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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施工合同 第1篇
甲方(发包人):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钻打约一百米深的机井一口(机井钻孔,井管安装和填滤物,高压水泵安装,水管及电线等配套设施安装。)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钻打机井的要求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按《机井技术规范》(SI256-20xx)施工
2,保证所钻机井有充足水量可供使用
3,按工程内容,保障按质按量完成工序。即:机井钻孔,井管安装和填滤物,高压水泵安装,水管及电线等配套设施安装。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贰拾元整¥:28220元
具体如下:
1、预计深度:100米;
2、每米钻探费及井管费:220元,即:220元x100米,为220xx元;
3、水泵一个:4500元;
4、挂泵钢丝绳:每米4元x100米,为400元;
5、水管:每米4元x100米,为400元;
6、电线:四平方国标铜芯线2把,每把460元,即920元。合计:28220元,即:贰万捌仟贰佰贰拾元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2篇
委托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野外工程勘察钻探工作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程内容: 钻探预计_______米、机台平整及道路施工、施工机械进出场、场内移机、现场实验成孔施工、施工用水机井、临时生活设施等,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为准。
2.按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任务书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三、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进场之日起_______天内完成全部工程,若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影响,其工期顺延。
四、计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钻探取费单价:粘性土单价为_______元/米(含原位测试、取样、青苗赔偿等费用);岩石______元/米;卵石_____元/米;进出场费_____元/米。机台平整及道路施工费用、施工机械进出
场费用、场内移机费用、现场实验成孔施工费用、施工用水机井费用、临时生活设施费用及其他费用,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在双方完成结算手续后,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本工程勘察钻孔任务书、勘察钻孔布置图等技术要求、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2)指派技术员进行编录工作,并对质量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工作项目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
(3)协助解决好因占地、青苗赔偿等对外联系事宜;
(4)按钻孔任务书及技术要求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并对合格钻孔签证。
(5)勘察钻探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2、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供的勘察钻孔任务书、勘察钻孔布置图等技术要求及有关规范、规程操作,保证质量优良,钻孔质量未合格者返工经费自理。如该项目在日后建设施工过程中,因乙方钻探勘察时弄虚作假,导致与实际地层状况不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全部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调度,配合技术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合作项目施工队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等法规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如违反安全法规和单位制度及细则等规定条款的,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进出场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按等额实行处罚;
(6)按甲方提供的孔深和技术要求备足各种机械和设备。
(7)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技术人员反映;在进行甲方指定的由技术员旁站监督的测试项目(取样、标贯动探等)应提前通知甲方的技术员。
(8)乙方如未经甲方允许中途退场,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办清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3篇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机械及进出场费,包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
2、结算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共同测量认定的实际强夯面积计算,承包单位为_______/㎡(含税)。
四、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付进场费三万元,完成一半付五万元,全部完工后付拾万元,检测合格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五、质量标准:
1、强夯地基达到设计承载力:P≥150 kpa
2、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检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指定_______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及签证等相关工作。
(2)提供现场规划图纸、标高及设计院有关文件。
(3)提供施工水、电源等辅助工作。
(4)负责协调施工相关周边关系。
乙方:
(1)指定_______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签证及与甲方的联络工作。
(2)精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工。
(4)负责强夯地基检测中的机械配合。
(5)工程竣工后,20天内整理提交叁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4篇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根据国务院(83)122号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民法典》,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已生效,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一、工程项目:
二、价款及结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四、双方约定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甲方保证施工用水)。
2.甲方负责施工的相关手续审批事宜。
3.乙方打井完毕后,只负责安装至井口壹米左右,以外部分由
甲方根据要求自己安装。如需乙方安装,费用则另计。
4.钻井孔位,根据水文地质情况,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由乙方确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备注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约定条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战争、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等。
3.钻井水质将因地取水,只保障达到合同要求的出水量,且抽不干即为合格。
4.水井使用保质期为壹年(保修仅限井下塌方、水干情况),一年以后,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但费用另行商议。
5.水井所用水泵保质期按水泵商家规定的保质期执行,原则为
保质期一年,人为因素造成电机损坏,商家与乙方均不负责。
甲方(发包方)签章:_______乙方(承包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5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东城御景一期的井桩开挖工程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东城御景一期井桩开挖工程,要求开挖至持力层,桩底清扫干净,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
三、劳务承包价格,不管井桩直径大小,均按实际开挖深度计算(小红砖砌筑部分不予结算),定价为60元/米。此价格已包含以下因素费用;若在井桩开挖过程中有水,甲方提供水泵及水管,乙方自行降水施工费用,并自行确保安全,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自然障碍物,比如石块等,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若中途开挖井桩不合格或没有完成楼所有井桩开挖工程,甲方将不予结算人工费,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
四、合同日期: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增加劳动力,加快进度。
五、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乙方使用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以下的智力正常无残疾的中青年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乙方进场首先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自负,有安全隐患后停止施工,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施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擅自行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完成所有井桩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70%,其余款项一月后付清。
七、组织纪律: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准恶语伤人、不准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出现矛盾者通过管理人员协调处理,不得自行其事,不得盗窃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讲究卫生,否则接受每次100至1000元的罚款,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元,承包人24小时坚守岗位,有事一天之内必须向工长请假,一天以上向项目经理请假,代班班长不得离开现场。
八、劳动保护及用品:该承包价格包含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用具等,乙方必须给每个人配置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及行业用具等。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或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三、补充条款
1.乙方使用项目部的各种设备必须到保管处出据领用条据,使用后的工具器械必须及时交还入库、丢失损坏超出公司规定者按原价给予赔偿和处罚。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即使安排工种,如因乙方人力不够造成甲方工期拖延者;甲方按具体情况随时给予500至1000元的罚款。
3.乙方对该工程必须善始善终完成,不得留有未完工程,未完工程量按合同价四倍扣除或不予结算已完工程量,甲方现场指定井桩开挖顺序,不得随意乱挖,否则接受经济处罚。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6篇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电缆沟的工程交由乙方施工。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相互配合、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电缆沟工程(以下简称电缆沟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全长约800米。
四、工期:
协议工期天,遇雨、雪天等,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为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等标准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六、工程价款:
结合本工程,经双方共同协商:场地平整、、沟槽开挖、清理运至指定地点,沟底整平夯实、电缆沟及工作井、电缆沟墙体砌筑、局部砂浆抹灰、沟盖板及沟内设施安装(不包括电缆),等工程所有相关费用。包死价为每延米元(含税);工程竣工验收后据实结算。过引岗渠部分、电缆井及电缆井盖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进行决算。由于现场地势情况复杂,为达到施工要求需要清理、平整场地,此费用按现场实际发生台班计量。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成一半时,拨付工程款的40%,全面完成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工程款95%;暂扣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2、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手续签字的日期起算。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期限为一年。
3、工程款采用支票方式支付。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场地的三通一平,以利于乙方施工。
2、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协调。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4、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保证电缆沟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乙方若未能按期完工,每拖延工期一天罚1000元。
3、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及发生人身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全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7篇
发包人: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_______。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泥浆、土方等的清运工作。
三、节点工期:_______。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承包人须在发包人移交场地并通知进场施工后天内组织台(套)以上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增加机械设备,若承包人未能达到发包人的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六、承包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起的第天开始须每天向发包人交出不少于根已经浇筑成型的桩。如承包人连续天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机械设备,承包人须在天内达到发包人根据施工情况提出的新进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达到进度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退场。
七、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_______。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_______。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机进退场、桩机安拆、桩机就位、护筒的埋设、成孔、加泥浆、泥浆制作、泥浆池的砌筑及拆除、泥浆外运、孔内钎探及障碍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环清渣等)、钢筋制作安装、浇捣桩成型、各种特殊地质的处理、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方场内转运、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处理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排水、管理费、税费、利润、各种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褥垫层施工:平整场地、铺设石屑(砂、碎石)、压实。
五、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10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六、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施工过程的实际充盈系数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七、计量方式:
(一)空桩:
1、自桩顶设计标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空桩工程量=(原地面标高-设计桩顶标高-1m)*桩设计截面积
2、桩顶设计标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标高(发包人提供工作面标高)不足1米,则不计取空桩。
(二)实桩:
1、成孔: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成孔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2、混凝土浇筑:
自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为计价长度,乘以桩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即混凝土浇筑工程量=(设计桩顶标高-验收桩底标高)*桩设计截面积
(三)褥垫层:
按设计要求压实后以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
(四)桩间土开挖:
按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按实方量计算,超挖不计量,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五)桩头凿除:按个计算。
(六)检测管:自桩底验收标高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可作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发布的(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浇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三、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份),地质勘探报告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场地后,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桩机移位、就位的场地处理(包括回填砖渣或碎石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若桩顶标高超过桩顶设计标高+800mm,则超出部分桩头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负责;如果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桩头砼破除或自动放弃,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完成该项工程,其费用由发包人与其他单位商定并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须负责泥浆、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二、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关于杜绝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关于杜绝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钻井施工合同 第8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及政策的烧定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____(填入探矿权工作区域名称)矿区勘查钻井工程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情况和工程期限
1.勘查项目名称为:_______;勘查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地理位置为:_______;勘查区块面积为:___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___;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________(详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合作矿权的勘查程度为___(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2.钻井施工地点:_______;地形图:_______;井位设计图:_______;地层构造图:___;井别:_______;钻井口数:_______;井深结构:_______。
3.施工期限自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4.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和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的。
第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付井位设计、完钻井深、层位和完井要求,负责钻井区块的断层分布图;断层数据;小层平面图;构造图和邻井图压力资料数据.并向乙方进行地质和工程技术要求交底。
2.乙方在开钻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编制好施工图预算,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3.乙方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4.在钻井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派员监督。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交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井喷、卡钻等事故和费用增加,应由甲方负担:
(1)钻井施工设计有错误或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及时发现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当天)提出修改或交更设计,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施工计划,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2)钻井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加大钻井难度时,需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增加的生产费用手续后方可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计交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甲方未尽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报失。
5.在钻井施工中,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遇到特殊情况,要求乙提前完成区块钻井任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工程价格和结算
1.工程价格
(1)调整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万元;
(2)开发井单价___元/米,合计金额___万元。
2.双方同意,按照不同的机型、井别、井深、另加安全风险金来确定承包费用(见附件___)。对承包范围以外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
3.甲方将勘探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范围内依法有序施工。承包方式为责权明确全包干承包:即乙方自备机具、自带施工队伍(包括技术人员)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保险、安全文明生产技术培训、燃材料动力等费用),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工程费用总额的___%,计___元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备料及施工费用。侍工程完工后,双方一次性结算剩余费用。
5.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钻井任务,为甲方提前投产创造了条件,增加了经济效益,甲方应按总施工费用的___%给予乙方奖励。
6.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支付剩余费用。如逾期支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单位)验收,而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超过___日未予验收,则视为工程已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第四条安全环保责任
l.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并进行安全检查。工程施工前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备案备查。
2.乙方应对施工、竣工及闭坑脸收的整个过租中的安全负责,保持其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和尚未完工的工程处于安全状态,避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3.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污染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4.当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环境污染事故时(在乙方施工区域及相关人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上报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助事故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全部费用。
5.勘查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恢复的要求,实行土地复垦,复垦后地表平整且道路畅通的块段要在1年之内种植草皮或栽种树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查、设计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查工程的返工、停工、窝工等,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施工费用,并同时顺延勘查工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2.甲方遭期支付带查费用的,应按双方约定费用总额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因设备或人力配置不足、施工进度不能达到要求,在甲方___次督促而乙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减少施工费用或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勘查质量不符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查,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予支付施工费用。
5.乙方如勘查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查费用外,还应按双方约定费用总额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通知对方。
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条保密和信息披露
1.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勘查成果,不得将该地质资料超越协议范围使用或转让。
2.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无论本合同的任一方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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