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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为是一种以当事人的名义,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而进行的民事活动。下面是本网站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代理房屋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可以点击首页获取哦,如您觉得文章不错还可以按住快捷键Ctrl+D收藏本网站,欢迎转发分享、复制、下载!
代理房屋合同 第1篇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产权证明书
2、其它必备相关证件
乙方出示: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2、户口本
3、房主身份证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甲方将座落在武汉市 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之房屋委托给乙方向外出租。
1、 委托授权内容: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出租事宜,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且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在委托权限内所进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2、 委托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月 日。 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_________期。
3、 房租及付款方式:
(1) 天后(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
(2) 房屋租金包含物业费,房屋租金为 元/月;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付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部分由乙方承担。
(3)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为 。
(4) 如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则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4、 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应完好无损(在本合同签订前,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俱、电器及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应在15天修理好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1) 如房屋存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电供气不足、邻居关系严重不和、周边环境极差等)应在合同签署前如实告乙方,并和乙方签定相关补充协议;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房屋内所留家俱电器等过于陈旧或已超过使用年限,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该物品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索赔。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不对等,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无任何异议,顺延期间房屋租金价格不变,如需顺延乙方继续付给甲方顺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原承租人续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3)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延执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4)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 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 元。
6、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以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协议,确认书、授权书、委托书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房屋合同 第2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起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的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2、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4、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5、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6、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7、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8、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0、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2%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 50%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 %或销售额少于[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房屋合同 第3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租赁使用的坐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证为准)。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即租金起付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乙方验收合格即视为接收该房屋。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每为一个付款期,乙方在每个付款期前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房租。
3、该房屋押金为____个月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合同履行之保证金。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并已结清租金,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三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房屋合同 第4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 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期 _____年____个月
第四条 费用及交纳
一. 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 元。
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 租金
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 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附页)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
进驻日期: 房间号 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标准 季度租金总额 全部租金总额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共计: 年零 个月 元/年
代理房屋合同 第5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个月;
(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
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约时间:
代理房屋合同 第6篇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代理房屋合同 第7篇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 银行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代理房屋合同 第8篇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 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 该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位于—— 全程营销代理期限及范围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____%,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9)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该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制订价格系统及策略,经甲方认可,并行文以供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乙方负责该项目全盘除行销外的宣传推广费用,不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A 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销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B 在销售过程中,乙方给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配套等标准的虚假承诺。
12) 甲方在售楼现场设销控人员,负责所有款项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权责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广告等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确保营销方案的有效性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2、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专案小组,以甲方名义签署销售合同,客户购房款直接交入甲方开设的专用回款账号,保证代理工作顺利实施。
3、 销售人员采取轮班制,并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口径,每天8小时以上的时间内设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现场人员不得低于7人。
4、 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任意放盘,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所有变更均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该项目的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 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 销售期间,乙方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并分周报表、月报表、阶段报表,按时向甲方提供,资料存档。乙方的一切销售活动需按照甲方审批的正式方案执行,如有变动,应及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7、 乙方应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营销计划、广告要点、篇幅、排期。
8、甲乙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任何举措须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通知对方(经负责人签字)。
9、每个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客户交付首期购房款及签订合同,按揭资料齐备,按揭
贷款合同签订后即告结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营销代理的有效期内另设销售机构,否则成交销售额均归乙方,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或将合同代理期任务期限按以下拖延时间自动延长: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楼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b) 甲方的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 项目施工进度无法保证销售进度,造成销售进度与施工进度断档等。
三、全程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一)销售任务,价格及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全盘总建面积的____%,销售金额为_____,乙方销售任务
以上述金额为基础。
2、 项目销售周期为____个月,分__个阶段,每阶段__个月。各阶段任务(按销售金额)分解如下:
第一阶段;____%,销售金额_____万元:第二阶段:____%,销售金额_____万元:第三阶段:____%,销售金颇_____万元;第四阶段:____%,销售金额_____ 万元;
3、 本项目全程均价保证不低于 元/平方米。
4、 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时所销售项目的相关证件到位,并经乙方认可,否则乙方销售代理期限自动顺延。
(二) 营销代理取费
该项目营销代理费用的取费标准为销售额的____%。
(三)结算方式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在销售过程中每个月第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结算日,甲方于当日根据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按照双方约定的取费标准核算代理费款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四)其他
1、如乙方销售执行均价超过 元/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务无关。
2、如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2、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不视为违约。
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毁约,所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所有;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 后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应的代理费。
5、若乙方销售价格超出甲方委托销售的销售均价,须经甲方同意。
6、双方协定同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产权业主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向受让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订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乙方具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时,须支付乙方人民币20万元整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8,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提供该项目施工进度衰,施工进度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井签署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若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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