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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合同(合集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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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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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合同 第1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____

地点:____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00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石子合同 第2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石子合同 第3篇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石子骨料供货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质量要求

石子骨料不允许含有泥块,其含水率应小于6%,含泥量应小于2%,石子风化石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18%。石子骨料的其它品质指标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供应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应的数量:满足甲方施工高峰期时,级配标号混凝土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骨料的需求量。

2、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乙方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由甲方质检人员进行品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收方。计量方法为石子按甲方人员实测方量为准。(甲方也可以用地磅对运输的石子骨料进行过磅,过磅后的重量和运输车辆的重量之差与所称重的石子骨料的密度进行换算,换算后得出的数据为石子骨料结算方量。)结算凭单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有效,乙方有关人员必须在凭单上签字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的凭单作为石子骨料结算依据。

三、到货地点、交货期限

1、石子骨料的交货地点为甲方的搅拌站料场。乙方运送石子骨料的运输单由甲方人员签字验收方后有效。

2、乙方石子骨料运输由甲方人员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石子骨料运至甲方搅拌站料场。

四、石子骨料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价格指运至甲方石子骨料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过路费、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1、石子骨料价格及利润计算方式

2、在合同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失效期间,石子骨料价格不作调整。若价格上涨或下调±5%时,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定新的价格,确定补充协议。

3、石子骨料的货款结算

乙方凭由甲方收方人员签认的石子骨料运输单到甲方物质部核实当月石子骨料方量。核对后双方签字生效,物资部根据确认的当月石子骨料方量作为依据。

4、付款方式

乙方前期供货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供货款,乙方出具核对后方量签字单和石子骨料发票,7日内付款,如此类推,循环付款。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石子骨料的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石子骨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规定,甲方现场验收或收方人有权拒收不合规定的石子骨料,乙方必须负责更换,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责任,其有关人员应给予配合。

2、由于乙方提供的石子骨料不合规定,乙方负责石子骨料运输等的一切责任。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对各种石子骨料数量的要求供应石子骨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供应。

2、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供石子骨料时,乙方由此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5、甲方提供石子骨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堆料场道路的畅通。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或到达工地现场时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为乙方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价款付清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石子合同 第4篇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备注:

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供货期间如遇货物价格调整,以乙方调价函原件为准,甲、乙双方协商后3日内解决,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

二、 开票:

三、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样品规格,特殊约定 。

四、验收期限: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 3 天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货物的质量视为全部合格。经双方确定货物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货物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在当日及时换送合格货物。

乙方货物结算数量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当甲乙双方磅码数量误差超过3%时,甲乙双方共同分析磅差原因,必要时各自对己方地磅重新率定。

五、付款期限、方式:

1: 材料进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开入库单并签字,以便乙方结算。

2: 每月25日及以前发生的货款在当月结算,此后发生的全部款项在次月结算。

3: 每月27日16:00以前,将当月全部合格票据按要求整理完毕后交给甲方财务室挂账。 4: 乙方在办理货物价款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当期货款的发票或收据,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 付款方式为月结。

六、运费及方式: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原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30%作违约金。

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停止供货(订货)必须提前7日通知对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十: 传真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工程结束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石子合同 第5篇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单价30/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10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10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子合同 第6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协商,乙方为甲方工地提供黄沙、石子,黄沙价格____________元、石子价格元长期用货,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为保障供应和维护甲、乙各自的利益,特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

1、根据工地需要及时送货;

2、保证黄沙、石子的数量和质量;

二、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卸货场地,做到卸货及时;

2、负责协调工地卸车等有关事宜;

三、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每供货,____日内结清贷款一次,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付清全部材料款。如违约按总贷款______%收取违约金。

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和终止合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子合同 第7篇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地 点: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00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石子合同 第8篇

买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石子合同 第9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中沙

单价:______元/吨; 数量:______吨; 金额:______元

合同金额以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天然河砂;

2、规格要求:中砂;

3、含泥量小于3%,泥块含量小于1%,石子及鹅卵石含量小于2%。

三、供货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方式。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地点:______甲方指定地点:______甲方施工工地。

六、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

2、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贰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经办人:______经办人: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子合同 第1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序号

名称

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一、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期:_________个工作日。

二、验收方法:甲方收到货后清点数量,如对数量有异议,在三天内发电报向乙方提出,否则作默认。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款:已含税(_________发票)。

四、质量保证:一年内非人为原因免费保修,终生维修。

五、本合同依法签定,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传真盖章视为有效。

2、甲方货款未付清前,货物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石子合同 第11篇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木材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订货内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 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 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供货完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货款450万元,剩余货款在一年内付清。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炯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2、甲方应对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承担技术及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石子合同 第12篇

甲方(需方):____

乙方(供方):____

为保证____住宅楼(甲方)的石子能正常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石子供货合同,甲、乙双方在供货期间内必须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的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供货范围数量:

要求达到行标JGJ53-92所规定的标准,现场取样双方保存,质量确认以试验室质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每立方石子____元/m3。

二、结算方式:

每立方石子经甲乙双方协商________楼石子每垫资元结一次款。

三、质量要求:

1、石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的标准要求;观感好,如发现石子不符合标准,观感差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供货商。

2、乙方必须提供石子样品,并向监理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供货要求:

1、供货方必须按工地要求按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延时供货或不进行供货,如有此类情况,工地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结算。

2、供货方必须保证数量及质量,以工地收料员所收数量为准,严禁弄虚作假,哄骗工地有关管理人员,如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3、供货方的拉石子车,必须按工地管理人员指定地方进行堆放,并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堆放,不得顶撞甲方管理人员,如有此类情况,工地不给予结算此车费用。

五、安全责任:

供货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合同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乙方负责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子合同 第13篇

购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质量标准,符合淮南站前广场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承担:自货物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所购石子数量达到一千五百吨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弱势﹑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通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乙方: 委托人: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石子合同 第14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第二条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第三条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责任承担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石子合同 第15篇

买方(甲方):贵州省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玉屏县新店乡新店村老铺

代表人:电话:卖方(乙方):玉屏县汇金砂厂

身份证号码:522223197701181256电话:15985677999

第一条  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数量

1、机制砂:

细度模数:ц=3.0~2.4,含泥量(或石粉含量≤5%),泥块含量≤1%,含水量≤3%(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碎石:

细度ц=25~31mm,片状颗粒含量≤20%,含泥量(或石粉含量)≤1%,泥块含量≤0.5%,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瓜米石:

细度模数:8—12mm,片状颗粒含量≤15%。含泥量(或石粉含量)≤2%,泥块含量≤1%,压碎值≤10%(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4、细砂:

细度模数:3—6mm,片状颗粒含量≤8%,含泥量≤10%,压碎值≤8%(质量指标由贵州玉屏锦铄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确定),合同总量不定,最终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第二条  砂石料到场价格

砂石料从生产现场至工地现场的运费由乙方承担。砂石料的定价为:

1、碎石:33元/方(含运费);

2、机制砂:31元/方(含运费);

3、瓜米石:36元/方(含运费);

4、细砂:38元/方(含运费)。

第三条交货办法

每月25日甲方向乙方提供下月材料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乙方签收后按材料计划组织生产或供应。

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电话通知送料至甲方工地现场,并在施工现场办理丈量方量签认手续。

第四条价款结付方式

每月25日根据实际签认单据汇总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次月10日前结清上月价款。

第五条关于质量和供应保持约定

1、乙方所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如供应过程中砂石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拒收料,而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供应的砂石质量及规格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数量供应,即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第六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供应单价随市场的上浮或下跌来作定价;

第七条违约与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所需求量总价款的5%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石子合同 第16篇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备注:

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供货期间如遇货物价格调整,以乙方调价函原件为准,甲、乙双方协商后3日内解决,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

二、 开票: 提供发票。 □是 □否

三、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样品规格,特殊约定 。

四、验收期限: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 3 天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货物的质量视为全部合格。经双方确定货物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货物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在当日及时换送合格货物。

乙方货物结算数量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当甲乙双方磅码数量误差超过3%时,甲乙双方共同分析磅差原因,必要时各自对己方地磅重新率定。

五、付款期限、方式:

1: 材料进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开入库单并签字,以便乙方结算。

2: 每月25日及以前发生的货款在当月结算,此后发生的全部款项在次月结算。

3: 每月27日16:00以前,将当月全部合格票据按要求整理完毕后交给甲方财务室挂账。 4: 乙方在办理货物价款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当期货款的发票或收据,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 付款方式为月结。

六、运费及方式: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原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分货款的30%作违约金。

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停止供货(订货)必须提前7日通知对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十: 传真有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工程结束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石子合同 第17篇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土部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朝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规定,甲方按县国土局文件规定,整合、并购乙方的 ,做为整合资源的一部分,为了明确整合、并购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整合、并购乙方坐落在青峰山镇村 组的膨润土矿山,乙方采矿权情况:采矿证号:矿区面积为 平方公里,采矿权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 ,矿区坐标如下:甲方负责申办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区范围和矿山企业各种证照。

二、甲方同意按本次整合方案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申办包括乙方矿山面积在内的采矿证等手续,所办采矿证申办人、采矿权人、持证人为甲方,乙方为采矿证申办共用共有人、共同采矿权人、共同持证人。办理采矿证及其他采矿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评审工作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按要求组织落实,并按规定以甲方名义申报,相关费用按采矿面积所占比例,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三、整合、并购后,以甲方为采矿人的《采矿许可证》,所涉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开采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出具《采矿许可证》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开采许可的合法凭证。

甲方同时向乙方 出具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山范围和矿山企业的各类证照的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范围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合法经营的合法凭证。

四、乙方在被甲方整合、并购的矿山范围内,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所需的环保、安监、等相关手续、和补偿协议的办理,乙方独立办理整合、并购前与矿山有关的全部所涉土地、林地、林木、环保、安监、及相邻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补偿手续的延续、变更手续,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独立承受,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概予甲方无关。乙方整合、并购前企业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概予甲方无关。

五、乙方应按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安全采掘工程,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经地方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和其他各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已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任何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被整合、并购的矿石范围内所生产的矿产品,自主经营,自主销售,概与甲方无关,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乙方独立承担已被整合、并购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劳动、社保和行政管理的全部行政责任。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和群体的事件的发生,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到整合、并购后申办的采矿证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申请,被依法终止时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镇政府、县国土局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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