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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协议(必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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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协议

采矿协议 第1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 井下 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m3/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 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 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协议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协议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XX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协议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

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协议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协议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协议《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协议,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协议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协议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协议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协议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协议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协议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 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 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矿协议 第2篇

甲方:(原采矿权人)

乙方:(现采矿权人)

按照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晋煤组办发[20xx]30号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矿权转让整合事宜,经襄垣县向家庄联营煤矿与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县地方国营襄垣煤矿),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资产处置:

甲方同意将该拥有的采矿权转让给乙方拥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二、安全生产责任:

用方所属煤矿为20xx年度省确定关闭矿井,不存在安全生产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输好矿井关闭的善后工作。

三、社会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担的社会责任,乙方将按照省煤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矿协议 第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施,根据企业内部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责、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程范围:该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基础、主体模板工程制安、堆放、整理等工作。(化粪池、屋面瓦条另算)

具体内容:

1、木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支撑架搭拆、加固,小型预制件模板制作、安装。

2、木模拆除、及时拔铁钉、清理、刷隔离油、分类堆放整齐。

3、屋面。

4、浇砼时派专人值班守模。

5、施工场地内50米内的运输。

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

7、配合施工员测量、放样。

四、工程期限:基础及主体工期为150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进度网络计划要求控制来安排材料、设备劳动力。杜绝因乙方因素拖延节点控制计划,保证满足其他工种的需要。如果未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节点控制计划节点完成,拖延工期则甲方有权以1000元/天处罚,提前工期每天1000元/天奖励,依次类推。由于业主方及甲方原因,需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图纸设计要求、企业标准来组织施工,工程合格率90% 以上,质量评定由公司质检科实测实量作为单价及结算依据。

六、工程结算方式:

1、包工包料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但必须达到合格率90 %以上。

2、基础以米为计算标准,超深部分另行按构造柱模板接触面每平方米30元价格计算.

七、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关系到企业信誉生存,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企业标准进行施工,执行《强制性条文》,维护公司信誉。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图及施工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如增加部位另算)。

3、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各职能科室及项目部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积极配合甲方、设计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工作。

4、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甲方均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返工,工料费自负。拒绝返工或拒绝监督者,将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处罚。

6、乙方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质量的自查自检工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7、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浪费材料,如果发生浪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施工程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必须自检合格后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八、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应在有绝对安全保障的劳动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不具备劳动保护条件的,乙方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项目部汇报。

2、乙方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方能进场施工,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能及安全知识。

3、因乙方违章施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及影响公司和项目部名誉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乙方违章所致的由肇事方负责。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责任行为认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九、工程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乙方必须自觉维护所在工地的社会治安,积极配合公司、项目部和有关治安部门对流动人口登记等工作。每个承包团体成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贩毒吸毒、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损坏工地财物、偷、盗、抢、骗、工地材料及设备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有违法计划生育者,有劣迹表现者,均应拒绝进入工地劳动,由于乙方的疏忽或纵容包庇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做好场地成品材料保护和已完工程的成品工作,以及机械设备保养工作。机械及电气设备有专人管,不得违章操作。如因乙方施工操作不当,而造成机械及电气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事故等,应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住宿,餐饮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插头,不得烧电气餐具,不准随意把床铺搬进新房子里,如出现上述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和改正,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餐具和作罚款处理。

5、乙方必须注意讲究卫生,积极配合上级部分对工程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6、根据xx省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和衢州市创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甲方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乙方以及承包团体内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且应无条件服从。

7、乙方必须配合和遵守工地门卫制度工作,不得随意把闲杂人员带进工地住宿就餐,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过门卫人员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工地。否则按破坏工地治安论处,送至机关审查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有可靠的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接缝应平整,不应漏浆。浇筑前,模板内应清理干净。

3、模板的标高、垂直度、平整度和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4、拆模时间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5、工程进度应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安排足够施工人员。

6、门过梁与构造柱相接处必须构造柱和过梁整体现浇。

7、楼梯需浇至平台处,再砌墙。

8、负责配电房,卷杨机房屋面搭设的人工费、材料费由项目部负责。

9、模板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废材料,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10、根据贝林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条列实行奖罚。(附管理条例)

11、设计如有变更,需按变更联系单及图纸会审要实行。

12、严格按《衢州市居住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组织施工。

13、该项目模板分项制作,安装及支模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纳入承包价内。

14、付款方式:按月进度,经项目部签证以完工程量及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和项目部审定工程款的80%,次月20日前支付,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乙方分项工程所含内容均完成后,无违约行为,三个月内付清。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失效。

甲方:乙方:

采矿协议 第4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的采矿施工劳务承包给乙方。

二、协议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掘进20XX米完工时终止。

三、 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开采施工,甲方按照掘进量每米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款。支付方式为:

1、前两次在每掘进3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2、以后在每2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3、掘进总量在1000米之后,每150米支付一次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四、甲方提供矿山开采所需的设备及坑口全部固定资产。

五、开采所需的爆破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爆破材料等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适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雇请、管理。工资,福利等由乙方与工人自行协商,甲方不予以干涉。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抵押金 元,此款在本协议终止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努力给乙方创造良好的开采环境。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和开采环境。

九、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者甲方中途单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抵押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可以停止生产。

十一、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矿协议 第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国家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因社会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二条国家保护受让人的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山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采矿权矿区位置位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矿区面积_______平方公里(小写_________平方公里),出让的矿种为_________,储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采矿权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矿区范围图),开采能力(生产规模)为_________万吨(万立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为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本合同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缴付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五条规定的价款及下列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采矿权价款。

2、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五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六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万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八条受让人在本合同规定矿区范围内开采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的矿山开采控制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

2、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矿山三率符合要求;

3、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4、接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年检、各类图纸交换、开发利用报表。

5、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规定对矿山开采迹地和生态进行恢复治理。

6、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矿山安全三同时制度。

7、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把矿区范围内将破坏的土地生态予以恢复,并经出让人验收后,无偿移交出让人,出让人应将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受让人;受让人未恢复或者经出让人两次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该保证金由出让人直接用于土地生态恢复治理。

第十条受让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之日起90日内,应按规定办理开发利用方案、环保、水土保持、矿山安全、地质灾害等评价审批手续后,持本合同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取得采矿权。未领取《采矿许可证》,受让人不得开采受让人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出让人应在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十二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其在受让矿区范围内的一切活动,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需要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矿山企业名称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签订采矿权出让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原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出让人保留对本合同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的调整权,因调整矿区范围,造成受让人损失的,必须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五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采矿权价款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并投入生产满1年后,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但必须依法办理转让手续。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采矿权的开采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减去已经开采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开采年限届满,若该采矿权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的矿山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尚有资源可继续开采,受让人要求继续开采的,应当在届满前30天向出让人提交延续申请书,出让人应当批准继续开采,但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对矿山土地生态破坏进行恢复整治,经发证机关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受让人交回《采矿许可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采矿权,并依照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30天以上缴纳价款的,自第31天起,对滞纳价款按天加收1‰滞纳金;超过6个月不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应当赔偿出让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并领取采矿许可证的,出让人必须按时提供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否则,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采矿权价款的2%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提供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二十一条出让人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超过40日未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应给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受理采矿登记申请之日起第41日起计算,每日1000元。出让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出让采矿权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矿协议 第6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xxx市xxx镇xxx金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省市 砂石矿采矿权转让给乙方。该采矿权许可证号有效期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采矿证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矿区面积x平方公里。采矿权使用费等有关费用已按时缴纳,矿山从首次开采至今生产正常,矿业权属无争议。

二、转让方式、费用

1、甲乙双方属不同法人的两个企业,本次转让是为了调整各自的产业结构,以适应社会生产结构经营,促使企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本次转让方式未作价出售。转让资产包括采矿权和矿山总资产、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元(大写 )。

3、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于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由乙方全部缴纳。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转让费用按付款计划逐年交清,否则,甲方有权按年计划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支付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资产整体转让费,并赔偿乙方采矿权转让费、矿山总体转让费的10%违约金。

四、其他

1、本协议双方盖章,经登记机关审批核准后,办理完采矿权变更手续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转让前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转让后的一切法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共计x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转让审批机关一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采矿协议 第7篇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矿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矿区范围由_________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_________(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第四条 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_________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 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拆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另一方报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第十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清采矿权价款或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所交保证金及已交采矿权价款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未按期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占用采矿权的,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应延迟。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采矿权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十七条 未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采矿权,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给他人开采经营。采矿权转让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采矿权,经地矿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可以作为出租人将采矿权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乙方经地矿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抵押采矿权,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抵押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地址如下:

甲方:

法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乙方:

法定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三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及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采矿协议 第8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单位注册地:

现单位办公地: 邮编: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转让采矿权许可证载明:

采矿权人:,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经济类型:,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km2,发证机关:,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其中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占股份%。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矿区坐标为:

第四条 转让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情况(由转让双方说明):

4、其它 。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 甲方将 采矿权以方式于 年月日在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给乙方,转让(整体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元)。(合作:甲方占%,乙方%;重组改制:甲方占%,乙方%;等等)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本协议签订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

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甲人支付上述采矿权转让成交价款:

甲方开户银行:。

甲方账户名称:。

甲方账号: 。

第七条 乙方按协议约定支付采矿权成交金额后,甲方应当按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根据以下约定继续履行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等义务:

1、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缴纳保证金、治理等义务;

2、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地质灾害治理等义务;

3、土地复垦方案,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照已经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等义务。

4、采矿权价款共计矿权总价款为 万元, 年已缴纳 万元,剩余价款 万元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交纳:年缴纳 万元,年缴纳 万元,年缴纳 万元。

5、其它法定履行义务转让后乙方(或股份发生变化后的企业)继续按规定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方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方违反本协议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第四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协议的形式确立,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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