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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租赁合同(必备6篇)
吊装租赁合同 第1篇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 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3、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 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 元,每工作 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5、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6、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8、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0、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吊装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职责范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双方就吊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车时间自_________起,暂定为_________ 个月,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还需用车,则此合同仍然生效。
二、工作时间听从甲方安排,随时待命。
三、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不足半月按半用计算。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如租赁期满后想继续使用,必须提前3—5天通知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每月结算一次。
四、甲方负责吊车司机(二人)伙食费,吊车的燃油费用,负责看护好吊车不被破坏及丢失机件等。
五、乙方负责吊车的保养和维修,以使工地的`工作能顺利进行。每月维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六、乙方的吊车司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绝对不允许违章作业,甲方应安排专人指挥吊车,不行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以上条款双方必须执行,其它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租赁合同 第3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3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33000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20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合同月租金:人民币23500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6500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费用支付
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30天。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上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14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4条 甲方责任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5条 乙方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含48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36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1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装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一台徐工产160吨汽车吊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利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 租赁设备:
徐工产160吨汽车吊一台。
二、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不连沟洗煤厂产品仓1、4仓顶网架。
三、 租赁设备时间:
租期暂定4到5天,预计使用时间从2010年4月10日早上7点至2010年4月15日。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租赁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租权。
四、 租赁费用:
每天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11小时,不足5小时按照半天(5000元)计算。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支付。租赁期满如甲方需延用双方可再协商确定,超出天数按每天租价壹万元整(10000元)计算。 五、 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租赁费一次性结清。
六、 乙方吊车在甲方现场作业时间每天应按照甲方施工人员作息时间为限,同甲方人员同时上下班,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1小时。如遇大风或雨雪天气等自然气候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或甲方施工人员无法进行施工作业造成停工的,此部分吊车工时及费用不予计算。
七、 吊车配备2名操作人员和一名起重指挥,操作人员和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吊车必须年检合格。
八、 双方工作范围:
1、 甲方工作范围:
1) 在发生意外或自然灾害时协助乙方对吊车进行保护。负责办理吊车及人员的进出场的所有手续。
2) 负责工地内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符合汽车式起重行车、作业要求,如施工现场内构造物、地下管道、电缆等需进行保护,甲方应作出表示,并实施保护工作,以达到要求。
3) 提供起重详细方案,并严格按起重机的性能计算,以确保起重安全。起重前必须向乙方司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乙方工作范围:
1) 按合同规定提供160吨徐工产汽车吊一台,确保吊车按合同规定时间到位。
2) 所提供的吊车必须安全性能可靠,机械状况良好。
3) 负责吊车正常的维修保养费用。如出现故障必须派人及时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入甲方工时。
4) 确保起重机和人员按合同规定时间到位,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起重任务。
5) 根据甲方提供的起重任务,向甲方提供现场起重机作业时所需的作业面、净空高度等作业条件要求,负责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
6) 在起重过程中,司机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正确指挥。
7) 乙方司机及有关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并按安全技术工作规范进行作业。
8) 各种证件(包括起重机使用许可证、司机操作证、吊车年检合格证)齐全有效。
9) 起重机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任何时候,乙方吊车产权属于乙方的。甲方不得将所使用的吊车转让、变卖或作为低押。
2、 在设备租用期间,甲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吊车在不连沟矿洗煤厂工地使用,未得到乙方同意,不得转场。
3、 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或采取相应措施。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工程结束后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吊装租赁合同 第5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25吨汽车吊进行吊装作业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价格
1.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见附表)
备注:
(1)进出场以施工过程中承租方通知为准,最终按照实际进出场日期进行金额结算;
(2)进出场运费出租方自行承担。
(3)以上单价含吊车租赁费、吊车司机工资保险及吊车保险费、三者责任险、进出场费等。
2.交货时间:承租方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出租方,
承租方代表:
出租方代表:
3.租赁单价包括的风险:上述租赁单价为固定合同单价,除因承租方根据本工程项目工期要求终止本租赁合同和本工程项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需另行双方协商签署租赁合同外,无论任何原因本合同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该合同单价出租方已完全充分考虑并包括了(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及风险:
(1)租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2)对市场租赁价格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调整作用的国家或地方相关法规、规章或通知等任何文件,本合同单价不受该等文件的约束。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使用期限: 具体期限以现场实际进出场发生日期为准。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吊装:沙子、水泥、钢材、石材等,以及甲方工作所有范围吊装作业。
4、吊装工作时间:每天24小时不定时的进行吊装,吊装需方所需吊装的货物。
5、车辆选用:25吨流动式汽车吊,车型号为(中联或徐工备选)新车。
6、 方案制定:出租方根据现场情况及吊车情况合理制定相应方案措施,并得到承租方同意方可吊装。
7、机具准备:甲方负责合理配备所有吊具、索具及其他机具。出租方供应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国家具有合法资格的、权威的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货地点为承租方工地 。出租方在运送及退还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出租方交货时应向承租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检验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
第四条 承租方责任
1、负责制定吊装方案,修整场地及清理吊车使用空间,安排吊车进入作业位置。
2、出租方负责提供被吊物品的专用吊具、索具等,如果甲方要求出租方提供特殊吊具,应在费用上予以补偿。
3、负责现场协助指挥和司索挂扣作业,如承租方有其它特殊要求出租方负责,应在费用上予以补偿。
4、在吊车使用期,发生任何与出租方无关事态,承租方对吊车无滞留权。
5、负责在1小时前通知乙方吊装作业准确时间。 负责办理吊车及辅助车辆进出厂手续。
第五条 出租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吊车的有关性能资料。 负责吊车的驾驶、机械操作及机械检修、维护。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范围内,听从甲方的指令,努力完成吊装工作。
2、如甲方要求进行超性能吊装时,乙方驾驶员、车长有权停止作业。 在作业中由于机械正常磨损和潜在缺陷儿引起故障不能作业,乙方有权停止作业进行故障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进行司索后的检查工作。 由于操作失误和机械故障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负责安排吊车拆装、副臂。
第六条 租金及结算方式
1、租金(含税):作业费为每24小时(以进出场为准),每月租金贰万肆仟元整(供燃油)。结算方式:月结算,完工后付全款(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付款)。
2、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出租方应在支付前向承租方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合法发票)。承租方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出租方支付。
3、如因出租方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承租方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承租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双方动用的人员、机具等发生伤害、毁损、灭火,均不向对方负责。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经承租方检验不合格,出租方所供应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因此造成承租方与工程业主合同违约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4、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各项罚款出租方未及时支付给承租方,视为出租方欠承租方的到期债务,承租方保留随时清还该债务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生、失效日期
1、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手续结清、货款两迄违约金和赔偿金及其他费用支付完毕后自行失效,
2、若由于承租方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需终止合同,出租方无条件接受。但承租方应提前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后对出租方已供至承租方货物的货款结算,依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供应数量按实结算。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仍要求租赁并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份数:本合同共六份,承租方四份,出租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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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租赁合同 第6篇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品牌、数量:
1、甲方租赁乙方中联汽车起重机220吨一台。
2、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二、租赁期限:
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天。
三、租赁用于及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内,吊车的用途为 卸80吨设备一台 ,吊车的使用地点为 西藏高争水泥厂内 ,若甲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或用途须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 元/天, 元整 (含税)。
2、甲方因于完工后结清当天租金。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施工资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及指挥。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吊车损坏,和甲方自己的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估砸坏车辆,房屋等)由甲方负责。
2、动用人员为乙方的机械进行守护,若乙方机械设备在甲方工地出现被盗。丢失、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配备卜2名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配合,积极支撑协调乙方施工,保证不耽误乙方现场施工。
六、乙方责任:
1、配备符合条件。具有施工经验的机械人员,做到被吊装设备轻运轻放,按照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精心施工。
2、设备运输及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提供配套吊绳,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车设备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违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下,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质量保证: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八、其它:
1、完工后结清当次租金及超时费。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如工期满后,每台班按工作日租金计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个同条款,如有乙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有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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