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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精选5篇)
租赁合同 第1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屋内物品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个月交纳一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乙方向甲方交纳个月的租金作为房屋押金,房屋租赁期满后,如无拖欠相关费用、损坏物品等情况则退回押金。
第五条 乙方应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通信话费、广播电视费等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甲方在特殊情况下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在回收日期前个月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
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
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屋内物品及设施清单
本《屋内物品及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一、大卧室:
二、小卧室:
三、客厅:
四、厨房:
五、洗漱间及厕所:
甲 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 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车位、房屋租赁: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地址:历下解放东路34号(历下公安分局对面)
楼号:6号楼具体位臵:地下停车场B44停车位和1单元1-109的车位、房屋(场地),类型:地下停车位、地下室,出租给乙方作(请详细的填写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写范围,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样)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车位、房屋(场地)的租金,租金为每年2700元(贰仟柒佰圆整),该款项甲方应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笔租金应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的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计算,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租赁天数以半15天为限,不足15天缴纳半个月租金,超过15天缴纳一个月租金,每月租金为:230元。
3、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300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缮或拆除等问题,该费用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采取单方面扣除相关的费用的处理方式。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车位、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租赁车位、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车位、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车位、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缴纳供暖和水、电费用的;
(4)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
(5)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
(6)违反甲方单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损害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车位、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退还甲方所有钥匙:一张车位门禁卡、三把地下室钥匙,不得留存配换钥匙。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以按应交纳月租金的5%/每日缴纳,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为按应交纳月租金的5%/每日缴纳。
第六条免责条件
1、车位、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该原因而导致双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相互应结清该费用。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租赁车位、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 、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青海省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 区(县) 路(街) 号 单元 室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结构 ,配租方式 。
第二条 该房屋仅限乙方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鉴于乙方及其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为 元,该房屋租金标准暂定为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 元,房屋月租金总计为 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标准,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
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 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 个月租金。甲方为乙方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用收据。建议修改为:发票(或票据)
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缴纳押金。押金按照签订合同时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 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原款返还(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支付(建议删除)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使用费、通信费、宽带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和物业服务费等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七条 乙方拖欠租金和相关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九条 签定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负责房屋维修养护。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甲方维修。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损失部分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得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要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该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不良诚信纪录:
(一)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二)承租人通过继承、获赠、购买等方式获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标准的;
(三)合同期满,未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
(四)承租人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收入、人口、住房情况的;
(五)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的;
(六)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用途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居住的;
(八)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经催告仍不缴纳的;
(九)破坏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十)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因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下同)、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在取得住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应当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
4、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与甲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1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时间与乙方共同验房。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相关损失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5日内结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煤气、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甲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在腾退房屋时,对经甲方同意,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对未形成附合或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添加的装饰装修物,应当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乙方逾期不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内物品,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处理。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退回拒不腾空退还房屋的,从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次日起,甲方可按本合同同期公共租赁住房双倍租金标准向乙方收取房租。拒不交纳的,甲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空退还房屋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本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
一、房屋位于_________。
二、租期:暂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议定每年()元,租金由房主向租主收取,并在租房时一次交清。
四、费用:水,电,煤气费以表记数,冬季取暖费,有线显示费,物业管理费等从入住之日起由租主负担,并一笔交清。
五、要求:租住期间,室内原有设备,物品不得拆改损坏,否则照价赔偿,为保证双方诚信,租住期间房主向租主收取租房押金()元。
六、租主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验收,原房屋,设施并结清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等费用做好交接,房主并将押金如数退还租主。
七、租期内,原则上不准违约,如遇城市规划等特殊情况房主收房应按期退还剩余租金;租主退房不退租金,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房主。如若期满租主提出续租,双方重新订立续约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室内物品:
水表指数:电表指数:
房主:租主:(附租主身份证或驾驶证复印件)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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