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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合同租赁合同(推荐8篇)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1篇
承租单位: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
出租单位:湖南展鹏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决定租赁乙方塔吊 壹 台,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台及操作人员。
三、租赁费用及计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计算(含 个操作人员工资),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工资标准:司机 2 人,工资 3000 元/月/人。指挥 3 人,工资 2200 元/月/人。
4、计算时间:从塔吊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报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付款日为每月 15 日。设备出场前,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督促项目部审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有效证件。
2、督促项目部审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按规定应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督促项目部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塔吊基础按设备要求做好,不得违章指挥或超负荷工作,确保设备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项目部负责主电源接至塔吊基础,并按临时用电要求配好配电箱,确保用电量,预备功率每台 50 KW。
5、督促项目部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为乙方需住工地人员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由项目部持塔吊安装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标志。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条件的塔吊,应具备甲方需审核的原始有效的各类证明材料,提供基础施工图。
2、乙方负责该塔吊的维修保养、配件及维修费用。
3、乙方负责派技术熟练、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如操作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进行人事调整,乙方应支持配合。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进行加节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对该设备的备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9、塔吊升节必须严格按该设备的说明书的控制高度进行升节;
10、该设备的所有附着必须是原厂配套的原装附着;
11、保证项目部24小时施工时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在工作岗位待命作业;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服从需方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接受主管部门检查,配合项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发生机械故障和指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赔偿及承担法律责任。如项目部对乙方提供的机械强行进行违章起吊及强行要求供方进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4、乙方保证无偿提供对塔吊的维修保养,每周必须派专人对塔吊检修保养一次,保证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没有按要求做检查保养,项目部有权另派专人维修,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15、乙方需为设备以及操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工程设备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该复印件交给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检查维修记录;
17、项目部的安全员对该设备例行检查时,如发现有标准节、附着螺栓松动等处供方500元∕次的处罚。
18、乙方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的奖惩。
19、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减相关操作人员。
20、项目部放假或停工连续时间超过(含)七天时,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间的租赁费及人工工资。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塔吊正常运行,确保人员安全。
2、出租方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如每个月累计修复时间超过48小时,由甲方提供书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标准扣除本设备误工租赁费。
3、甲方必须按合同支付租赁费给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设备退场后一个月内未能付清租赁费,一个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赁费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4、设备出场时,由于道路不畅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场,停滞在施工现场期间,塔吊租赁费由甲方项目部承担。
5、争议和解决方式: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项目部双方各持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业务终止并结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公章): (单位盖公章):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甲方项目部代表签字:
(项目部盖公章)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使用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1502TC01300359
出厂时间: 20xx.5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长度 二、塔吊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塔吊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文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渭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手续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有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白水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公司。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吊配备司机(持有证件)6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甲方负责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方为司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制作塔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回收。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租赁费;若连续3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2倍扣除天数租赁费。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基砼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证上岗)。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除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做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转、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出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积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时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费用支付
1;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赁费用。
3;若设备租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4;因天雨关系照常计费。
5;安拆费、进出场费。
6;塔机检测费。(甲方负责承担)
7;电费由乙方承担。
8;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缴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单位:(甲方盖章) 使用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签字:电话:地址:年 月 日委托代理签字: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3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陆千元 ,预计用 叁个 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双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赁施工塔吊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二、塔吊型号:塔吊臂长: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装形式:固定式独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墙道
三、进场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费用结算:
进场费:___元/台退场费:___元/台组装费:___元/台拆装费:___元/台附墙费:___元/道租赁费按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历天数收取___元/日历天/台,附墙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总费用___元/天=___元大写: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塔吊进场的前三天,乙方应支付进场费用___元。
2、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负责做好塔吊的基础(固定式安装)。
3、塔吊需附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铁件的预埋,在正常距离内(4米),附墙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墙杆由乙方提供。
4、在基础做好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
5、塔吊进场后,应在七日内安装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安装结束后,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安装费___元,每月结算,定期五号支付上月发生的租赁费用,若无故拖延费用,甲方有权停机。
7、塔吊结束后,立即办理结算手续,7日内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发放,并免费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应积极派人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停收当日台班费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塔吊损坏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
11、如因乙方乱指挥造成损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础等原因,造成塔吊损伤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应立即做好塔吊的准备,于三日内退场。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进行操作,禁止无证上岗。
14、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
违约按照总价10%收取违约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贰份,因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待全部余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5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6篇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元(大写:)。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设备月租赁费为元(大写:)。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出租单位(甲方):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7篇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三、租赁期间:
自 年 月 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日为准)至上述工程封顶。乙方保证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个月按个月计算,超出个月,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租费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款收据。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毕日起3日内,由乙方现金支付结清,甲方出据收款收据。如乙方需开发票,由乙方承担全部税金。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司机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甲方负责)。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与检测报告出示日期无关)。
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元(人民币)在塔吊到场时一次性现金
支付给甲方。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天(不含检修时间),超出后的时间,租金作相应扣减;每月例行检修两次,每次检修时间4小时;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检修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8、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9、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塔机所用施工电源的稳定。如因电源不稳或工地人员强制关电闸等造成塔机
电机烧毁或安全事故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且乙方无偿协助甲方修复。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焊接。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协作工2名以上);
(2)地脚螺栓及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按支付费用,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附墙拉杆单根长度超过5M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增加金额以施工现场确认制作尺寸后厂家的实际报价与厂家标准附墙的差价为准。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所需要的材料;如甲方提供的是全新塔机,乙方免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制作标准配重块供塔机使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要对租赁塔吊进行改革或增设它物,必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0.00元/台(人民币: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塔吊合同租赁合同 第8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QTZ5010(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32米,12节。收押金壹万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玖千元整(小写:9000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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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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