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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承包经营合同(精选8篇)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1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______ _________, 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承包期限
该店铺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店铺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第二年至_ 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店铺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店铺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2篇
编号: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_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_路_路交汇处
电话:_传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与桥南路交汇处的中山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高安市中山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贸城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3篇
合伙人(甲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 出生于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店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
1、店铺名称:
2、注册人:
3、经营范围:
第二条 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伙人(甲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 %;
2、合伙人(乙方)以现金、管理及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
3、合伙人(丙方)以 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 %;
第三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工资分配:合伙人乙方每月薪资为 元,于每月初发放。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第伍条第一款合伙人股份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4、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双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店铺注册人。主要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负责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事务。
3、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店铺的重大事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得损害合伙店铺的利益。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原合伙注册店铺业务。
2、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的终止
1、经三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店铺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店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店铺,对外为合伙店铺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三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经过两个月的店铺经营试运行,为了便于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经营骋用合同。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经营骋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 1日 至20_年12月30日止(时间说明:根据店铺实际经营情况,若中途转让或其它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终止,以店铺经营终止时间为准)。若双方对合同没有任何修改,下一年度可以续签。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枫叶通讯耗材店管理销售人员。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双方协商制定。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本月酬金除当月天数乘不在岗天数计扣薪酬(不经允许扣双倍)。
甲方应尽量抽时间在店铺中协助乙方经营。
凡是从店铺销售出去的每一种物品都必须进入系统,以计算成本和利润。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私心,私自进货销售,凡进货销售未进系统的,应尽快录入系统,并把销售所得利润以服务费形式录入系统。
乙方工资发放,甲、乙双方按照纯利润的6比4进行分成,每月15日计算上月收入及应发工资。工资发放按推迟一个月发放(如3月15日算2月份工资收入,4月15日算3月份工资收入,发放2月份工资。)
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店铺所有进货及进货支出。进货成本由甲方全部负责。(成本由甲方负责,因此甲方从店铺中调用物品,可按0元支付)。
(2)对往来单位的各种招待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每个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协助乙方经营活动,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处理的问题。
(4)甲方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活动,对店铺中不正确的经营行为甲方应提醒并告知(平时应注意态度要诚恳,有业务时应先把业务处理好再处理自己的事情,比如打电话、聊天、娱乐等不能影响经营活动)。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店铺中实行坐班,不得随意关门,应按时开门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应在销售物品时坚持公正,不得营私舞弊,严格把自己的经济与店铺收入分开,不得混用。对一些没有成本支出的技术服务收费,乙方应在公正无私心的情况下计入系统服务费中,这样便于利润计算。
(3)乙方从店铺中消费物品,必须告知甲方,然后按成本支付进店铺
(4)乙方在经营中发现的任何能赚取利润的渠道,应与甲方商讨并把渠道进货录入系统,以便销售赚取更多利润,实现店铺的合理经营。
(5)合同期不满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果是假期中以解除合同当月上月的收入计算经济损失,如果是非假期中按解除合同当月上月收入的2倍计算经济损失)
(6)合同期到乙方不愿继续服务的,要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让甲方有时间找人培训人。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店铺经营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平时算帐中发现较大资金漏洞,且无法用现金补平收入漏洞。(盘存出现的资金收入漏洞由家里负责)。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由于甲方店铺工作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签订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5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 区 层 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 年,即自 年___月 日至 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
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
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 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 %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给付乙方费用的约定)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2、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住 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6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14号楼101底商腾印源图文快印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承包经营腾印源图文快印店,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三、承包期限一年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该店的承包金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分 次支付。第一次付款在 年 月 日,付款金额 万(大写 ),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第二次付款在月(大写),在年月日之前付清, 第三次付款在年日,付款金额万(大写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店内所有耗材、材料折合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付给甲方押金万元(大写后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方式:
1、乙方交纳承包金给甲方后,乙方享有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店面的经营管理权。
2、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费用(具体包括: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税收费用、通讯费、网络费等)。
3、每次房租到期前乙方自行准备房租交纳,绝对不能拖延。
六、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的合法性负责。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乙方不得转包或交与第三方经营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
2、承包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的应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退还,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3、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店面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押金不退。
4、因国家政策需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7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宁市家饰材料市场铺面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铺面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铺面位于南宁市快速环道南宁市家饰市场内,编号为F8-1-2共1个开间。
2、乙方承包甲方铺面的总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满交还该铺面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供双方验收后复印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发承包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铺面承包经营期自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务经营,并执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3、承包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的铺面,乙方须如期交还。
第四条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该铺面两年承包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每年13万元)。
2、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元。在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费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包该铺面,乙方按配合同规定向甲方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按上述规定向甲方交纳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万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后一个月前交纳下一年应向甲方交纳的承包金13万元后才能继续承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包经营期间,甲乙方依法交纳相关税费。
3、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电费。
(2)水费。
(3)卫生管理费。
(4)如果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项目但与该房屋租赁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及其使用相关规定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房屋铺面维修及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设施设备,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铺面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铺面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铺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忘记到铺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以及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
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包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铺面的装修、装饰全部归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广告牌等,应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或施工安装,否则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铺面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该房屋铺面。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的铺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铺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铺面结构和室内外装修,或不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和要求的;
(3)损坏承包经营的房屋铺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4)利用承包经营的房屋铺面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运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的损害的;
(6)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4、承包期满,如乙方欲续租,应当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5、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房屋铺面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当天,将承包房屋铺面及属于甲方的附属设备、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2、如房东在承包期间收回门面,将退还乙方所剩的租金与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 房屋铺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承包承包金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直至
达到弥补的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承包的房屋铺面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所承包的房屋铺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铺面结构或损坏该房屋铺面的:
(3)损坏承包房屋铺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4)改变本合同规定、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的;
(5)因乙方无证经营造成甲方被工间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6)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2、承包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在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该年度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给甲方。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壹日应按原日承包的叁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铺面,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8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合作协商,现将高桥西路33-9号美佳人美容馆合作协议如下:
1、合作资金:
甲方投入资金(大写)元整, 乙方投入资金 壹万八仟元 整, 18000 元 合作股份
2、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开发及配合乙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 乙方负责店内管理,顾客护理及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店内销售。
3、合作股份:
甲方 乙方
备注: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合作资金不得退还,在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想退股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实施合作资金折旧退股,股份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收回店内股份,该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篇三: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合作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将以自己名义承租的一间商铺位于房屋(建筑面积约4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进行经营分红;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经营分红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经营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经营分红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经营期内,乙方不得变更经营者,否则合作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分红,甲方需向乙方出具收条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房租、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在合作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的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的终止,甲方须退还乙方合作经营保证金。乙方不得享受作为房屋承租人的相关待遇。
八、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合作经营保证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1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九、乙方违反协议第八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十、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一、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合作经营保证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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