 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时不得随意在屋内墙上挖门、开窗、打眼等;乙方在承租期满后,水电等各类设施保持完好无损,若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
二、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商定,出租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年日止。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交清一年租金。
乙方安全使用电、火;若发生火灾,造成周围邻居损失,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严格执行,违者按本合同办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成都商铺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特签定此合同。
一、出租面积共计平方,使用面积平方,位于省市街巷号。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费用:每月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押金:押金为两个月租金,元人民币,该押金用途为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整,如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五、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交纳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甲方收回店铺后,退还保证金。如房屋设施、物品出现损坏或水、电、物管等费用未结清,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余额退还乙方。
六、其他遵守事项:
(一)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后,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需提前将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及设施和装修、招牌的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墙打洞,随意装修。合同期满,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品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二)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房屋以及附属物、设施的损坏、丢失,乙方必须按价赔偿。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给他人。确需转让、转租,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与新承租人签定合同。
(四)在租赁期内,店铺及房内所有物品、附属设施和店名招牌所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垮塌断裂等所有任何事故、意外所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做好各种防火防灾工作,事前制定各种防范措施制度,并严格认真检查执行,乙方应对房屋、设施、堆放物品等及店名招牌可能出现的种种事故隐患进行定期的和日常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以避免影响到甲方声誉,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责任或部分责任推给甲方。
(六)租赁期内,执行门前三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职责概由乙方负责,包括房屋及招牌所发生的一切维护、修缮(如漏水、垮塌、开裂等等)水、电、气、视频费、卫生费、物管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直接向有关部门按期缴纳。
(七)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期归还甲方房屋,并不得损坏房屋内装修。甲方不补偿乙方装修费。乙方须在租期满后一日之内将店铺按约定归还甲方。
(八)乙方必须保证在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文明、诚信经商,如有违反,和发生经营纠纷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其产生和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乙方必须严格依法及时缴纳经营期内发生的税务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应按规定缴纳的费用。
(十)乙方的所有经营活动内均由乙方全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所有的经营活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全部法律各与经济责任。
七、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1、协议期满;2、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3、因城市规划需拆迁时;4、乙方违法经营;5、乙方无故拖欠租金。
八、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合同终止,应向对方赔偿金额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订立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方法: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日期:
乙方:联系电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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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铺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下述场地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
甲方拥有__路商贸综合大市场肆号楼商铺的合法使用权,并同意将其房产(以下简称“场地”)出租给乙方作商业零售用途。房产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附房产平面图,乙方同意承租。
二、租赁期限、免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由年_____月___日至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为______个月,由年_____月____日至年_____月____日,免租期内乙方无需交付租金。租金自年月日起计交。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租及续租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三、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毛坯房每平方米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设备投入总额按五年折旧,折算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第六年至第八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
四、缴付方式:
每一个季度上交租金一次,乙方在上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十五天内上交下一个季度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则每天按未缴纳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证金:
在双方签署正式合同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乙方无违约并缴清应付款项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在十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六、双方的声明及保证
1.甲方对乙方的声明及保证如下:
(1)甲方拥有商铺的合法所有权,有全部的合法授权和权力将场地按本合同条款租赁给乙方。
(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承租的场地可作为合法零售商店使用,并遵守中国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则,以及取得所有与租赁及营业使用有关的证件。
(3)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自合法使用场地。在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的原则下,乙方有权对场地进行间隔、布局,甲方不得在该门口摆放物品阻碍乙方经营。乙方可在商场内派发宣传单张。
(4)在本合同期内,因出租此场地而产生的政府或其它部门所征收的税项及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除本合同规定的租金,乙方经营场地内使用的电费、水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场地于合同期内供乙方依约依法使用。如因场地用途问题而令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于收回场地后七天内退还乙方预先缴付之按金及费用,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
(7)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出租方应协助提供的一切必要文件,协助乙方办理乙方经营所需之一切证照。
2.乙方对甲方的声明如下:
(1)按时、如数缴付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有关费用。
(2)不非法使用场地或在场地内堆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该物业内固定设施和其它设备的无损,在租赁期内所有甲方所投的设备维护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该物业毁损的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4)租赁场地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以不损害原有建筑结构安全原则,改装设计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审批后由乙方自行设计装设,改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场地内由乙方装设之设施和装置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
(5)因使用场地而产生之水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经营产生的有关税费均由乙方支付。乙方在经营该物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支出。
(6)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将场地在不损坏或不影响甲方建筑完整的情况下,乙方拆除自行安装之货架及附设物后交还甲方(自然损耗及经甲方同意保留下来的部分除外)。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其经营范围独立使用场地,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但乙方为经营其业务而设立专柜或将场地部分或全部空间分租或转让除外。
(8)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如乙方有出现违约或不缴纳首期租金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七、不可抗力
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如发生地震、非甲乙双方责任引致的火灾、水灾、政府禁止或其它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发生期内暂时终止履行,双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双方可就场地的具体状况商讨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其它约定
1、甲方同意免费提供店铺外、大堂入口处、大厦外墙的适当位置,让乙方设置广告招牌、挂旗、指示牌等,其设置地点、大小及设计由乙方建议并符合甲方之审批标准,但甲方不应无理拒绝,有关登记费用、建造、发布、审批等费用及责任与广告牌日常用电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因场地用途出现问题(不可抗力除外)即如政府行为的征用拆迁致使乙方无法依此合同承租场地或正常营业或蒙受其它损失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交租金,租金按已使用日计算,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有权根据其相应的承租区及受损大小而获得国家规定的对经营者的相应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赁场地之任何一部分因甲方的原因但不限于如遭法院查封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之承租权被排除而不能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通知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赔付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亦可向甲方发出立即终止本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而此举并不代表乙方放弃对甲方追讨赔偿之权利。
3、如乙方正常与完备的申请程序而未能获得工商部门发出的营业执照,未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遵守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九、提前终止
若发生以下事件之一,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提前终止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可立即生效):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场地合同,并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六十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继六个月以上,而且双方都不能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3、一方清盘或破产,未能清偿其债务。
十、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的中国法规管辖,如有关中国法规未对本场地租赁合同或合同有关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参照国际认可的一般商业惯例。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解决,如争议不可能解决,任一方可立即将争议提交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二、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_份,甲方份,乙方____份,另一份交签证机关备案。
十三、本场地租赁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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