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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合同(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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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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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合同 第1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LED广告车宣传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LED广告车租用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租用乙方LED广告车(以下简称LED),作为甲方经营商业广告发布平台。

第二条租赁时间、费用及车辆

根据甲方要求LED广告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发布,完成共计万元整的宣传任务,单价元/天(实际发生时间根据项目推广需求酌情而定);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应在上述LED宣传完毕后,经甲方报批确认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负责为甲方发布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

2、负责为甲方校对广告发布格式和时间等的配合工作;

3、负责办理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手续,如因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造成无法投放广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时间上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

2、向乙方准时支付大屏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到期超过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时间表发布广告或无故关闭大屏(除不可逆因素),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在协议期限内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因合同任一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4)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led合同 第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 20天,安装调试 15天,总计 35 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 元大写: 元整,预付给乙方。

2. 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 元, 大写 : 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 元整。

4. 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 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 方:

代表人:(签章)

乙 方:

代表人:(签章)

led合同 第3篇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金额为订金;

2、甲方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订金后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货运方式:

第四条、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年;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

led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供方按照企业标准生产,需方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合同金额:

以上价格为RMB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为:元; 大写:

二、 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交货方式:乙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产品的保管及风险在甲方接收产品时转移至甲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乙方不负责货品安全保管。

三、 结算方式:支付30%订金后备货、设备到场后支付60%货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10%工程款。 若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日期,则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若逾期10天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将依照合同规定没收甲方所交纳的预付款,在甲方未按本合同足额支付全部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归乙方。

四、 运费及运输方式:运费已包含在总费用中,乙方负责货品物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 产品规格、型号、质量、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产品技术指标与客户提供的技术指标相符。

六、 如乙方产品经检测存在质量问题或甲方因其它经双方认可的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在自发货之日起15天内通知乙方,并在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之日起一周(7天)内将产品发回乙方,逾期视为双方正常交货。 七、 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国家三包政策1年保修。

八、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在合同签订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led合同 第5篇

led灯具销售合同要如何确定各项指标,如何确保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led合同 第6篇

编号: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甲方采购单价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装卸费。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36 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灯具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更换。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于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货物。

2、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总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柒 圆整)。

4、支付方式: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到货数量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100%。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为准,数量以甲方提供LED灯清单为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2、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货物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3、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4、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5、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

5、货物在装货、运输、到场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货物交付甲方一周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供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此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对出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所携带物资市场购买价的1.5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交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证明送交给对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led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led合同 第8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订于 年 月 日

led合同 第9篇

编号: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第二条 合同价格

甲方采购单价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装卸费。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 36 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灯具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更换。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于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货物。

2、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总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柒 圆整)。

4、支付方式: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到货数量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100%。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为准,数量以甲方提供LED灯清单为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2、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货物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3、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4、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5、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

5、货物在装货、运输、到场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货物交付甲方一周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供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此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对出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所携带物资市场购买价的1.5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交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证明送交给对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led合同 第10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产品名称及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产品简要说明及技术参数”。产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租赁产品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用于年月日在,作为该次活动宣传使用。(活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拥有产品的技术解释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租金元。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确认将确实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另行支付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乙方可在缴纳保证金及租金后日内办理提货手续;

3.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产品交还甲方,甲方检查产品完好后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遭到损坏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重置费、维修费、保养费、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产品采取乙方到甲方处自提方式交货,产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2.乙方如需将产品运输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可代办托运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风险承担

1.产品自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之日起,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产品如需甲方代办托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办理完毕托运手续后由乙方承担;

3.产品在交还甲方之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租赁产品的安装与技术支持

1.甲方负责产品的安装与测试,以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2.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播放使用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活动期间现场技术维护人员;

3.乙方提供播放内容、现场供电、安全的存放场地、活动场地、相关协调人员;

4.乙方必须如实告知该次活动的功能及甲方技术支持的内容。否则,甲方视为只播放乙方视频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产品比例为,可播任何片源格式,但最好是格式,如有幻灯片播放,其字号至少要大于,其电源:,三箱四线,启动电流.

第十条:租赁产品的使用、保管和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产品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使用规则对产品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产品毁损的,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用、维修费用、差旅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期内,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该产品,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甲方:

乙方:

led合同 第1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及(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金额: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

2.二年后乙方只收取维修的工本费。

四、工程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生产运输20天,安装调试15天,总计35天。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组织验收,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对工程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依据显示屏行业规定验收。

3.在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设计制作完成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超过十日不能进场安装调试,则甲方应支付工程余款给乙方。

五、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首付款50%即元大写:元整,预付给乙方。

2.显示屏生产完毕后甲方需将工程款的45%即元,大写:元整,乙方于收到货款后发货。收货地址:甘肃,天水。

3.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甲方须将剩余5%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元,大写:元整。

4.施工所需的通讯和电力工程布线费用,另外根据实际现场另计,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原因,显示屏未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每延期一日需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在施工期间如因天气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顺延,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

3.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特定信息显示内容或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在一周内未能提供给乙方,则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4.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则甲方每延期一日需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其它

1.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及往来传真、电报、通知、收据、运输单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3.甲方在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付清应给乙方的`产品及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无故延期或拒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力支配显示屏的使用或拆除。按合同规定付清款项后,本工程全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不能解决,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6.本合同盖章签字即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章)

乙方:

代表人:(签章)

led合同 第12篇

本租售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产品名称及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产品简要说明及技术参数”。产品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租赁产品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1. 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用于 年 月 日在 ,作为该次活动宣传使用。(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拥有产品的技术解释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租金 元。

第五条:保证金

1. 乙方确认将确实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另行支付__ __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 乙方可在缴纳保证金及租金后 日内办理提货手续;

3. 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产品交还甲方,甲方检查产品完好后 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遭到损坏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重置费、维修费、保养费、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产品的交货方式

1. 产品采取乙方到甲方处自提方式交货,产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 )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2. 乙方如需将产品运输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可代办托运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风险承担

1. 产品自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之日起,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 产品如需甲方代办托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办理完毕托运手续后由乙方承担;

3. 产品在交还甲方之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八条:租赁产品的安装与技术支持

1. 甲方负责产品的安装与测试,以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2. 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播放使用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活动期间现场技术维护人员;

3. 乙方提供播放内容、现场供电、安全的存放场地、活动场地、相关协调人员;

4. 乙方必须如实告知该次活动的功能及甲方技术支持的内容。否则,甲方视为只播放乙方视频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产品比例为 ,可播任何片源格式,但最好是 格式,如有幻灯片播放,其字号至少要大于 ,其电源: ,三箱四线,启动电流 .

第九条:租赁产品的使用、保管和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产品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使用规则对产品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产品毁损的,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用、维修费用、差旅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 本合同期内,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该产品,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 元;

(2)甲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乙方拒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提供服务并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但累计不能超过 ;

(4)甲方产品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保证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累计逾期超过 日;

(2)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仅指甲方自制的显示屏及相关配件,不包括外购车辆)造成对第三人重大伤害的。

3.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产品上添加设备和广告标识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产品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覆盖、遮挡甲方产品标识的;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产品、没收保证金:

(1)因乙方使用该产品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产品转租、转卖他人或对产品设定任何形式担保物权的;

(4)未经甲方同意,使用产品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的,或在本合同第二条一款约定的区域外使用产品开展经营活动的。

5.乙方播放之内容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以及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下列情况出现:

(1)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

(2)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3)根据法律或任何相关法规规定,必须向甲乙双方各自专业顾问和政府或主管机关披露的。

2.该等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也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不可抗力存在及其程度的证据(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问题,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 本合同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 附件一

(2) 附件二

(3) 附件三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led合同 第13篇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第二条、合同价格

甲方采购单价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炕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装卸费。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36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灯具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更换。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货物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于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货物。

2、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总合同价人民币:23370元(大写:贰万叁仟叁佰柒拾圆整)。

4、支付方式: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到货数量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100%。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为准,数量以甲方提供LED灯清单为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2、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货物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3、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4、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5、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

5、货物在装货、运输、到场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货物交付甲方一周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供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此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对出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2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所携带物资市场购买价的1.5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交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证明送交给对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led合同 第14篇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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