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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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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实用7篇)

合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也是一种避免纠纷的有效手段。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公开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土地)的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姚辛庄存多维钢构西侧的房屋(64间)及土地60亩用于存放物品及开办市场使用。

2、租赁期限为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价格及给付方式为:房屋租赁费用为每间每月150元人民币,土地租赁价格分段计价,前五年为每亩每年2万人民币。第六年每亩220_元,第七年每亩24200元,第八年每亩26620元,第九年每亩29282元,第十年每亩32210元。费用采取上交方式,在每一年度的前一个月内缴纳。

4、租赁场地内地泵一个作价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将转让费及时给付甲方。

5、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现事故自行处理,自主承担,与甲方无关。

6、双方租赁合同为整体租赁,涉及现有租户处理事宜由双方协商办理。

7、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费每年3万元由村里收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给甲方造成妨碍和损害,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在租赁期间,乙方需增建建筑物_______平米甲方应书面同意,以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搭建地上物(乙方所建房屋能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间遇国家有征占用地,对于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建设的地上物和堆积物品的搬迁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对于原有固定物、可得利益、土地补偿等归甲方,即谁投资谁受益。

10、对于甲方的水电房设施及时维修和维护,付款方式为前五年每年为房64间×150×12月=115200元;土地60亩前四年为每年60亩×20_0元=120_00元;两项总计:每年1315200元。五年以后每年每亩累计递增10%。第六年每亩220_元、总计_______;第七年每亩24200元、总计_______;第八年每亩26620元、总计_______;第九年每亩29282元、总计_______;第十年每亩32210元、总计_______。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用甲方的2间厨房和2间泵房换楼上东侧2间办公室归甲方留作办公用。

12、注意防火、防盗,严禁斗殴,不得用煤做饭取暖,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乡镇工作。

13、如遇政府用地、占地,此合同自行终止,不得以各种手段向甲方提无理要求。

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xx元,由乙方于每年xx月xx日交纳给甲方xx。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的土地__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月_日,承包费为每亩__元,每年共计__元(大写: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__%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__%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__%。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做好林业综合开发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洲滩土地转包经营和林木资产转让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位置和面积

1.甲方将新洲滩总土地面积(包括甲方《森林证》中湖北华林公司出租的土地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过亩的按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分包地块的四个边界为东、南、西、北。详见鄂城林正字(20xx)第000671号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滩属于长江流动沙洲滩。合同期内,新洲滩土地面积减少超过总面积的%时,根据土地减少比例相应减少合同费用;因自然原因或乙方开发导致土地面积增加的,不增加合同款。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年。

自2009年1月至2034年12月,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的合同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

三、土地承包资金、林木资产等资产转让费的确认和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基金的确认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费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承包费总额为元,其中:

(1)从至,四年合同金额为万元(元/亩×年)

(2)年至年,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元/亩×亩)

2、森林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甲方拥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人民币10000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中幼林按株计算,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中熟林的实际蓄积量应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评估量与暂定m3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当根据下文第3段第1条支付余额时,该差异的累计价格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2)甲方同意将房屋、机器设备(详见财产清单)等属于甲方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万元(按原值的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年至年应支付的土地承包费、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出让金合计人民币10,000.00元,乙方在甲方负责变更并移交给乙方的同时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剩余的542.1万元在乙方收到变更后的《林权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应自年起一次性支付承包金和元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资金和资产出让金;

2.合同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森林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忻州滩涂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人)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享有持续有效的合同管理权;

7.合同期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人应减免甲方相应的土地承包费和甲方发放的救灾资金的义务,甲方应及时足额移交给乙方。如甲方需要办理手续,甲方负责及时协助;

8.甲方应在xxx前将土地移交给乙方经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合同期内,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树木;

3.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承包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合同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承包费和资产转让费;

6.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使用。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树木等资产;

8.合同期内,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期或免除支付合同款,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税和发放救灾资金;

9.合同期内,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乙方可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作物,但合同费用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建设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并享有所建设施的所有权;

11.乙方有权转让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收取转让收入。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终止与发包人的合同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等相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时,乙方有权处分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等资产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或要求甲方按现行评估价格购买;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合同款、森林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转让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未付款额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未支付合同款1%的违约金。

3.合同期内,因甲方或发包人原因,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两倍;

4.合同期内,如因甲方或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8.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期满(月底)后,甲方应于(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超过2个月不能及时移交的,乙方免收当年土地租金,甲方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林业局一份,孙艺程林业局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乙方:

公证处: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后天内如期归还,如乙方在该日期后仍未搬出,则该厂房内剩余所有物品(包括乙方私人物品)均给甲方所有。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6篇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 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 ,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 见附件红线图) 。该土地面积约为 亩(见红线图) 。

二、土地租用期限 租期定为贰拾贰年整(22 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 足 22 年,其中建设期贰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 20 年租金) 。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 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 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 该土地 22 年租期(只计收 20 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 元整(¥65000 元)。

五、 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 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 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 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1 十、乙方在 22 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 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22 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 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 12 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 费 100%归乙方,后 10 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 50%;停业补偿费 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 50%分享。

十三、在 22 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 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 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 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 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 20 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65000 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二○○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二○○ 年 月 日 2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 第7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县 乡村,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_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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